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法学教授骑摩托被罚胜诉交警!“深圳禁摩案”击中老百姓出行痛点

文摘   2024-11-20 17:27   江苏  

11月15日,一段视频引起网络热议。视频中,一位深圳的大学教授禁行区骑摩托车被警察扣车罚2000,一怒之下反手把交警告上法院,并胜诉了。

王教授精彩绝伦的法庭辩护,堪称经典。他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对交警执法身份、执法程序、相关法条等关键点进行教科书式地质问

网友怒赞:他争取的光,照亮了数亿人!

据了解,这件事发生于2021年3月份,距今已过去了三年多,为什么又被互联网给翻了出来?

小编观看了这段长达1小时57分的庭审视频,感触颇多,明白了这段旧新闻再次被关注的原因。借用王勇教授在庭审中的一段话:


“深圳的摩托车、电动车为什么禁不住,是因为老百姓有需要。摩托车、电动车就是人民的真正需要,你有什么权利不让老百姓行驶呢!”

这个案件拷问的不仅仅是执法权力约束的问题,更拷问了当前全国上下一片“禁摩限电”政策的制定与民意的考量。


01

法律赋予公民

自由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

凭什么禁摩限电!

深圳“禁摩”由来已久。2003年,深圳交警局出动警力450人,在全市各禁摩路段设点清查,打响了特区内禁摩第一枪。此后,深圳多次开展“禁摩限电”整治行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区等聚集非法拉客现象明显减少,涉摩涉电事故警情、交通事故均明显下降,但也引发了不少质疑。

摩托车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国内170多个城市存在禁限摩,近期,哈尔滨发布禁摩令、长沙计划禁摩,而向来对摩托车较为友好的西安也或调整政策。

“见微知类”,昨天摩托车的遭遇,就是今天以及未来电动车面临的问题。深圳、广州、北京等一线城市率先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限行”、“禁行”的规定。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多,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城市“限电”。

为什么禁来禁去、各种限制,群众还是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答案是因为老百姓有这个需求,觉得它们代步最方便。

尽管交通法赋予了交管部门可以视情况采取限行、禁行的权利,可它在总则中也规定了,要遵循“方便群众”的原则。在这个基础之上,相关部门没有限制老百姓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

02

电动车卖得时候合法!

老百姓上路却不合法?

王教授表示,他的摩托车有驾照和汽车一样,也是合法上牌,而且有买保险,有交购置税,为什么不让上路?哪一条法律法规规定不让百姓行驶?他的答案是既然生产了,有国标,老百姓就有权利去使用,合法上路。

回顾2024年,国标车的标准不断更新。消费者购买的车昨天还算合规国标车,今天新政策一出就算“超标车了”,上路就要扣车、罚款。

有网友发出质疑:汽车可以随便开,摩托车、电动车说禁就禁,政策标准说改就改,老百姓骑车犯啥法了?骑车到底得罪了谁?


03

总结
虽然法学教授胜诉交警这一事件,只是个案,判决结果也并未在网上公开,极有可能是庭外和解,但它所引发的社会影响却远远没有平息。

一直以来,很多人对各地大力查扣电动车、禁限摩持怀疑态度,认为政策矫枉过正,会适得其反。中国的法律是什么?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法律,不是用来找漏洞的。

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想怎么样去管理摩托车、电动车,而不应该去限制它们。既然生产了且符合国家标准,老百姓就有权力去使用这些交通工具,希望未来的政策能让老百姓在出行时感受到公平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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