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2024年2月23日凌晨)发生火灾,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伤情较轻,所有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架空层内能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和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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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架空层
这次南京火灾事件发生的地点就是在“架空层”中,什么是架空层?江浙一带一般为了防潮、通风,一般会将住宅小区的一层设为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架空层的的设计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遇上火灾,因为四面通风,且没有设置相应的消防烟感、温感报警设施、喷淋设施,一旦火灾发生,要想在短时间内扑灭,其实是有一定困难的,所以很多小区物业是禁止居民在架空层中停车的,但管理往往跟不上。
二、外墙保温
按照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在我国,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主要分为A级、B1级、B2级和B3级四个等级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中有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 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 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 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
(1)建筑高度大于50m 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 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 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 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
由此可见,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和建筑高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同时除使用A级材料的外墙外,其余外墙应设置防火隔离带。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理论上来说,外墙保温是具有一定的防火功能。但是我们从现场的照片来看,火势一路向上,当时外墙保温是否起到了一定的防火效果我们不得而知,具体情况还需要看看后续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三、消防登高场地
根据规范设计要求,
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应沿其长边整边布置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至少10m宽的登高场地。
2、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间隔距离不应大于30m。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10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
3、设有坡道的登高场地,其坡度不应大于3%。
4、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和作业。
以便登高消防车能够靠近高层主体建筑,便于消防车作业和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进行抢救人员和扑救火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
本次火灾中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情况也需要看看后续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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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北京市地方标准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标准( DB11/1624-2019)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且应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电动自行车库应设置消火栓系统,当建筑面积不超过300 ㎡时, 可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
展望
虽然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的问题很普遍,而且因电动自行车电池老旧和充电引发的火灾也时有发生。
中国作为自行车大国,一直饱受停车难和充电难的困扰。如何让普通民众给自行车充电既安全又方便,这需要政策引导,也需要厂商参与,更需要老百姓的配合。
我们应该坚决取缔不安全的、不符合规定的充电方式,避免南京火灾事件再次发生。
在老旧小区有限的空间中,我们应该要积极探索和尝试相对安全便捷的停车充电方式,这不光是设计师的课题,更应该是设备厂商的“商机”。
最后,解决问题要跳出问题本身,审视问题,才能实现突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