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
数字孪生技术是继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之后,最受瞩目的数字技术突破,其将促进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进一步融合,重塑经济社会各行业并彻底改变世界运作方式,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根据国外专业机构的研究,2023 年全球数字孪生市场规模估计为 167.5 亿美元,预计2024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5.7%,其中中国市场的增长率将达到38.5%,市场空间巨大且增长强劲。
我国非常重视数字孪生技术的研发与应用,2021年3月国家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国务院2022年1月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地方层面上各地更是积极踊跃先行探索,早在2018 年雄安新区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中就率先提出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随后北京、福州、厦门、广州等国内城市在“十四五”期间纷纷开展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与应用试点。
原文 :《结合风险点构建数字孪生治理体系》
作者 |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文燕平
图片 | 网络
既提供动力,又带来挑战
数字孪生既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新动力,也会带来数据安全以及法律、伦理等多方面的新挑战。
一是数字孪生能力偏差。尽管数字孪生技术能够越来越逼真地模拟人、物以及社会的形态和运作,但实际中其孪生能力往往存在偏差。正如瑞士学者Charitonidou所指出的,数字孪生是基于有限的变量和过程集,测量误差、数据错误、网络复杂性等都会使由实到虚的数字孪生结果出现失真,同时对变量和过程进行抽象化时往往忽视了人类世界的社会性,包括社会互动、竞争与合作、社会规范、法律法规、文化、历史、政治、道德等非物质特性,导致数字孪生的运行结果并不能精确反映现实世界的演变。Urban Analytics and City Science杂志在一篇社论中直接指出,物理系统的计算机模型永远不能成为数字孪生(即“镜像”)的基础,因为任何此类抽象都会忽略真实系统的许多元素。虽然未来数字孪生与实体世界之间的偏差可能会不断缩小,但如完全忽视这些差异,在一些重大而紧急的场合中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
二是数据安全和隐私。其一,数字孪生通常需要获取和使用多源数据,有机构估计75%的数字孪生至少集成了五个端点的数据,每个端点都代表着一个潜在的数据安全风险,这些端点既可能提供错误或虚假的数据,同时又可能泄露数字孪生系统中的其他数据。其二,数字孪生系统里汇集了大量个人隐私和机密数据,容易引发数据泄露、数据破坏、数据滥用等信息安全事故。其三,数字孪生催生许多复杂的数据权利难题,例如数字孪生人之间进行信息交互,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是否需要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要求必须由个人明示同意?数字孪生背后的真实人物和数字孪生创造者之间如何共享数据权利?在健康数字孪生领域中,如果配偶或同事患有慢性传染病,数字孪生能否获取这些信息?一个人离婚之后,是否可以要求删除前配偶对应数字孪生人中与其相关的数据?
三是数字孪生的法律责任问题。迄今为止,世界各国的法律框架基本都是为具有意志和独立性的人而制定,因为只有人(包括拟制人)才能成为权利和责任主体。但数字孪生人、机器人等新型技术具有越来越强大的智能,完全能够在新的数字虚拟世界中实现自主。那么数字孪生人可以算作人吗?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权利和责任?真实的人是否应该为其数字孪生造成的损害负责?与数字孪生人相关的程序员、开发商、信息服务商、数字孪生人所有者又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再如,在数字医疗中,数字孪生和医生谁才是真正的决策者?如何避免医生不负责任而成为机器处方的单纯执行者?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又如,一个人去世之后,其亲属可否要求继续其数字孪生人?这些问题背后的实质是,算法的力量正在取代人们对自身行为的控制(互联网消费习惯、网页浏览、拥有浏览器历史记录等),当行为与个人分离时,以个人为中心的传统法律机制将难以适用。
四是数字孪生伦理道德挑战。在数字孪生环境中,人被重构为数字踪迹的集合,这些数字踪迹是他们在各种网络中穿行时收集的离散数据点,个人只不过是一个根据外部特征定义的个人数据集,这进一步模糊了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的边界,导致人类体验的“非现实化”。人的数字化和像素化(pixelization)颠覆了人类社会对人的传统观念,人不再由其公民身份来定义,而是由其数据的相关性来定义。一方面,数字孪生让人们能够使用模拟和统计预测取代真实的实验和自我实验,因此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可以被事前的预测所取代,从而减少社会和个人风险;另一方面,人的数字化和像素化也可以导致人类社会为数字孪生创造者所控制,这将对个人自由构成前所未有的威胁。
