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 “紧箍咒” 下,多地电动车违规上路扣车罚款,二三四轮无一幸免!

文摘   2024-10-31 17:28   江苏  

在全国整治浪潮的席卷下,每个月各地都会出台相应的管理和规范政策,尤其11月之后,电动车各种“紧箍咒”将要落地!

01

全国性政策



生产销售限制


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认证证书要求


电动自行车只有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才能上市、销售。目前已办理的认证均已到期,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产品强制性认证变更、或者主动提出暂停认证证书。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02

地方性政策



南充


2024年11月1日起,对非标电动二轮车实施临时备案登记管理,发放全省统一式样的临时备案标识。集中备案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对已完成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二轮车,设定使用过渡期至2028年5月31日。过渡期内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通行,过渡期结束后禁止上路。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在临时备案登记范围内,不设置过渡期,依法禁止上道路行驶、禁止乱停乱放。





江西德安


从2024年11月1日起,开展非标二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于临牌及无牌电动车上路行为,采取严查严管。驾驶过渡期结束的非标电动车上路,将罚款200元、扣车;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罚款50元。




云南永德


永德县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综合整治的通告》,通告明确:11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综合整治行动。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三轮摩托车、四轮低速电动车、燃油车(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必须要登记挂牌、购买保险,驾驶员也必须要有驾驶证才能上路。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能登记上牌,禁止上路使用。




四川广元


11月1日起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结束,将会严查未备案登记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上路行为,违反规定上路的,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总结

新政策的执行,对于当地电动二、三、四轮车用户都会带来较大的影响。电动车上路不再是“零门槛”,车牌、驾驶证已成为电动车主们的“必备通行证”。希望大家都能积极了解当地的管理政策,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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