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经纬·第3456期 | 郭浩瑜:近代汉语中的一种特殊“把”字句———遭受义“把”字句

学术   2024-08-09 20:00   中国  



近代汉语中的一种特殊“把”字句

———遭受义“把”字句


郭浩瑜

(原刊载于《语文研究》2010年第2期)





摘要




近代汉语出现了一种特殊的“把”字句——遭受义“把”字句。其结构模式是“(S受损者)+把+ O当事+V+了”;其语法意义是“遭受(损失、不幸、不如意)”;其篇章功能是充当背景信息,作为后续事件发生的原因。从来源看,这种“把”字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偏又把凤丫头病了”,是通过致使义“把”字句功能的扩展产生的;另一类为“贾老儿既把个大儿子死了”,是通过“把”字提宾结构类推产生的。





关键词




遭受义“把”字句;致使义“把”字句;功能扩展;结构类推



本文所要讨论的是近代汉语出现的一种特殊“把”字句,如“(黛玉)又想梦中光景,无倚无靠,再真把宝玉死了,那可怎么好?”(《红楼梦》八二回)中的“真把宝玉死了”。这种“把”字句无论在结构上还是意义上都有着与其他“把”字句迥然相异的特点。以往的研究者都将其归入致使义处置式一类,但我们认为,这种“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既不能用王力所提出的“处置”义来概括,[6]408也不能用郭锐所提出的“致使”义来概括,[2]因而有必要对这种句子特点、类型和来源等做进一步的探讨。


这种“把”字句,因其语法意义上强调的是一种“遭受”,我们姑且称之为遭受义“把”字句。


遭受义“把”字句的结构形式


先看例句:





(1)路南第三条小街上,有个贾老翁。这老翁年纪不过五十望岁,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在时,有三十多岁了,二十岁上娶了本村魏家的姑娘。魏、贾这两家都是靠庄田吃饭,每人家有四五十顷地。魏家没有儿子,只有这个女儿,却承继了一个远房侄儿在家,管理一切事务。只是这个承继儿子不甚学好,所以魏老儿很不喜欢他,却喜欢这个女婿如同珍宝一般。谁知这个女婿去年七月,感了时气,到了八月半边,就一命呜呼哀哉死了。过了百日,魏老头恐怕女儿伤心,常常接回家来过个十天半月的,解解他的愁闷。这贾家呢,第二个儿子今年廿四岁,在家读书。人也长的清清秀秀的,笔下也还文从字顺。贾老儿既把个大儿子死了,这二儿子便成了个宝贝,恐怕他劳神,书也不教他念了。(《老残游记》一五回)


上例中的“把”字句“贾老儿既把个大儿子死了”的结构模式是:S受损者+把+ O当事+ V+了。根据上下文意我们不难发现,整个句子主要表达的是贾老儿遭受失去大儿子的不幸之后,更加珍视二儿子的意思。我们很难说,“贾老儿”在这个句子里是他大儿子死亡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人,因而他不是“大儿子”的处置者或“大儿子死了”的致使者,因为根据上文交代,他大儿子是感染时气而死的。即便我们把“贾老儿”看作话题主语,导致大儿子死亡的“时气”是致因,从上下文来看,死亡的原因和死亡这个事件也不是说话人要表达的重点,重点还是强调贾老儿遭遇了这个不幸以后,对二儿子更加小心在意。


主语不是动作或事情发生的施动者或致因,我们就不能说这种“把”字句表达的是“处置”或“致使”。


这种“S受损者+把+ O当事+ V+了”的“把”字句就是我们所说的遭受义“把”字句。它与处置义“把”字句以及致使义“把”字句有很大的不同,其语法意义完全不能理解为一种“处置”或“致使”。

 


遭受义“把”字句的语义特点


再看一个例句:


(1)贾母看时,宝钗姊妹二人不在坐内,知他们家去圆月去了,且李纨凤姐二人又病着,少了四个人,便觉冷清了好些。贾母因笑道:“往年你老爷们不在家,咱们越性请过姨太太来,大家赏月,却十分闹热。忽一时想起你老爷来,又不免想到母子夫妻儿女不能一处,也都没兴。及至今年你老爷来了,正该大家团圆取乐,又不便请他们娘儿们来说说笑笑。况且他们今年又添了两口人,也难丢了他们跑到这里来。偏又把凤丫头病了,有他一人来说说笑笑,还抵得十个人的空儿。可见天下事总难十全。”说毕,不觉长叹一声,遂命拿大杯来斟热酒。(《红楼梦》七六回)


“偏又把凤丫头病了”这个句子在大家讨论致使义处置式的时候引用得特别多,一般都将其纳入致使义处置式一类中。那么它到底是不是一个表致使义的“把”字句呢?


