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分为三个篇章,旨在阐述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基本要点是什么(相关规划、相关部门意见等等)。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基本建设程序、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地确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环节(阶段)、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出具审查意见的文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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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土空间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进行的审查工作。
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可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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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点
1、符合国家及地方设计规范、标准的情况(形式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设计图纸)是否说明设计符合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审查申请材料(设计图纸)是否加盖了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等从业资格章的情况。
探索开展注册城乡规划师在相关申报设计图纸上签章,重点对申报设计图纸是否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负责。
2、符合相关规划情况
建设项目符合“详细规划、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为“有关规划要求”)的情况,不包含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标准中的要求。
(1)项目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审核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用地面积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2)建筑使用功能:审核建筑使用功能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或符合兼容性要求。
(3)容积率或建筑规模:审核容积率或地上、地下建筑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或符合弹性管理要求。
(4)建筑高度:审核建筑高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或符合弹性管理要求。有净空高度控制的项目(如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周围、文物建控地带内项目),审核建筑物最高点高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5)总平面布局
a.建筑布局:审核建筑四至位置、建筑外轮廓(地上、地下)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b.建筑间距:审核建筑与周边现状、规划建筑,轨道交通、高压线路等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危险品设施、保密单位等的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详见历史文章《干货收藏:建筑间距的相关要求》
c.建筑退距:审核建筑后退各类控制线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详见历史文章《
干货收藏:建筑退距的相关要求》
d.绿地率:审核项目绿地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e.停车位:审核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设置位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f.出入口:审核项目用地或地下车库对城市道路出入口设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g.建筑室外地坪高度(或竖向设计):审核室外地坪标高度或竖向设计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6)人防工程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7)围墙、大门等其他构筑物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8)住宅项目:住宅户数、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9)涉及历史风貌保护的项目: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落实风貌保护要求。
(10)使用工业用地的建设项目:其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1)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情况:当建设项目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
(12)对于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中确定的其他刚性管控内容进行审查。
(13)是否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涉及的,应依法查处到位。
其他要点
(1)相关部门意见:可在此阶段征询人防、文物、交通、绿化、市政、抗震、国家安全、卫生、水务、建设等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存在不同意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进行综合研究后再纳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2)其他要求: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中提出的有关建筑管控要求:如公共广场及通道设置、建筑布局、贴线率、沿街立面风格、第五立面、建筑材质、色彩;特殊的建筑层数、层高要求。
(3)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阶段是否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是否可以豁免办理提出意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