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伦理学思考(一)何为伦理学
文摘
2024-10-21 17:42
北京
泡尔生(Friedrich
Paulsen,1846—1908年,德国教育家、哲学家)于1889年所作的《伦理学原理》一书,吾从阅读《青年毛泽东早期著作》中获知,是毛泽东青年时期所读,并写下了一万余字的批注笔记。见贤思齐,开卷有益。从图书馆借来一阅,果然乃人生问题研究之大作。读书是一种学习,更是一种思想交流,其目的是更新自我之认知。此篇文章即是阅读此书后,吾于伦理问题的新认知。阅读一本书,与书之作者进行思想的交流,自己是客人,也是主人。自己是客人,须耐心听书之作者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自己是主人,则此书之观点是否符合现实,是否正确,全看自己辨别取舍,进而启发形成自己对该问题更为正确、全面的观点。相比摘抄书中的一些观点原文,系统、详细阐述自己对某个问题的观点、看法,则是一次新的创作。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摘记别人的观点,重在形成自己的观点。认同书中的观点,则用自己的理解予以更详细的阐述,不认同书中的观点,则予以批驳。总之,此种读书的方法重在创作,而非摘抄。当然,摘抄书中的观点原文,作为支撑自己观点的证据,则是议论文的基本写作方法。今后读书,读一书,当创作一文,乃达到读书之真正目的。此书于2024年9月30日借阅,10月4日开始主要阅读,至2024年10月18日读完,历时约半个月。现分为十个部分发表。目 录
三、关于苦乐
四、关于害恶
五、关于个人与群体
六、义务及良心
七、利己与利他
八、道德及幸福
九、道德与宗教
十、意志之自由
伦理学是研究人生的学问,其研究对象是人生,研究方法是通过观察研究人类社会之种种人生现象,通过归纳、总结、批判等思维方法,试图寻找现象背后的人生规律,比如人生的意义何在、目的何在、该如何生活等人生问题,形成一种学说、理论,揭示人生之内在规律。研究目的是指导人生实践,获得人生幸福。伦理学的职责是揭示人类社会之种种表象的内在机制,以实现理解人生,指导人生,完善人生。譬如,人的经验证明,学习有益、关心国事有益、运动有益,故应该如此做,不如此做,则要落后、生病,要遭受痛苦、悔恨。概括而言,伦理学与物理学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更好的生存,是人为了生存之发达完善而探索自然(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的学问。作为一门学问,伦理学也是百家争鸣,有不同的研究成果与研究重点。不论何种研究成功,只要此种观点能够合理阐述社会现象,即有一定的合理性。泡尔生将伦理学作为一种“术”,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伦理学是一门学问、一种理论,其目的是提高“为人处世之术”。如同医学与医术的关系。人之有疾病,故有医术。医术,能够医治身体之疾病,达到身体健康之目的。医学源于医术实践,又高于医术实践,是医术实践在理论上的抽象,是人思维的纯理论研究成果。人除了有疾病之痛苦,还有人生困惑之精神痛苦,医治此种痛苦,故有为人处世之术。此种精神之痛苦非因疾病导致的病态痛苦,而是在社会中因思想与行为出现问题,致使生活不如意导致的精神痛苦。为人处世之术,就是解决人生遇到之种种社会问题的“手术刀”,其目的是帮助人解除困惑,重新获得幸福。为人处世之术是实践问题,而之所以为什么如此实践能够获得幸福,则是“术”背后的“学理”,即伦理学。伦理学研究芸芸众生之生活实践,纵观人类历史的幸与不幸并思维之,形成一种“为什么人生如此做才正确”的思维成果,能够提升对人生的观念认知,进而指导人修得正果,获得幸福。伦理学是一门经验学问,遵循因果律。伦理学基于人生之现实经验,观察人生种种之现象,譬如幸福、悔恨、战争、和平、苦、痛、乐等结果,采用一种学说予以合理之解释,找出其原因。譬如物理学,观察现实世界中的物理现象,而总结一学说来解释此种现象。如此学说能够与物理现象吻合,则认为是科学的、可信的。