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批判

文摘   2024-10-28 16:37   北京  
儒家的“三纲”毒害中国达几千年,虽然已经被历史与法律彻底否定,但其在中国根深蒂固。如今还有很多男人怀念封建时代的家庭关系,他们想像皇帝一样被人侍奉,想光明正大的奴役妻子、奴役孩子,以满足自己畸形的控制欲。好在现在女子也觉醒了,享受到了婚姻自由的权利,不再是被父母指夫为婚、不再任丈夫于家庭中奴役的了。只剩下可怜的孩子,于很多家庭中,他们没有享受平等对待的权利,过着被父母奴役的生活。

“三纲”,即“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是儒家思想规范人际关系的核心,在中国文化中长期居于统治地位,成为传统中国家庭与政治中人际关系的正统思想与行为规范。近代以来,有识之士对儒家思想进行了严厉批判,核心之一是批判孔子所推崇的“三纲”。“三纲”本质上是一种奴役思想。在家庭,夫为妻纲,于是丈夫奴役妻子;父为子纲,于是父母奴役孩子;在朝堂,君为臣纲,于是皇帝奴役群臣。整个奴役制度,终于朝堂,始于家庭,可谓举国皆是奴。
中国传统家庭教育,讲究父母之命不可违,孩子是没有话语权和选择权的。大人的世界选择性忽视孩子微弱的声音,孩子的自我意识受到压制,个性发展受到限制,唯有听命于父母。父母不给孩子平等说话的机会与权力,也不会认真而严肃地对待孩子的心声。家里只有一个声音,就是父母的声音,视把孩子的心声如草芥,毫不重视。如此,孩子先天的、最宝贵的自我意识,被父母熄灭,并强加了一种奴性的枷锁。父母用这把奴性之锁,锁住了孩子的自我意识的发达,让其自尊心与个性陨灭,从而让孩子变成唯父母之命是从的傀儡、奴才。于是,孩子在父母面前是没有尊严与人格可言的,父母是主子,孩子是奴仆。孩子在这些父母眼中,仅仅是为了自己而存在的“奴”。他们对孩子的要求都是围绕“自己”而制定的,比如吃饱穿暖身体不生病,不给“自己”惹麻烦,不惹“自己”生气,能给“自己”长脸,等等。他们不允许孩子有自己的想法,或者对孩子的想法认为是无足轻重,不屑一闻。
这些父母习惯了高高在上,对人格之平等还极不习惯,但凡他们认为怎样,就怎样,任凭孩子如何表达,他们都看做是孩子无理取闹,充耳不闻。于是,孩子的声音在家庭里面是听不到的,是被忽视的,是被父母的声音淹没的。等到孩子将来成人走出家庭,长官、上级就是父母,给上级做奴仆。如果自己也当上别人的主子了,又开始奴役他人,而且变本加厉,尽显人性之丑恶。看中国的官场,到处都是主子与奴仆的故事,真正的同志关系乃是凤毛麟角的。其原因社会有,根源在家庭。

有的家长会说,孩子小懂什么?孩子虽小,其感觉最真,其自我最纯,其最清楚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人天生具有鲜明的个性与自我意识。孩子一岁多,就会表达自己的想法,要这个、不要那个,比如要出去玩不要在家等等,等到四五岁,就会表达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比如喜欢这件衣服,不喜欢那件衣服,喜欢读这本书不喜欢读那本书等等。如果对孩子的这种自我意识加以呵护、鼓励、引导,孩子的声音得到父母的尊重,自我意识就会像小树苗一样茁壮成长,个性会慢慢发展,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格此成人后,他内心就会充满自我的力量,自爱也会爱他人,自尊也会尊重他人,如此将是一个有主见的人,有力量的人,将是社会的可造之材。国家如果多一些此等有独立人格之人,国力何愁不强盛。
人都是有意志冲动的,孩子也是人,即使再小的孩子也有想法,而且想法比成人更真实、强烈。只是若干年后,孩子长大后要走出家庭踏入社会,却成为一个失去个性、失去自我、没有激情与力量的人。他们在社会中遭受百般磨难、屈辱与打击后,有的从此沉沦,有的半途觉醒。这一切均源于家庭的罪恶。家,本是幸福的港湾,却成了有些孩子的地狱。
19191114日,一名叫赵五贞的女子由于不满父亲包办婚姻,于成婚的花轿内自杀。时年36岁的毛泽东为此写了10篇文章,在《赵女士的人格问题》一文中,毛泽东写道:

人格这件东西,是由于对手方面的尊崇才有的。他的先决问题,是要意志自由。赵女士的意志自由么?不自由的。怎么不自由?因为赵女士有父母。在西洋,一个人的父母,和他子女的意志自由是不生影响的。西洋的家庭组织,父母承认子女有自由意志。中国则不然,父母的命令,和子女的意志完全不相并立。赵家父母明明迫着他的女儿恋爱不愿意恋爱的人,遗容(按语:赵五贞)有什么自由意志?你不愿意恋爱我,而我迫着要恋爱你,这是一种强奸。这叫做“直接强奸”。他的女儿不愿意恋爱那人,而他逼着要他女儿恋爱那人,这也是一种强奸。这叫做“间接强奸”。中国的父母都是间接强奸自己的子女。这结论是在中国家庭制度(父权母权)婚姻制度(父母代办政策)的底下应该发送的。……

于是我的良心逼着我说下面两句:

(一)天下类于赵女士父母的父母都要入狱。

(二)愿率天下人齐声高呼:“赵女士万岁!”

