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佛经科判之义
朱天助
原文刊于《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24年5月第3期
摘 要:科判可分三分科判和具体章句科判,章句科判是对经论按类逐级分层解说,三分科判始于道安,也与汉学章句不同。大乘佛经的科判多结合以上二者,并带科判者个人的“宗见”。佛教科判更影响六朝儒家义疏学。
关键词:章句科段;三分科判;义疏
佛经科判与六朝儒家义疏学科段之间的关系,学界存在不同看法。陈寅恪以为经部著作, 其体例未受释氏之影响。1反是六朝及隋唐佛教注疏受儒家正义、义疏影响。 2汤用彤也认为大乘佛经科判转细密,是受儒家经学章句的影响。3野间文史也认为六朝义疏的科段当溯源汉代经注之学,而非佛教影响。4 尚永琪也认为道安三分科经既为中国独立发展出来,科分是受汉学章句的影响,当是儒家影响佛教。5孙尚勇也认为道安科判接受两汉经学传统的章句之学的启示6。王博玄认为“科分更象是儒家注解的传统,进而影响了中国佛教的讲经方式”。7但牟润孙论证儒家讲经仪式和义疏文体上均受佛教影响。8戴君仁则认为皇侃《论语》《礼记》义疏之分段是受佛教影响。9张伯伟认为汉学章句简单而佛教义疏繁琐,故儒家义疏受佛教影响,10各家将三分科判当成章句之学,未清晰界定“科判”的范畴。佛经科判是佛教分理经义的独 特方式,并非溯源于汉代章句,二者只是形式类似,佛经科判更不等于三分经文。其次,六朝义疏学也受佛教科判影响,有其独特之处。
一
章句科判
科判是僧徒讲解佛教经论的一种方法,一般归于义疏。据《佛光大辞典》“科文”条:
为方便解释经论而将内容分成数段,再以精简扼要之文字标示各部分之内容,称为科文。又作科章、 科节、科段、分科等。又科目全部以图示者,称科图。一般系将经典区别为序分、正宗分(本论部分)与 流通分(说明该经之功德而劝人流通之部分),称为三分科经。将一经分成三部分之作法,在印度始于《佛地经论》卷一,在我国则始于苻秦道安之时。11
科判对中国佛教影响深远,梁启超云:
尤有一事当注意者,则组织的解剖的文体之出现也。稍治佛典者,当知科判之学,为唐宋后佛学家所极重视。其著名之诸大经论,恒经数家或十数家之科判;分章分节分段,备极精密。(道安言诸经皆分三部分12,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此为言科判者之始。以后日趋细密。)推原斯学何以发达,良由诸经论本身,本为科学组织的著述。我国学者,亦以科学的方法研究之,故条例愈剖而愈精。此种著述法,其影响于学界之他方面者亦不少。夫隋唐义疏之学,在经学界中有特别价值,此人所共知矣。而此种学问,实与佛典疏钞之学同时发生。吾固不敢径指此为翻译文学之产物,然最少必 有彼此相互之影响,则可断言也。而此为著述进化一显著之阶段,则又可断言也。13
梁启超指出佛教科判的重要性,却未言科判如何划分章节。又言道安三分佛经当作科判之始,故后来学者 认为佛经科判的基本特点就是将经典一分为三。14因经分三段与汉代章句相似,故也有学者认为道安科判 受经学章句影响。15道安为中国佛经三分科判之始,但其三分科经只是科判一种,还有按章节内容属类来 划分的科判,简称“章句科判”。两种科判均与汉代章句不同。以下分叙之:
据《高僧传》卷五云:
初,经出已久,而旧译时谬,致使深藏隐没未通,每至讲说,唯叙大意转读而已。安穷览经典,钩深致远,其所注《般若》《道行》《密迹》《安般》诸经,并寻文比句,为起尽之义,乃析疑甄解,凡二十二卷。序致渊富,妙尽深旨。条贯既序,文理会通,经义克明,自安始也。16
汤用彤以为道安所言“起尽之义”就是科分章段,云:
震旦诸师开分科门,实始于释道安。而道安则称“科分”为“起尽”,……其所分为三分。按道安注疏中《放光般若起尽解》一卷。《法华文句记》有云:“起尽者,章之始末也。”可见起尽者,即后人所谓之科段也。《放光起尽解》已佚,其分章不详。但《放光经》原有二十卷,而《起尽解》只一卷,可见其科分必不繁。或其书科分大段即用三分法也。17
开即科分佛经,不开则不必科分。汤氏引证良贲《仁王疏》18、宗密《盂兰盆经疏》19和吉藏《仁王疏》20之 说,以证道安始为三分科经。但认为“起尽”是“科分”,则昙无兰《序》言“粗断起尽”,是否也是科分? 如果是,则科分不起于道安。又以为科分就是三分科经也不妥,因为以上原始佛教的《安般》(《佛说大安 般守意经》)并无序分和流通分。三分科经适用于大乘经典,而原始佛教经典如四《阿鋡》,以及部派佛教阿毗昙的论著,均无序分和流通分,对于此类经论的科判,则涉及经论具体章句的划分。道安所注《安般》 经今无存,但道安注《四阿鋡暮抄解》尚存,其注不是简单划分段落,21而是涉及对经文章节的具体科判。
首先是章句科判。《四阿鋡暮抄解》是部派佛教犊子系贤胄部的祖师世贤抄录四《阿鋡》经文,又以 犊子部观点重释的论著。22此书仿照部派佛教毗昙学编排,逐级分层解说。全书依德、恶和依分为三品,德即善之义,依即无记之义。而每品又再分为三度。23此三品又细分三小节,三小节再细分三小类,三小类再细分三部分,比如德品又分为福、根和无恶;无恶又分为忍、多闻和圣分;而圣分又分为善知识、思维和得;得又细分为等具、方便和果;等具又细分为等书、根断、近禅。其他二品也是如此,比如恶品第 一度说身、口、心三恶行;第二度说染、恚、慢三爱;第三度说无智、邪智和疑智三无明。故本论开宗明 义:“功德、恶、依、觉, 解脱。……各各三度三分。”24 言以三法来统摄一切法,对于三法的理解(觉), 是解脱的法门。三法不断细分下去,可概括全体法数。所有法皆不离觉,分层虽多而源头却只有一个。25此 即梁启超所言“科学组织”。道安于卷下《四阿鋡暮抄解第五》注:“首三法第二恶之二也。”26是说此卷开 始解说恶的第二度“染、恚、慢三爱”。又于卷下“问已说是下等增上相矣。 ……可知婆素跋陀三法。次 二三度尽”注:“于首三法之第二恶,恶之三事次二也,度亦尽也。”27是说以上科判二(恶品),恶品的第 二度说三爱,三爱的第二事即恚,至此说尽。学者主张陈慧注《阴持入经》、道安注《人本欲生经》和僧 肇注《维摩诘经》的共同点是三注皆是一经自始至终不分科段,故后人将三分科判归于道安值得怀疑。28然而,论者却忽略道安也注《四阿鋡暮抄解》,以上就是道安对世贤此论所作的详细章句科判。章句科判就 是按内容属类层层分解,每一层内容或名相不断细分,相对于上一层的内容,它是子,但对于下一层内容, 它又是母。这是佛教科判和儒家章句之学的根本区别,后世僧众讲经常用此类科判,且愈加繁杂,比如近 代圆瑛法师《楞严经经义》犹沿用此法,以十天干来表示经文第一层的关系,即子丑寅卯等是第一层。再以数字如子初、子二等来表示第一层内部的层级关系,其他依次类推。《佛光大辞典》言“以精简扼要之 文字标示各部分之内容”,尚不全面;应是以“文字、数字或天干来标示各部分之内容”。佛教经论本具上下层级的内容结构,比如《四阿鋡暮抄》第一段数句已总括全书内容,下文分段解释第一段的主旨,各段内部再分段层级解说本段主旨,章句科判用以突显经论的文本结构。
二
三分科判
道安三分科经的对象是大乘佛经。29道安科分佛经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而印度亲光《佛地经论》 也分为起教因缘分,圣教所说分30 ,信受奉行分的三分科法,但二者意义相同。