首先,这个例句陈述的是一个已知的事实,前面没有讲述“凤丫头病了”的发生原因,同时没有也无法补出施动者和致使者,因而认为它表示“处置”或是“致使”是不易接受的;其次,“病”是一种难以掌控的行为动作,不可能表示“处置”,也一般不表“致使”;再次,从说话人的角度来说,贾母说“凤丫头病了”时只是在表达一种感叹和惋惜的情感,并非要追究谁的责任(也不可能追究谁的责任)。——我们之所以把全段引过来,就是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当时的语境和说话人的情感。


再如:

(2)且说武大无甚生意,终日挑担子出去,街上卖炊饼度日,不幸把浑家故了,丢下个女孩儿,年方十二岁,名唤迎儿。爷儿两个过活。(《金瓶梅》一回)


(3)他虽也站住脚与那孩子的大人寻闹,但不胜其多,自己也觉得没趣。可奈又把一个结发妻来死了,家中没了主人婆。那汤里来的东西由不得不水里要去,只得唤了媒婆要娶继室。(《醒世姻缘传》三九回)


(4)你妹夫有这几两银子的家私,如今把个正经主儿走了,这些家人小斯都没个依靠,这立嗣的事是缓不得的。(《儒林外史》六回)


(5)(黛玉)又想梦中光景,无倚无靠,再真把宝玉死了,那可怎么样好?(《红楼梦》八二回)


这类遭受义“把”字句,我们在《全元散曲》《金瓶梅》《西游记》《醒世姻缘传》《儒林外史》《红楼梦》《儿女英雄传》《歧路灯》《老残游记》9部书中共找到30多例。分析这些例句,我们发现它们的共同点是:


1.主语(如果出现了的话)既不是动作的施事和当事,也不是动作的受事,它和介词宾语之间是一种领属关系,后者的消失或死亡,都会给主语带来一定的伤痛和不如意。


2.谓语动词多是“死”“没”(“死亡”义)、“故”“亡”“病”这些不如意的或无法控制的动作行为,动作性很弱,后面一般只带一个“了”。


3.“把”字的宾语是谓语动词的当事,它前面常出现“个”或“一个”,现代汉语里,这个宾语后面还常常出现“给”字,加强事件发生给人所带来的不如意的感觉。


4.“把”字句所叙述的事件多是已知信息,作为一个后续事件发生的原因而存在。与遭受义“把”字句相比,表致使义的“把”字句(包括“将”字句)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例如:


(6)把江山属俺炎刘。(《元曲选·汉宫秋》一)


(7)把众人都笑了。(《金瓶梅》一四回)


(8)把张一团青白煞气的脸渐渐的红晕过来。(《儿女英雄传》一八回)


(9)你两个如何把寺来废了!(《水浒传》五回)


(10)这李逵不省得,倒先把竹笆篾提起了,将那一舱活鱼都走了。(《水浒传》三七回)


(11)你那根簪子,前日因酒醉,跌下马来,把帽子落了,头发散开,寻时就不见了。(《金瓶梅》八回)


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致使义“把”字句与遭受义“把”字句有如下不同的表现:


1.从主语来看,致使义“把”字句的主语一般不出现,如果出现,就肯定是致使者,如例(9)“你两个如何把寺来废了”;而遭受义“把”字句的主语一般都要出现,但它不是导致事件发生的责任人,而是事件的间接受害者。


2.从主语与介词宾语的关系来看,致使义“把”字句中,主语与介词宾语之间不一定是领属关系;而遭受义“把”字句中,主语和介词宾语之间一般是领属关系,后者对于前者来说或是至亲,或是所领有的物件,或是身体的一个部分。