牛顿看到一个苹果落地,用万有引力定律来解释此种物理现象。万有引力定律即是一种学说,揭示此类普遍表象之内在机理。现实世界之表象是“果”,学说则要寻找“因”。掌握了“因”,理解此种表象何以出现,从而可以干预、操纵、复制表象。物理世界之规律可以用方程式的形式予以揭示,因果关系较为简单、确定。人类社会的规律则远比物理界之规律复杂,没有简单而确定的因果关系,只能是定性的、概略的结论。比如,为善者有善报。此种因果关系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很难说为善者一定有善报,或者说某种条件下的为善,一定有善报。大概是因为人所处的环境非常复杂多变,不可控的因素极多,很难从学理上做到面面俱到。只能取其干,舍其枝叶,找出最本质、最主导的因果关系律。譬如,“种瓜得瓜”,此即是一种基本的因果关系律。然而,还有很多情况,今日我种下“瓜”的种子,不一定得到“瓜”。为何?中间遇有恶劣天气,将来可能毫无所得,或者中间有人将“瓜”摘走,亦无所得。那是否“种瓜得瓜”之因果律是错误的呢?并非如此。“种瓜得瓜”是基本的因果律,而“种瓜不得瓜”则是一种例外、偶然,称不上规律。而且,如果能够发挥主动能动性,将导致“不得瓜”的“例外”“偶然”予以人为的干预、控制,则“种瓜得瓜”的因果律将予以更确定的实现。再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是一种基本的因果律,尽管有例外,但不能否定基本的因果律。总之,人生的因果律,不像物理世界某些简单的输入与输出关系那么简单。我们只能基于基本的因果律,于所求之“果”,于现实中种下最符合当下现实的“因”,至于“果”能不能如愿求到,还是要随时关注变化的现实中不可控的“外因”,以使得“因果”定律得以实现而不被破坏。伦理学是一门实践学问,目的在于指导人生实践。离开人生实践,空谈伦理学,是无意义的。譬如医学是为了提高医术之目的,从医学到医术,是从理论到实践、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需要长时间的临床实践,才能不断提高医术。伦理学亦是如此。在人生的处处应用伦理学的原理指导人生,规范思想与行为,不使其偏离正确的因果律,进而提升人生的幸福感。我们的目的是提高“为人处世之术”。凡是“术”,都需要勤学、苦练、精进,如果学而不用、知行不一,则非真学,难以有所成。又或说,很多成功人士没有学习伦理学也获得幸福,而很多学习伦理学的反而失败了。是的,无师自通的人并不少见,譬如乡村的赤脚医生,可能比医学院的博士更懂得医术。但懂得医学的人,如果能够像赤脚医生那样勤加实践,可能更容易获得更大的人生成功。理论掌握得很好,如果不努力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用来指导实践,则是空想家。如果脱离理论的指导,盲目去实践,则是盲动家。不学美术,只是自己琢磨,除非天才,难以画出美丽的画作。天才只可遇不可求,而人要做的事情,都是要求得的,除了学习美术,别无他法。学美术,并勤加练习,可能成为美术家。伦理学教人以处世之道,修炼仍在个人。这正是知与行、行与成的关系。首先要“知”,如此才能更好地“行”。只有“行”,才有可能将抽象的理论变成现实的具体,以有所“成”。生而为人,不乏有天才,但大多数人都相差无几。临近终老,人与人的人生幸福感各不相同,全在个人的求知与勤行上。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炼靠个人。世上没有救世主,幸福全靠个人求。《了凡四训》之“命由天作,福禄自求”是也。一是解答人生的目的。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至善,在于具足之生活。即人类的体魄及精神,其势力皆发展至高而无所歉然之谓也。体魄人生而有之,看得见摸得着,具体而形象;精神,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是人万千之所系。泡尔生言,“精神生活,亦有两方面,意志及知识是也。意志之动,为冲动,为感情;知识之动,为感觉,为知觉,为思维。”,并指出“精神生活之根本,实在意志”,认为“意志之进化有三级:一曰无意识之冲动;二曰感觉之欲望;三曰理性之意志。”