首先是序分,序分是经文的一部分,相当于一部经的前言。学者引吉藏《维摩经义疏》所言,以为道安以来沿用之“三分”其中“序分”又可区分为通序、别序,皆非说经时所讲文字31。这是将“序分”误作佛经前后的序跋。道安的“序分”是针对经文的科判,不是解说佛经的序跋,比如《金刚经》的“序分” 就是“如是我闻”至佛陀“洗足已敷座而坐”。《楞严经》的“序分”更长,叙述阿难受摩登伽女之难,佛陀说此经的起因。吉藏《维摩经义疏》:“尔时,毘耶离城有长者子,名曰宝积,与五百长者子,俱持七宝盖,来诣佛所,头面礼足,各以其盖,共供养佛。”疏云:
序分为二章,证信已竟,今是发起序也。证信亦名通序,通是同义,如是六事,众经大同,故名通。发起序,亦名别序,众经各别,如胜鬘则父母遣书,此经明长者献盖。由斯各异,故名别序。又名通序,亦名经后序,当说经时,犹未安之,将入涅槃,方后始立。别序,亦名经前序,将说经前,有斯由致,名经前序。又经后序,亦名未来序,为令未来经生信。经前序,亦名现在序,为利现在故。32
是说“序分”分证信序和发起序,上面是证信序,此段以下则是发起序。证信序也称通序,因为佛经开头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云云,各经大同,差异只是地点和弟子多少。发起序则是成书因缘,各经有 别,比如《胜鬘经》缘于胜鬘夫人由父母遣使授书而见佛闻法生信,而此经(《维摩诘经》)则缘于长者献 盖供佛。因各经不同,故称别序。“又名通序,亦名经后序”前一“名”字当衍,应是“又通序,亦名经后序”,是说通序,佛经开头“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说法”云云,刚开始结集佛经是没有的,是佛“将 入涅槃”(实则佛已入涅槃)时,为证信而后补上去,故称“经后序”。而别序叙佛经缘起,结集佛经时已 有,故称“经前序”。不论是通序和别序,均是“说经时所讲的文字”,因为二者原本就是经文不可分割的部分。
序分还可再分为发起序和证信序。发起序说明启教的因缘。而证信序则是提出六种事情为证,目的是 使信众确信这部经是佛陀所说,比如这部经何时、何地所说,究竟有多少弟子在场,由谁主持,又有何人 出席等等,犹如会议记录。证信序可再分两科:一是先明五义,二是广列听众。33其次是正宗分。正宗分就是说明一部经的宗旨要义,是佛经正论、正说部分。最后是流通分,流是流传未来,通是通达十方,就 是要求信众听闻佛陀开示,无论任何时空,都应信受奉行,同时说明读诵和流通此经可获殊胜功德等。三分科判与汉学章句不同在于:(一)儒家经书的自序相当佛经的序分,但汉代古书序言多放置全书末,34而非正文前。(二)自序主叙一书的作意(说明全书主旨),而佛经的序分则是证明某经是佛所说,以及说某 经的缘起,并未涉及到某经的主旨。学者认为道安三分科判受玄学“言意之辩”的影响,以为序分是明宗趣,述经旨的,而正宗分是疏通义理的。这样,序分与正宗分互相补充、互相限制与发明。35这是将佛经 三分科判的“序分”当作汉代古书的自序。(三)儒家经书更无佛经的流通功德分。因此,道安科经和汉 学章句仅形式上相似。正因道安和亲光均依佛经编制来三分科判,故二者能契合。
大乘佛经的科判大多结合三分科判与章句科判,但与阿毗昙可按其“义类”36进行有序科判不同,大乘佛经是结合经义之层次和科判者的“宗义”(宗见)来科判,“宗义”即僧人所属宗派的教义。37比如清代曹洞宗圅昰撰《楞伽经》科判,将正宗分分为八示(八段),每示后又逐层离析,最多达到六层,38就是沿用部派佛教章句的科判法。此尚属依据经义来科判。也有依宗义来科判, 比如 P.213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经文》注文叙讲经细节:“上来总是弟十八上求佛地住处门中,次弟解释之中,且有三段经文。”