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和外部环境条件变化,提高发展质量,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效供给的问题越来越重要,这就必须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做好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大文章。在供需关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中,消费既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也是人们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然而,制约我国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因素和障碍仍有不少,消费市场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和多层次的需求,监管体制也存在不适应促进消费的若干卡点,有关质量及标准体系、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都有待改进完善,这些问题都要求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消费新业态,提升全民消费意愿。
原文 :《从供需两端发力提振消费》
作者 |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肖巍
图片 | 网络
在不确定外部条件下谋求内在确定性
当前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最重要的是稳就业增收入,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还要增强消费市场的优质供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为培育消费新业态提供土壤和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不断翻新的消费需求。为此,宏观层面就要基于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协调统筹,提高生产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增加可供分配和消费的国民经济份额。
若干年来,我国经济恢复面临周期性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交织叠加带来的各种难题,如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较多。而且,我们所面对的世界范围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其中一个主要表现就是经济全球化进程出现了某种逆流,各国贸易保护主义、产业链和供应链区域化都有持续强化的态势。为此,我国发展的重点就必须放在国内,更加有力地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构建与国内市场规模和需求结构相匹配的供给体系,促进国内消费扩容提质,也就是在不确定的外部条件下谋求我国发展的最大内在确定性,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最可靠基本盘;并在充分发挥好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同时,提升国际循环的质量和水平,使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当代中国的发展成就,既要看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硬实力”,还要看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软实力”。我国现在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推动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转向质量效益,经济结构从主要依靠增量扩能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增长动力从主要依靠低成本劳动力和物质资源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但满足这些需要的供给仍然受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制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着眼于供给方用改革的办法调整经济结构,矫正要素配置关系,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这又意味着扩大总需求,并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而支持有效需求的政策举措稳定市场预期和宏观环境,为供给质量提升和效率改善创造有利条件,进而增进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增长的长期潜力,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供需动态平衡。
有效需求不足和供给结构性矛盾并存
现在我国总需求不足已成为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扩大内需,就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特别是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或消费新业态;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进一步解决培育内需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问题,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激发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我们现在面对这样的深刻矛盾:受多种国内外中长期因素影响,需求收缩导致经济下行的压力还在加大;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供需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其中深层次原因还是国民经济市场化的体制机制不匹配不完善。有效需求不足和供需结构性矛盾并存,在规模上,消费市场总体仍然表现为有效需求不足;但在结构上,高质量高水平的产品和服务还是供不应求。供给结构不合理供给质量不高,就难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供给创造需求的作用也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培育消费新业态,就要增强供给结构对消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改革其中不适应不灵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大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法手段的力度,以优化供给的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等高质量供给创造市场新需求,这就是当前实现总供需关系平衡的改革方法论。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意愿的下降,居民储蓄倾向却在增高,这其实也反映了人们对现阶段民生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担忧。要化解包括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等领域的供需矛盾,以及由此带来的谨慎消费问题,除了要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还要扩大普惠性的基本公共服务、准基本公共服务、经营性公共服务供给,并通过相应政策使得大多数居民的支付能力能够享有这些公共服务;强化社会保障的兜底作用,包括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保障投入水平,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从事新就业形态人员和未就业年轻人等的社保医保等制度,切切实实做到社会保险全覆盖;加大政府公共助老、养老投入,加大住宅、楼宇等适老化改造,鼓励社会助老、养老事业发展……这些举措多管齐下,协同发力,才能较好地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激活城乡居民的消费热情,增强他们的消费能力。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十四五”时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主要目标:促进消费投资,内需规模实现新突破;完善分配格局,内需潜能不断释放;提升供给质量,国内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完善市场体系,激发内需取得明显成效;畅通经济循环,内需发展效率持续提升。还布置了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支撑畅通国内经济循环等重点任务。
深化扩大内需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一方面,要挖掘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教育和培训、居住服务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业态,这两方面都亟待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一,扩大内需,供需两端都要“给力”,供给侧发力特别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变了,如果供给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变,或者跟不上新的需求,供给能力不足就会出现需求外溢,消费外流的情况。优化供给,增强消费新业态的有效供给,必须推进消费新业态的产权保护、产业补贴、政府采购、劳动标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体制性改革,形成满足消费新需求的长效机制。某些已经明显不符合当前供需关系的备案、审批和查验环节,无论制度成本还是时间成本都很高昂,都是改革的对象。这就决定了必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优化供给扩大内需,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增强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带动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第二,深化扩大内需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但要坚持“有效市场”,还要“有为政府”的积极配合。管理方要及时掌握生产、交易、流通和支付方式等关键数据,积极推进首发经济,积极鼓励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制度供给。要明确政策目标和支持重点,取消不利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限制性政策;通过财政支持、研发津贴、税收优惠、贴息贷款和奖励创新等政策,降低消费新业态准入门槛、融资和运营成本;支持服务教育和专项培训计划,提高消费新业态从业者素质和服务质量,规范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认证及管理办法;加强消费新业态的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并建立跨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消费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合力。
第三,深化扩大内需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不能只盯着内部,必须有高水平开放的视野和胸怀。要坚定开放立场,排除干扰,很好利用我国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契机,对标世界一流水平和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符合国际惯例、体现高水平开放的产品和服务标准,采取更加开放更具有包容性的市场监管模式,推动国内外贸易规则一体化,提高国内循环和扩大内需的效率和水平,增强我国产品和服务在全球竞争中的竞争力。发挥好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制度型开放与结构性改革、外需与内需等领域找到新的平衡,包括同时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另外,必须加强反诈手段,严厉打击违法交易,健全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并加快信用制度建设,更加重视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信用环境,促进信用消费。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26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王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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