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车主注意!电动车上路迎来“5不带”新要求,11月起严查!

文摘   2024-11-02 11:50   江苏  

电动车便捷、环保,是无数人出行的好帮手。然而,11月起,一则如警钟般的消息敲响在全国车主耳边:电动车上路迎来“5不带”新要求,而且将面临严查!这可不是一阵无关痛痒的微风,而是一场影响每一位电动车车主出行的风暴。

一、不带电池上楼充电

电池上楼充电,看似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实则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近年来,电动车电池在室内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屡屡发生,每一次都是对违规充电行为的血泪控诉。为此,新规明确规定,电动车电池不得带回家充电,多地对查处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此项规定的严查不是对我们自由的限制,而是对生命的尊重与守护。每一次把电池留在楼下安全的充电区域,我们都是在为自己、为家人、为邻居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
二、不带挡风被

由于天气转凉,现在骑电动车出行的舒适度确实没那么高。尤其是冬季出行,大家都喜欢给电动车安装挡风被。而对此多地已经明确强调,电动车禁止安装挡风被。如果车主继续带挡风被上路,将面临警告、拆除挡风被,对机动车处500元罚款,非机动车处50元罚款。

如果想要实现御寒效果,可以通过佩戴全盔+保温内胆或者加热手把+护膝+皮质手套,亦或穿电加热防寒服、挡风裙、防风衣等方式防寒,这样既不会因为加装挡风被遭遇处罚,也可以提高行车舒适度。

三、不带挡雨棚

为电动车加装挡雨棚的行为就更加常见了,但小编提醒,加装挡雨棚比加装挡风被查得严多了!交警查到将责令拆除挡雨棚,并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加装挡雨棚会加大车辆的风阻,导致灵活性变差,非常容易失去重心,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挡雨棚会遮挡骑行者的视线,扩大了盲区,容易引发事故。所以车主在出行方面一定要多加注意,尽量自行拆除。

四、不违法带人

一般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部分城市规定为16周岁以下)。如果搭载学龄前儿童,必须使用固定座椅。电动轻便摩托车通常不允许载人,电动摩托车只能搭载一名成年人。

多数地区对于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的处罚以警告和5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为主,但如果情节严重或拒不配合执法等,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扣留车辆等。

五、不带手机支架

手机支架在电动车上的使用存在诸多安全风险,不仅会分散骑手的注意力,还影响骑行操作。
电动车安装手机支架,也属于加装行为。对此浙江就已明确,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包括加装座位、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安全驾驶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而车主驾驶这类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总结

整体来看,11月的严查不是为了为难大家,而是为了让每一次骑行都能平安抵达目的地。让我们积极遵守“5不带”要求,告别那些危险的行为,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在交通的舞台上,安全才是永恒的主角。


掌上电动车
电动车行业综合服务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