3.从谓语动词来看,致使义“把”字句的谓语动词不一定都是表示消亡的,因而所叙述的也不一定都是不如意或不期望的事情,如例(7)(8)。此外,致使义“把”字句后面的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或者是可以掌控的,如例(6),或者是说话人所期待出现的,如例(7)(8)。在这一点上,它与表处置义的“把”字句有相似之处。在敦煌变文中,致使义处置式的介词“将”前面多有“能”“何必”“莫”“休”这样的修饰成分,就表明了其行为的可控制性。同时,“莫”等副词的出现也表明,致使义“把/将”字句所表示的事件也可以是未发生的;而遭受义“把”字句则不同,其谓语动作往往是无法掌控的、已经发生了的、不幸的动作行为,而且“把”字前面不能出现能愿动词或表否定和禁止的副词。


4.从篇章的角度来看,致使义“把”字句一般作为一个后续分句出现,即“V1,(导致)把+ O+ V2了”;而遭受义“把”字句则相反,它往往作为一个背景信息存在——由于这个事件的发生而对当前产生了影响,即“把+ O+ V1了,(因此)V2”。



陶红印、张伯江(2005)依据张旺熹(1991)对“把”字句的语句形式分类做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在张所列的A(原因+把字结构[手段]+目的)、B(原因+把字结构[结果])、C(把字结构[手段]+目的)、D(相对独立的语句形式)四类“把”字句中,作为条件的C类和作为结果的B类是最常见的两种情况。“作为条件的,是‘把’字句这个分句作为背景信息,后续分句是前景信息;作为结果的,是‘把’字句这个分句作为前景信息,前导分句是背景信息。”[5]我们觉得这正好可以拿来描写我们上面所讨论的两种“把”字句。致使义“把”字句往往作为一个前景信息存在,它是某个原因引起的结果,即“V1,把+ O+ V2了”;而遭受义“把”字句则相反,它往往作为背景信息(当然也有例外)存在,因为遭受了什么,而受到了什么样的影响,它是后续事件发生的原因,即“把+ O+ V1了,V2”。



遭受义“把”字句的来源

 

尽管致使义“把”字句与遭受义“把”字句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一部分致使义“把”字句与遭受义“把”字句之间有一些共同点:


1.主语可以不紧挨着“把”字出现。


2.动词可以是表示“消亡”等不幸意义的动词,后面大多只带一个“了”。


3.“把”字后面的宾语是谓语动词的真正的当事。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理解:当“把”字句处于事件因果链的开头的时候,它是一个事件发生的原因;当它处于因果链的结尾的时候,它是一个事件发生的结果。而后者,比较容易使我们产生这样一种感觉——就是A事件导致B事件,这种事件之间的致使关系是“把”字带来的,因为“把”正好处在A事件与B事件的中间。“把”字可能因为其所处的位置的关系,自然而然有了“使”和“让”的意味。


我们将试图去寻求二者之间的渊源。先来看例句:




(1)寡人有心待盖一座杨妃庙,争奈无权柄谢位辞朝。则俺这孤辰限难熬,更打着离恨天最高。在生时同衾枕,不能勾死后也同棺椁。谁承望马嵬坡尘土中,可惜把一朵海棠花零落了。(《元曲选·梧桐雨》四)


这是唐明皇逃难回来后思念杨贵妃时的一段唱词。即使没有“谁承望”“可惜”这样的词语,我们也可以看得出句子所表达出来的一种强烈的意外和惋惜的感情。很难说,这里表达的是一种追究责任的意味。不过,前面有一个“马嵬坡尘土中”,暗含着“马嵬坡兵变导致了杨玉环像海棠花一样美丽的生命过早地凋亡了”的意思,“致使”意味还是有的。但这已经不是句子要表达的重心,因为事件过去已经有一段时间,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旧信息。站在唐明皇当时的处境来看,句子更多的应该是表达一种失去爱妃的悲伤和无奈。


这种表达意义上的两可理解,应该是“把”字句由表“致使义”向表“遭受义”转变的契机。当然,我们还需要形式上的证据。


以蒋绍愚“把”字句功能扩展的公式为基础,[3]我们可以更进一步推测遭受义“把”字句的由来:


P:F1(表致使)

P:F2(表致使)/(∅)把+ A+ VP或(∅)把+ A+ V+了

P:F2(表遭受)/(∅)把+ A+ V+了这种功能扩展发生的形式条件是主语位置的空缺——施动者的不出现,这就给了受损者以乘“虚”而入的机会。


任何事件都处于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把”字句所叙述的事件是某一事件所导致的,当它发生以后,必然也将成为另外的事件发生的原因。这样,当说话人叙述的重点发生变化的时候,“把”字句所表达的语法意义就发生了变化。因此,我们可以模拟出这样一个因果链:N1+ VP1,把+ N2+ VP2,N1(或N3)+ VP3,……。例如:




(2)原来前段时间,徐冉飞和同学一同去栾川寨沟风景区游玩,一不小心把钱包丢了,当时急得不成样子:包里有100多元钱是小事,主要还有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借书证、银行卡等,可面对寨沟那么大的风景区,又那么多的游客,他去哪里找啊,他左右找不到后,只得悻悻而归。(义煤集团2009年7月6日的网络新闻“钱包丢在风景区,矿工送到咱手中”)


此例中“把”字句所叙述的事件处于这样一个因果链中:A.徐冉飞和同学在风景区游玩时不太小心→B.他们把钱包丢了→C.他们急得不成样子。“把”字句所在的B事件既是A事件导致的结果,又是导致C事件发生的原因。单独看“一不小心把钱包丢了”,这是致使义“把”字句;但从后者的角度看,“(徐冉飞和同学)把钱包丢了,当时急得不成样子”,就是遭受义“把”字句。再如:



(3)主公啊,不知何故,臣等一夜把头发都没了。(《西游记》八五回)


如果该句子是“不知何故,一夜把臣等头发都没了”,则是致使义“把”字句,“何故”是导致“头发没了”的原因(尽管原因是未知的)。加了一个主语“臣等”,则变成了遭受义“把”字句,是对“臣等”的遭遇的一种陈述。


由此,我们推测,致使义“把”字句向遭受义“把”字句转化的条件大致如下:


首先,致使义“把”字句是表示“一种对叙述者来说不如意或不期望发生的事”的句子,[7]428其动词多表示消亡意义,动作性比较弱。


其次,主语一般不出现或不紧挨着“把”字出现,只有这样,才有空位让受损者进入。像“我的汗巾放在娘的屋里,娘把我的不见了”(《醒世姻缘传》五二回)这样的句子,致使者已经出现,当然不可能向遭受义“把”字句转化。


再次,事物之间充满联系的特点使得这样的“把”字句有可能成为致使新的事件发生的原因。“位置”赋予了“把”字句以“致使”的意义,同样,“位置”的变动也可能使“把”字句带上新的语法意义。



这样,我们就找到了“偏把个凤丫头病了”这样的遭受义“把”字句的来源。它和致使义“把”字句实际上是有紧密联系的,它们之间是表义重心改变(追究责任→表达失意)、观察视角转换(事件的结果→事件的原因)的关系。像“怎么把个晴雯姐姐没了”(《红楼梦》七九回),前面有个“怎么”就留下一个致使义“把”字句的尾巴,也可以说是一种过渡形式。问题到这一步似乎已经解决了。但是,我们在分析例句的过程中,还是发现了难以解释的问题。例如:




(4)且说武大无甚生意,终日挑担子出去,街上卖炊饼度日,不幸把浑家故了,丢下个女孩儿,年方十二岁,名唤迎儿。爷儿两个过活。(《金瓶梅》一回)


《金瓶梅》里,武大一出现,他的浑家就死了,至于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没有交代。很难说是从致使义“把”字句转换而来的。而且,“把个凤丫头病了”“把个晴雯姐姐没了”与“不幸把浑家故了”“贾老儿既把个大儿子死了”是有细微差别的。


