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无论泡尔生还是毛泽东,均支持利己主义。为何?真正的利己主义,本身就包含了与人为善、惠及群体、改善社会等利他的内容。古语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不为己,则社会之一切均没有原动力。个人才是国家的血肉与灵魂,正是“先有个人而后有国民,非个人由国民而发生也。国民之生命即个人之总生命,乃合个人之生命而成。”盖经济社会中人,各以己之利害为鹄的,集同此鹄的之人,而后乃由此社会。若粹然之利他主义实行,则人人各注意于他人之利害,而于己无与,社会将有土崩瓦解之势,其为不可行也至明。——泡尔生《伦理学原理》
泡尔生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立场与观点。首先,从行为效果上看,能够发达完善自己的,也对社会有利,即利己的行动也是利他的。一个人能够恪尽职守、具备高尚之品格,于社会本身就是一种贡献。须知,国家的昌盛源于每个人、每个家庭的昌盛。未有国人弱,而国家强的。余甚赞成斯宾那莎之说,谓自保其身,即人生第一之基本义务也。苟人人本于理性之自爱心,较今为深,则人生之苦痛,将去其强半。人人无沉湎酒色之失,则人生之不幸,殆十失其九矣。其与生机界也亦然,经商殖货,似以利己,然而职务之勤勉,家政之整理,皆由是而生,是亦对他人之义务也。其直接之效果,在家业昌荣,子女教育之良善,而乡党国家,咸享其利益。国民之繁盛,必以各家族之繁盛为基也。否则放荡无艺,奢侈无度,不特害于尔身,而且凶于尔家,其陋劣之习惯,孱弱之体质,数代遗传,不复可改,驯致败坏风俗,流毒全国,其影响顾不大与?于是吾人得断言之曰:人之品性行为,有裨于一己之康健者,即亦有禅于社会之进步;有碍于一己之康健者,即亦有关于社会之退化,即斯宾那莎所谓吾人当以利己者利人是也。人皆知谨慎公正温良为对人之义务,然此即自求多福之道。第二,从行为的动机上看,种种行为皆出于自己之动机,皆在实现自我、发达吾人身体及精神之能力而已。即毛泽东的个人主义与现实主义。只有真正发自内心、真诚要做的事情,才能做好。而那些只是为他人而做,并非发自内心的,则往往没有什么真诚可言。至于那些舍身取义的,也莫不是为了保存自己的精神与观念而自愿付出生命。而有些小人为了眼前的物质利益而出卖朋友、荣誉、国家的,也是出于贪图小利。小人与君子对待幸福的差别,由此可见高下,人格之高低也可以由此得出。动机之高下、人格之高低,在于比较。无比较,则无高低、无好坏、无优劣。彼之不惜以生命为牺牲,乃欲存其大于生命高于生命之己也。故所谓为他人而著书,诚皮相之词。吾人之种种活动,如著书之时,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振笔疾书,知有著书,而不知有他事,只有自我,而不知有他人,必如此,而后其书大真诚,而非虚伪。其余各种之事亦然。技术家之为技术,虽系为生活起见,而当其奏技之时,必无为人之念存于其中。庄子曰:癯瘘丈人承蜩,惟吾蝉翼之知。凡天下事所以成,所以成而有价值者以此(即一片浑忘人己差别,唯注事际事物之真诚)。天下事之所以败,所以无价值者以此。真伪之所分,即优劣之所分也。君子小人之别,在其所见幸福之高下如何,而人格之高下随之。此语甚然。君子小人于欲发显自我一也,不过其识见有高下之别。吾人评判其人格,因而亦有高下之别。彼固不自知也。彼自视其人格,其高诚不可几及,及出与君子比而始见其低焉。彼于卖友卖国并不见为罪恶,其罪恶之见,乃吾人比较之于不卖友不卖国者而得之。故吾谓天下无恶,有之则唯次善,天下无恶人,有之则唯次善之人也第三,从道德义务上看,利己也是善的。发达完善自己,并根据与自己的亲疏远近去发挥身心之善。如果要牺牲自己的利益,那也是为了值得交换的更大的利益,比如为了社会、祖国较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部分较小的利益,如此也是为了自己,是出于自己的本心。