五是数字侵权危害。2022年4月11日,最高法院发布了9个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智能算法软件侵害人格权案”,即人工智能软件擅自使用自然人形象创设虚拟人物的行为。目前已经有AI虚拟人应用以明星的形象创造“AI 陪伴者”等虚拟人,并开放给用户进行交互。在未来的数字孪生世界中,每个用户都将以一个卡通的或者逼真的虚拟化身来消费、体验各种内容与服务,并且虚拟化身甚至可以逼真地模仿个人的言行举止,这意味着恶意分子可以利用他人的肖像、声音、视频等制作虚拟化身,并实现在虚拟中假冒他人身份,给权利人维权和社会治理带来新的风险。
六是扩大数字鸿沟。未来将有更多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迁移到数字孪生平台之上,这固然有助于提升服务便利性,但数字孪生技术需要大量的数据、高性能计算设备和专业知识,这些资源往往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型企业手中,技术落后地区和缺乏专业人才的群体难以参与到数字孪生的实践中,从而加剧数字孪生时代的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的不平等分配,扩大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
建立健全数字孪生治理体系
面对这些新挑战,我国在加快数字孪生技术的创新与应用、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也应当建立健全数字孪生治理体系。纵观欧美等数字经济发达国家,它们在发展数字孪生过程中都十分重视数字孪生治理,如英国先后于2018年和2024年发布了“双子座原则”(The Gemini Principles)和国家数字孪生计划(NDTP)指导原则,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2024年发布了数字孪生信任、安全和互操作性框架。我国应在借鉴这些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数字孪生的主要风险点,加快数字孪生治理体系构建。
一是要优化场景建设。由于数字孪生存在功能上的不确定性以及各种潜在风险,选择合适的应用场景对发挥数字孪生技术价值显得格外重要。英国发布的“双子座原则”和NDTP指导原则中都要求数字孪生建设要价值优先、突出实效,能够真正解决现实的经济社会难题,而不要引发新问题。这种思路值得我国借鉴。要达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应用场景的选择。我国在发展数字孪生过程中,要突出“科技向善、创新增效”的原则,遴选与建设一批真正能提升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改善民众生活质量、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的场景。
二是要强化安全保障。其一,在技术上,数字孪生系统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不仅需要整合零信任架构来提高整体的安全性,而且还要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加密和去中心化特性,确保系统内的数据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保障数据的可访问性和完整性;其二,是在制度上,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规则和技术规范,对数据的收集、保管、传输及处理等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相关人员的数据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以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其三,在机制上,要定期进行数字孪生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威胁和漏洞,并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和测试应急响应计划,以便在数据泄露或其他安全事件发生时迅速采取行动。
三是要重视数字伦理。其一,数字孪生涉及大量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特别是个人敏感信息,数字孪生技术发展必须确保这些隐私数据得到妥善保护,避免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其二,数字孪生技术可能被用于监控、操纵等不道德的目的,因此数字孪生技术创新与应用需要进行充分的伦理审查,确保符合伦理标准和法律法规,并明确数字孪生技术提供者、使用者和监管者的责任和义务;其三,数字孪生可能需要确保所有民众都能平等地获得数字孪生技术红利,避免经济、技术等因素导致的不公平。
四是要提升数据质量。数字孪生系统开发离不开高质量的数据资源支撑,因此数字孪生治理必须从源头上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其一,要真实数据,错误、虚假或残缺的数据会导致数字孪生模型失真,导致决策错误、资源浪费、效率降低,甚至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其二,要完整数据,许多研究都指出数字歧视与偏见往往可以归因于数字孪生的基础数据不全,社会弱势群体和游客在数字网络中缺少“数据痕迹”,导致他们的利益与诉求被忽视;其三,要实时数据,数字孪生需要具体实际运行场景的实时动态数据驱动,以有效支撑基于数字孪生的模拟仿真、推理验证和预测决策等功能。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27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王立尧
《社会科学报》2025年征订
点击下方图片网上订报↓↓↓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