1.“把个凤丫头病了”,前面的主语不好补出,只能隐含。相反,“把浑家故了”这样的句子就可以直接加相关的主语,可以说“武大不幸把浑家故了”。


2.“把”字后面的宾语不太一样,后者必须是主语的领有物,如“浑家”乃“武大”的,前者则不一定。


3.后者可以转换成“Vi了O当事”的格式,如“武大死了浑家”“贾老儿死了大儿子”等。但是前者一般不可以,一般不说“没(“死亡”义)了晴雯姐姐”“病了凤丫头”。


第3点不同促使我们调查了近代汉语里“Vi了O当事”的情况。关于“Vi了O当事”的由来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对此不多作讨论,只摆出事实,以探讨它与遭受义“把”字句之间的关系。




(5)旧来失了此物多时,今收来尚未便入腔窠,但当尽此生之力而后已。自谓云尔。(《朱子语类》卷一○四)


(6)万三员外女儿万秀娘死了夫婿,今日归来,我问你借匾担去挑笼杖则个。(《警世通言·万秀娘仇报山亭儿》)


(7)不幸浑家亡化已过,撇下这个女孩儿,小字端云,从三岁上亡了他母亲,如今孩儿七岁了也。(《元曲选·窦娥冤》楔子)


(8)我想,做妇人的没了丈夫,身无所主,好苦人也呵!(《元曲选·望江亭》一)


(9)爹娘在日把奴如花朵,死了双亲,被哥嫂凌辱。(《元曲选·白兔记》一九)


我们所发现的最早的例子是在宋代(见例(5)),元明白话作品里已经非常多。其特点是:


首先,表层结构形式简单,与普通的主动宾结构“(S)+ V+了+ O”形式上没有什么差别。


其次,谓语动词很简单,为数也很少,都是表示消亡类意义的动词,后面仅跟一个“了”。这些动词不具有使动意义,它的当事不是S,而是O。S与O之间具有特殊的领有关系。


再次,正如张伯江所言,“应用这类句式的时候,几乎没有以报道`死亡'这个事实的发生为目的的”,它有一个很重要的篇章功能“就是在一个具有广义的因果关系的话语片断中,提供原因、条件等背景信息”。[8]


于是,我们发现这种结构和遭受义“把”字结构之间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第一,两种结构的动词都是不及物动词,且皆属表示消失之类意义,后面都只带一个“了”;第二,动词的当事处在原本属于受事宾语的位置上,主语位置出现的是一个既非动词施事或当事、也非受事的名词性成分,主语和介词宾语之间常常具有领有者与被领有者(宽泛地说)的关系;第三,两种结构在篇章中都是作为背景信息出现的,都是旧的、已知的信息;第四,与“S当事+ V+了”(如“老婆死了”)这样的句子相比,“SV了O当事”(如“他死了老婆”)和遭受义“把”字句一样,更多地强调了S是一个受损者,遭遇了不幸。



由此,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推测,“贾老儿既把个大儿子死了”这一类遭受义“把”字句有可能是结构类推的结果。这种类推发生的原因,当如蒋绍愚所言,“把动宾句中的宾语用‘把’字提前到动词之前,是把字句形成的基本途径。这种语言机制对人们的语言运用影响很大,以致一些动词后面的非宾语成分也仿照这种格式用‘把’字提到了动词前”。[4]——受到结构类推这个机制的驱动,动词后非受事的成分也可以被“把”字提前了。


当然,一种句式如果完全与另一种句式在意义上、功能上毫无区别,就不可能存在下去。遭受义“把”字句和“Vi了O当事”结构还是存在区别的:


首先,“把”字结构表示处置的强势存在,使我们强烈地感觉到,有“把”字的存在,“把”字后面的宾语作为对象的地位得到了强化。


如前文所述,“把”字所带的宾语前还常常有“个”或“一个”突出这种不如意或不幸的效果(现代汉语还在O后加一个“给”),使宾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凸显。而“Vi了O当事”这样的结构,O当事前一般不能加“个”或“一个”,如“贾老儿死了一个大儿子,就把二儿子宝贝起来”或“王冕三岁上死了个父亲”就显得很别扭。除非在对比的情况下,“死了一个大儿子,还有一个二儿子”之类句子才会出现。


其次,“Vi了O当事”可以作为另一个更大结构的成分而存在,遭受义“把”字句则一般不可以。如:




(10)寺外山前人家,新没了孩儿的娘母有乳者,我将盘缠去,与老僧抬举者。(《元曲选·西游记》三)


