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戴头盔,11月1日起电动车上路牢记“5不准”!

文摘   2024-10-23 17:32   江苏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上路行为,保障骑行者和行人的生命安全,自11月1日起,除了广为人知的必须佩戴头盔之外,电动车上路需牢记“5不准”。相关违规上路的处罚都明确了,车主赶紧来看看,避免违规被罚款扣车!

1

不准篡改时速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这是既定事实,不得擅自篡改时速。广大骑车人要接受现实,千万别想着解码解限速。

而且新国标修订稿中明确,为防止用户擅自改装突破速度限制,车辆的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等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同时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此前瑞安就有给电动自行车“解码提速”, 车主和商家双双被罚的案例,浙江明确: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解码提速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驾驶车主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等“新”新国标实施后,相信对篡改电动自行车时速的监管会更加严厉,切勿顶风作案。

2

不准违规载人

一般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部分城市规定为16周岁以下)。如果搭载学龄前儿童,必须使用固定座椅。电动轻便摩托车通常不允许载人,电动摩托车只能搭载一名成年人。

多数地区对于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的处罚以警告和5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为主,但如果情节严重或拒不配合执法等,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扣留车辆等。
电动车不能载人的问题,很多网友表示不理解,认为自行车都能载人,为啥电动自行车不行?还有网友表示:不能载人,设计后座干嘛?

3

不准无牌上路

电动车现在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大类,但不管哪一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自11月1日起,不符合4大国标及修改单的电动车,不得生产、销售,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这意味着,未上牌中原本合规的电动自行车有可能会变成“超标车”,面临“无牌可上”的窘境。

在一些地方的具体规定中,对于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号牌的处罚也有明确标准。例如浙江湖州,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在深圳扣留车辆并处5000元罚款。

4

不准加装电池

合格证上是48V20AH的电池型号,就不要改装为60V20A!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续航里程,但是选择私自加装电池,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会改变车辆的电气系统平衡,导致电路过载、短路等问题,甚至引发火灾等严重事故。
目前关于电动车违规加装电池等,都是严查的重点行为!

5

不准加装挡风被

据物理学研究显示,电动车加装挡风被后,电动车的重心会上移,车体面积增大,从而增加了空气阻力和车身不稳的风险。在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侧风或者车辆晃动,骑手控制起来更加困难,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除了物理风险,加装挡风被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多地严格禁止电动车安装挡风被。冬季即将来临,许多电动车安装了挡风被来保暖的宝子,可能要拆了哦。

总结

安全无小事,电动车承载着生命的重量。11月1日起的“5不准”规定,是为了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也是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和呵护。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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