我认同泡尔生之观点,人生之存在确实在于发达自己的身心。如何发达呢?就在于义务与道德。义务与道德并不是强加的、世俗的,而是发自内心的,要实现内心之善的意志冲动。这在后面要专门予以阐明。通俗来讲,“意志”的表现形式为“想”“不想”“要”“不要”“决心这样做”“决心那样做”,人的各种行为皆来自意志冲动。理性之意志,来自理性之思维,是人独有的高等精神。思维是知识之动,故思维的成果——理性之意志,与人的知识有密切关系。譬如同一件事,具有不同知识的人,其行动也是不同的。因此,要发达理性之意志,不得不重视知识的学习。人心循感情冲动及良心而动作者半,循新的之知识而动作者亦半,人类之有进步、有革命、改过之精神,则全为依靠新知之指导而活动者也。夫所谓信仰者,必先之以知识,知之而后信之。虽有迷信之人,此乃吾人称其人过甚之言,彼未有自认为迷信者也。彼自谓知之已稔,故信之也坚,吾人乃指其坚信之状态,而字之曰迷信也。夫知者信之先,有一种之知识,即建为一种之信仰,即发为一种之行为。知也,信也,行也,为吾人精神活动之三步骤。凡知识必建为信仰,当其知识之时,即心以为然,此以为然之状态,即信仰也。吾人既由道德哲学而知良心之内容,则其对于良心之服从也必更勇。否则,既知不信,必陷于矛盾,必彷徨而无适。还是那句千古不变之真理:非学无以广识。一个人的经验实在太少,如果必须要自己经历痛苦才知道这件事不能做,那人生要走多少弯路?何况人生短短数十年,必须要在前人跌倒的地方再去跌倒一次,才知道这条路不能走,人生能有多少时间用来前行?理论,正是实践的总结,是前人积累的经验的总结。医学书上云,此种蘑菇有毒,不可食用。学习此种知识、经验,就能避免吃到毒蘑菇。勤加学习,将前人经历的痛苦知悉、走过的坑路知悉,掌握已经明晰的因果律,使得自己避免前人之痛苦、挫折,如此自己走的路才能更顺利。在这条道路上,自己遇到前人没有经过的痛苦、挫折,从而产生新的经验,能够补充前人的经验,如此才是人生之大幸,对人类发展之贡献。二是解答如何才能达到人生的目的。即由何等行动,养何等品性,而后可以达于至善,主要是义务与道德部分。义务,告诉如何做,即从行为方面入手;道德告诉要具有何种品德,即从品性方面入手,譬如证明,“敬义勇信诸吉德,何以与至善相迎;诈慢怯懦诸凶德,何以与至善相背者也”。义务与道德,是人阐述人该如何做、养成如何之精神的学问。如今,一提到义务,似乎是一种强迫,一种不得不如此。而此处的义务,是人为了发达身心的一种主动行为,在义务一节,将详细论述。人如何发达身心?必然要在克服阻力、斗争中发达身心。肌肉在体力劳动、克服外界压力的过程中得以强壮;精神是在社会中与困难做斗争、克服外界阻力中得以彰显发扬。以高尚之精神、行高尚之义务,即为人生之目的。之前,我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达成自己的理想、梦想,比如买一个大房子、拥有一辆好车,如今想来,这并不是人生的目的。试想,如果这是人生的目的,那么实现了这些目标,人生还有何意义呢?人生的目的是履行义务与发扬精神,在此过程中,会有精神之奖励与物质之回报。此等奖励与回报虽然于人生而言增添了不少乐趣,但并非人生之目的。履行义务与发扬精神没有终点,至死方休。综上所述,伦理学是观察人生发展变化而总结的因果律,通过观察人的行为与结果,将能够带来人生幸福的思想、行为、品格等予以阐述,是一门由经验之总结而成的学问,目的在于指导人生。伦理学于人生,譬如地图之于交通、明灯之于夜行。缺少伦理学的思考,人只能在黑暗中摸索人生道路。或许在跌跌撞撞中能够找到正确的道路,从而修得正果,但是付出了很多代价,带来人生诸多悔恨;或许误入歧途,人生万劫不复,悔恨一生。不明确人活着为了什么,该如何活,难免有不知所措的时候。人生光阴有限,修得正果方不辜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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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善人居 如入芝兰之室 久而不闻其香 即与之化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