“把”字句的使用原本就有突出和强调的功能,充当另一个结构的成分是与它的表达目的相冲突的。所以,我们可以说二者存在着结构上变换的渊源,但遭受义“把”字句一旦出现,就有着其独特的表达功能,二者微妙的区别是它们能在语言中并存的根本原因。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近代汉语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把”字句,这种“把”字句只是所有“把”字句里数量极小、结构形式也极其单纯的一类。其结构模式是“(S受损者)+把+ O当事+ V+了”,其语法意义是“遭受(损失、不幸、不如意)”,其篇章功能是充当背景信息,作为后续事件发生的原因。这类遭受义“把”字句的来源有两个:


第一个来自于致使义“把”字句的功能扩展。我们现在找到的最早的例句出自明代的《西游记》(即上文所举的“主公啊,不知何故,臣等一夜把头发都没了”一例)。


第二个是结构类推的结果。近代汉语早期,出现了“(S)+ Vi+了+ O施/当”这类特殊的结构。由于“把”字提宾的语言机制的类推,人们便把这种非动词受事的名词宾语也提到了前面。我们发现的最早的用例是《全元散曲》中的“闷恹恹把情人去了,急煎煎心痒难揉”(王挺秀《中吕·粉蝶儿》)。


据我们对语料的观察,到现代汉语时期,遭受义“把”字句仍然没有大的发展,这大概与“把”字句表“处置”和“致使”早已根深蒂固有关,也与遭受义“把”字句本身在动词选择、意义表达等方面的特殊性有关。





附注





①我们把彼此是父子、夫妻等比较亲近的关系这种情况,也归入领属关系中。虽然不是所有物,但相互之间的亲近关系,使一方的存在与否对另一方的生活、感情,影响至关重要。

②陶红印、张伯江认为,“晚期近代汉语的‘把个’句常常表现为零主语,句子表达的是主体受外在事件的影响而产生了某种心理情绪变化”。(《汉语语法化研究》第346页,商务印书馆,2005)

③王力:“依北平语的习惯,如果处置式里的叙述词系表示损害者,叙述词前面还粘附着一个‘给’字。……例如:小弟弟把茶碗给打破了。”(《中国现代语法》第85页,商务印书馆,1943/1985)本文所讨论的特殊“把”字句,按我们现代人的语感,其宾语之后也都可以加“给”。

④例(6)-(8)引自吴福祥《再论处置式的来源》(《语言研究》,2003年第3期)。

⑤如吴福祥举的敦煌变文中的例句,“好向情由自觉知,休将心行成怪僻”(第520页)“劝君莫证大菩提,何必将心苦执迷”(第351页)(《敦煌变文语法研究》,岳麓书社,1996)等等。

⑥比如,“每个宪兵的脸上都像刚死了父亲那么难看”(老舍《四世同堂》)这样的句子,我们似乎不说成“每个宪兵的脸上都像父亲刚死了那么难看”。采用“ V了O当事”这种结构表现出一种强烈的不如意的情感。







参考文献




[1]郭燕妮.致使义把字句的句法语义语用分析[J].汉语学报,2008(1).

[2]郭锐.“把”字句的语义构造和论元结构[C]//语言学论丛:28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蒋绍愚.把字句略论——兼谈功能扩展[J].中国语文,1997(4).

[4]蒋绍愚.《元曲选》中的把字句[J].语言研究,1999(1).

[5]陶红印,张伯江.无定式把字句在近、现代汉语中的地位问题及其理论意义[C]//吴福祥.汉语语法化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6]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8/1980.

[7]吴福祥.敦煌变文语法研究[M].长沙:岳麓书社,1996.

[8]张伯江.“死”的论元结构和相关句式[C]//语法研究和探索:11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9]张济卿.有关“把”字句的若干验证与探索[J].语文研究,2000(1).

[10]张旺熹.“把字结构”的语义及其语用分析[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3).



作者简介

郭浩瑜,现为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汉语史、训诂学等方面的研究。曾长期担任文学院国学班班主任,并带领学生研读《左传》《战国策》《论语》等经典文献。

     多次获评获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2016年当选第四届华南师范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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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凌逾

责编:陈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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