“慈善家自家庭始”,人要将自己高尚之道德义务展现,发扬人格,先从身边的亲人开始做起。人与人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而且,人是社会性动物,只有“合群”“爱群”,才能够生存于世界。个人之行为,必有影响于全道德界,而全道德界值现象,亦必反映于各人之行为。凡合群力以达一共同之鹄的,其力莫大。由是而爱群性遂为自存之要素,因而演为各种性质,如信义、友悌及牺牲以徇公益之类,皆是也。盖人类危险之敌,即人类。故一民族与他民族竞争益烈,则一族中之结合益固,而贪诈怯惰之弊益摈。及其与他族息争而言和也,则内部之统一,渐趋于弛缓矣。平和之时代,人往往有侵侮同胞、以图其小己之自由若利益者。在抵抗异族之时,此等性癖,无自而发生,即有发生者,亦未几而抑制之。吾于此处,特需强调个人之奋斗精神、斗争精神、竞争精神。盖国人总是提醒要发扬风格、要多为他人着想、要无私等等,因而有人把发达完善自己忘记了,反而舍本逐末,一味去给他人做义工,真是一种愚。
当年计划生育,有学者提出要限制农村人的生育,鼓励城市人的生育,以此发达国民素质。此种论调,即是否定农村人求生存之发达的权利。请问,如果是农村人,该如何想?是坐以待毙,以己之断子绝孙谋群体之强盛,还是为己之生存发达而殊死搏斗?一个身患传染病的人,也有求生存之正当意志。如果有人因为他身患传染病要灭绝他,双方将发生斗争。生存之斗争皆是如此,人人谋生存,胜者则发达,败者则弱小。人生皆是斗争而已。要么东风压倒西风,要么西风压倒东风。今你我共存于群体,吾有吾之观点,汝有汝之观点,二者相斗,胜者为王。即便吾之观点为恶,汝之观点为善,恶败善亦是常有之事。吾之意志伸张,汝之意志受挫。直到某日,汝于斗争中打败吾,汝之意志伸张,吾之意志受挫。吾只求吾意志之伸张,汝之力量强而压制吾之意志,吾只能受屈,纯出于自计,绝非服从于汝。此则全取决于斗争也。固然恶本有损于身心,为智者所不为。但世上愚者甚多,其基于其观念谋生存,与智者发生生存之对抗,恶者胜利,善者臣服、恶者生存,善者死亡的比比皆是。今之为善者,岂能不重视斗争?生而为人,每个人都要为生存而努力,都要发达自己的身心。须知,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自然之规则。自己不努力求生,顾左右而忘己,非但己之身心难以发达,且生存堪忧矣。我生存于世,当然要用斗争获取生存之食物,或者种田,或者务工换取;他人生存于世,也要获取生存之食物。当食物仅够一人生存之所需,谁来获取呢?双方角力而已。如果一方说,“你吃吧,为了你的生存,我死了算了”。这样的人,大家应该不会说他高尚吧,都该笑话他缺心眼了。你我同样生而为人,都要谋生,都要完善自己,谁会比谁更高贵吗?既然我们都是一样的生命,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都应该去争夺这一点食物,以获取自身之生存。自然,失败的一方将死亡,这就是生存的严酷性。斗争失败一方,要么死亡,要么被斗争胜利一方所屈服。再譬如群体缺粮食,是不是会有人说,“我当为群体献身,死我一人,少一张吃饭的嘴,以此为群体作贡献”。此种是本末倒置了。现实中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持此迂腐之论,都是发挥己力,与自然抗争、与社会抗争,获得己之粮食所需,满足自己生存发展需要。这就是生存的斗争性、竞争性。至于在群体面临生死存亡之际,有人毅然为群体之他人生死存亡而献身,是高尚的个人理想主义者,即为了心中富强民族群体之理想,甘愿献出肉体之生命,而让个人高尚之精神永存,同样是发达自己精神之表现,实则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其核心还是个人之斗争精神,本质依然是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