近期的两则新闻,对比着读,让人无语——
一则是,北京朝阳法院今年的案号已30万+,每名法官年审至少1000件!其实,这个1000件是按该院员额法官的人数算出来的理论值。
事实上大家都知道,人均年结案1000件,不可能!
你就想嘛,一年就252个工作日,每天得结4个案件,一年365天,即便一天不休,年都不过,也得每天结2.7个案件,这怎么可能做到?一天要开三个庭,哪里还有写判决的时间?
干不完,实在是干不完……
干不完怎么办?也只能向后顺延,据说该院从交材料准备立案,到判决,已经是两年起步了,这就又涉及另一个人民很不满意的问题——久拖不结。
其实人案矛盾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有些地方更甚而已。
再看另一则,2024年12月6日公众号“略知法”推出的《致“立案法官”:拖延立案的原因是唯上,你们的道德责任无法推脱》,说的是一个老问题——立案难!
你看,这不就是一个相当尖锐的矛盾,法官已经努力到极限,但又能怎样?不满意,就是不满意!
如果站在人大评议的角度讲,每年能审结二百多件,完全可以说尽职尽责了。但如果转换为具体的当事人,就难了,只要他那个案件长时间等待,就不可能满意。
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我们在去医院排队的时候也经常气恼——咋就这么慢?我们也不会共情医生其实一刻也没有闲着,也不会关注医生一年拼了命能看多少个病患。
任何资源都是有限的,司法资源也一样,不可能无限供给。在需求超过供给的情况下,法官也没办法。立进来了,审限内结不完,超期又违法!
律师觉得立案难,领导觉得结案慢,当事人不满意,法官受着当事人和绩效考核的双重苛责。这不该是法官应当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