毛泽东的话乃是言之凿凿的事实,中国的父母读了,岂不反思有无如此之罪恶?中国的青年读了,岂不反思自己将来为人父母是否能认识此种罪恶?

如今父母对孩子包办婚姻这种丑恶之事、荒唐之事、为文明社会所不容之事大概是没有了吧?但我环顾周围,中国父母对孩子自由意志的压制、奴役孩子之身心的言行从未消失。

近日,我在商场遇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女士带着两个小朋友(姐姐、妹妹)去买衣服,买完之后走出商场,姐姐不高兴地哭了起来,向这位女士抱怨为什么多给妹妹买了一条裤子。这位女士想和小朋友解释,但小朋友也很难理解,继续哭泣,于是一气之下就说,“你再哭,下次我带着妹妹偷偷去买衣服,不带你。”

这样一个简单的事情其实不简单。小朋友说妹妹比自己多买了一条裤子,可见其观察之仔细,可见其对父母对她是否重视有多么关心,对她而言,父母给妹妹多买一条裤子,就是对妹妹的偏爱,对她的冷落。一条裤子于这位小朋友而言,代表着妹妹夺走了父母的爱。为父母者,当体察孩子的感情,并非孩子无理取闹,相反,这是孩子真实情感,既真诚又纯洁。成人善于伪装,被压制的孩子也会伪装,明明心里不情愿却要故作平静,强颜欢笑,虚伪的面具已经与真面目融为一体,岂非悲哀?莫要伤害孩子真挚的感情,当体察之、呵护之,而决不可漠视之、斥责之、压制之。

回到这位女士对孩子的说的话,“你再哭,下次我带着妹妹偷偷去买衣服,不带你”,这是赤裸裸以恐惧来威胁孩子,孩子害怕了,不哭了,貌似这位女士的管理教育奏效了。实则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再是信任与爱建立起来的平等关系,而是基于恐惧与威胁建立起来的胁迫关系。对孩子而言,父母就是她的天,她除了服从父母毫无办法。孩子成长在这样的教育之下,将来其人格必定是奴性的、懦弱的、孤僻的、冷漠的、扭曲的。与之相反,通过信任与爱教育的孩子,其内心将是坚强的,充满爱的,有自我力量的。

家长对孩子自由意志之专制、之漠视,将造成孩子丧失自我,其弊有四:

其一,丧失自我,就缺乏人生基点,将是孤立无援、没有力量的人。二千多年前,古希腊哲人阿基米德曾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地球。”于人生而言,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无穷大,能够摧枯拉朽,扭转乾坤,也可以毫无力量,关键在于有没有自我这个基点。不懂得自我的重要,不懂得发达自我的力量、增进自我的人格,是孤僻的人,是冷漠的人,是弱小而可怜的人。失去自我的人,也无法得到他人的信任与支持,因而在社会中也是孤立无援的,是没有力量的。

其二,丧失自我,就缺乏自立自强,将是依赖别人、软弱无能的人。于生存上,没有自立的计划打算,于赚钱、储蓄、房产等生活自立处,毫不用心。花钱大手大脚,工作马马虎虎,生活无忧无虑。例如,有的年轻人企图通过婚姻的方式依赖配偶获取房产等,他们眼中并无爱情,只有随之而来的金钱(臣服于金钱);年老的人,则企图依赖子女来养活。缺乏自我的力量,故而总是缺乏安全感,软弱怕事,毫无主见,总想找个强力作依靠。在同学之间,喜欢与某个能给他些许安全感的人交往,并往往依赖人;在职场,喜欢人身依附,即投靠上级,期望获得上级的提拔与重视。

其三,丧失自我,就缺乏自爱自重,是人品低贱、受人轻视的人。经常做出贬损自己人格、损己不利人、不爱惜身体之事。不知道要赢得人尊重自己,对上级,则尽于奴才,即怕上级又想讨好上级;对下级,缺乏真正的关心与爱护,无法得到下级的尊重与支持。由于没有不自爱自重,于真才实学上不上心,只能靠搞人身依附讨好上级,上级也看轻看不起他;不自爱,则不爱人,与下级无法建立真正的关系,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故下级也轻视他。不但毫无廉耻的臣服于上级(权力),还臣服于金钱、美色,毫无人格可言。

其四,丧失自我,就缺乏自主自律,是没有主见、自我放纵的人。没有自我意识的人,就缺乏评判一切的标准,人生将陷入混乱。所作所为不是以自己的感受、得失为衡量,而是以外在的标准、别人的标准去衡量,只能随波逐流,任人摆布,人云亦云。他人做什么我也做什么,他人不做什么,我也不做,如果没有外在的要求,则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他律而无自律,在集体中能够遵规守纪,一旦脱离集体,往往自我放纵。他们遇到要求严格的人,就会做得好一点,一旦脱离他人的约束,自己就放松放纵。

其实,父母眼中的一件小事,于孩子并不小。是温暖孩子幼小的心灵,还是戕害那颗柔软稚嫩的心,将影响孩子的一生。世界著名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说过一句名言:“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为父母者,岂不责任重大?
为人父母的,如果读了此篇文章,能够重视孩子的心声,不再固执己见,能够尊重孩子的选择,必定是孩子的福音,也是中国家庭教育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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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善人居 如入芝兰之室 久而不闻其香 即与之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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