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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的音乐课堂教学中,我们常会听到“这首歌曲的情绪怎么样?”“这首乐曲给你带来怎样的感受?”等泛泛而问式的课堂提问。那么,如何“通过综合性、创造性的艺术实践活动,促进学生深度理解知识、技能,提升综合能力”呢?笔者认为,为了让学生达到持久性的理解,我们必须用基本问题来揭示音乐学科内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因此,“问题链”的架构尤为重要。
以民歌《凤阳花鼓》的教学为例,有授课教师将几首江淮民歌串联起来,形成重组单元“歌游江淮——花鼓流芳声声唱”。由于学生对江淮民间歌谣的内容、音调与形式较为陌生,因此在面对全部由江淮民歌构成的学习单元时,如何保持学生持续探索的兴趣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关注的。一方面,教师需要深入挖掘教材内涵,综合学科知识,还原民歌的样貌,以丰富的内涵吸引学生;另一方面,要创设开放性的实践活动,紧贴学生艺术实践设计合理的“问题链”,让学生带着问题演唱、听赏江淮民歌,沿着能力进阶的线索进行学习,逐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见表2)
由此可见,课堂提问不能泛泛而谈、随心而问,要在学科大概念的引领下,通过单元贯穿、抓住重点、知识迁移、鼓励应用、层层递进的问题设计——注重基础性,使学生掌握必备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强调情境性,使学生具备学习音乐的关键能力;突出应用性,使学生在“学以致用”“用以带学”中领悟核心价值;体现创新性,使学生在艺术实践体验中逐步形成核心素养。这样,基于大概念、大单元、大情境下的“问题链”设计,亦可成为2022年版《艺术课标》落地实施中课堂提问的新选择。
关于学习评价,以往的“满堂赞”“模式化”等现象在音乐课堂中较为常见。2022年版《艺术课标》提出“坚持素养导向,坚持以评促学,重视表现性评价,坚持多主体评价”四项评价基本原则。对此,我们应该思考:什么样的学习评价才是有效的评价?如何从单一评价转向持续性评价?
以音乐项目化学习“又闻琵琶语——草原放牧”为例,该课采用了“以终为始”的逆向设计,即确定课时学习目标后,教师提出课时关键问题。例如,教授完“学习任务一——听辨琵琶音色”之后,授课教师加入“能够感知琵琶音色特点并做出反应;能够听辨弹拨乐器的音色”等学习评价,通过聆听、听辨、观察等方式,使学生更好地对比并仔细分辨其音色。在“学习任务二——感受《草原放牧》主题一的音乐要素”中,授课教师融入了“能够听出主题一和主题二在节奏、旋律、指法方面的不同,并做出反馈;能够根据不同风格的音乐,想象不同画面并用不同方式表现;能够了解琵琶不同的技法所表现的不同音乐风格”等学习评价,使学生通过动作体验、模仿演奏、贴结构图等多种体验方式,提升对乐曲的感悟与理解能力。在“学习任务三——聆听《草原小姐妹》第二部分,体验琵琶扫拂指法并听辨琵琶协奏曲”中,使学生通过聆听范奏来感知琵琶的演奏方式和乐曲风格,体验琵琶丰富的表现力。同时,完成“能够感受乐曲情绪、演奏技法的变化,并做出反馈;能够了解《草原小姐妹》的故事;能够听辨琵琶协奏曲”三个学习评价。这样的学习评价以学习任务单为载体,围绕学生音乐学习的实践性、体验性、创造性等特点,“形成了一个学习内容、学习活动、持续性评价相统一的实践性学习过程”。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回溯该如何进行学习评价,并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价要关注的是什么?什么才是对学生真正有效的学习?二是学习评价是否遵循音乐学习规律、符合音乐本质特点?三是学习评价是否有效达成了学习目标和教学要求?同时,评价要指向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情况。正如戴维·埃里奥特说的:“什么知识是最值得所有的音乐学生学习的呢?该哲学的回答很明确:音乐素养。音乐素养是实现音乐教育的价值、目的和目标的关键。”从较为单一的评价到持续性评价,已成为2022 年版《艺术课标》落地实施中的新变化。
结 语
作者单位: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本文刊载于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音乐教育》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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