“弟一,简所缘境”云云,“弟二,无上见简净具足够”云云,又“五眼义门排遣了,若干心数又如何?”39是讲者先据“义门”方式进行科分,再分别解释。而“义门”则不免带讲经者的见解。又如《法华经》,通常为三分科判,40但各家也据不同宗见来科判,比如天台宗智顗分为二门三分。二门即“迹门”和“本门”,41二门又各三分科判,故科分此经就有两序分、两正宗分和两流通分。42三论宗吉藏则据“乘权实”和“身权实”重新科判此经。43而法相宗窥基则将正宗分分为“境”、“行”、“果”三门。44而明代德清则据华严宗 五教义,分开、示、悟、入来解释正宗分。45学者认为大乘佛经科判转细密,是受儒家经学章句的影响,不免忽略以上因素。
三
儒家义疏
佛经三分科判和汉学章句的不同,前者并非源于后者。但佛经的章句科判却影响儒家义疏学。据《隋书·儒林传》曰:“(马光)尝因释奠,高祖亲幸国子学,王公以下毕集。光升座讲礼,启发章门而已。”46章门又称科判,是隋时儒家讲经书也与佛教讲经一样,先讲科判。不仅如此,经书章句也借鉴章句科判:(一)部派佛教经论的章句科判。因为经书或按时间先后次序叙述,比如《左传》。或者按照一定主题来汇编各章节的,比如《论语》。因此经书科判大抵只可作平行线性分章,而如果借用佛教章句上下层级科判,分章者不免要说明各章之间,以及每章各节之间的逻辑层次关系。比如皇侃《礼记子本疏义》自“亲亲以三为五”至“不为女君之子服”,孔疏据经义分为八节,各节论事繁杂,彼此无条理可言,可皇侃却据其后《大传》“服术有六”之说,言八节前后关联。皇侃《论语义疏》尤甚,科判每篇、每章、每节,47并说明篇与篇之间,篇内各章节之间,乃至节内各文句之间的前后逻辑关系,其分章科段可达至五层。48学者指出这是皇侃科判的特点,又讥其牵强附会。49未晓这是皇侃援用佛教章句科判, 以致不得不作附会之 解说。(二)采用“义门”的分类方式,比如周弘正《周易义疏》云:
周氏就《序卦》以六门往摄,第一、天道门;第二、人事门;第三、相因门;第四、相反门;第 五、相须门;第六、相病门。如《乾》之次《坤》、《泰》之次《否》等,是天道运数门也;如《讼》必有《师》、《师》必有《比》等, 是人事门也;如因《小畜》生《履》,因《履》故通等,是相因门 也;如《遁》极反《壮》,动竟归止等,是相反门也;如《大有》须《谦》,《蒙》稚待养等,是相须 也;如《贲》尽致《剥》,进极致伤等,是相病门也。50
“义门”说经本自佛教。门是佛教一种分类方式,汉末安世高来华,就译有大、小《十二门经》各一卷51, 其书尚存日本金刚寺写本。东晋道安《十二门经序》云:“十二门者,要定之目号,六双之关径也。定有 三义焉:禅也、定也、空也……为十二门。”52这是据佛教事数来分类。后人也有据佛理来分类,比如敦煌 文书《融即相无相论》卷末题跋:“丞相王《五门佛性义》一卷。其五者何?第一佛性门、第二众生门、 第三修道门、第四诸谛门、第五融门云云。”53西魏宇文泰从五个方面来解释佛性之义。以上则是周氏据己 意对《序卦》重新分类,但打乱《序卦》全篇各卦的次序,并非按各卦次序科判。(三)据佛教思想来层 级科判。比如《义记》科判《乾》卦彖辞云:“第三释彖辞。三重:第一释名德,第二释四德,第三释圣人体此德。案第一释名,又判四重。第一释名,第二释叹名,第三释成用,第四释相冥。”54则据佛教思想 来重新划分彖辞章节,《义记》所言“相冥”指“境智相冥”,云“今论智体复是豁然,智无所知,何物名 智”,“故妙本为言,境智尚无境智之象,应用而论此有境智之用”55。境智乃大乘佛教般若学术语,境指 般若观照的对象,智指般若之智。真正般若智则是无能观之境和所观之智,故称“境智相冥”。《义记》又云:“因智而言道,因道而言智;道智未始一,智道未曾二。境智之会既有此理,那得不言君子而显境体 乎?”56此将《乾》卦之理当作道,道之体即是般若智,而《乾》卦之“元亨利贞”为道之用,故此四德 也是般若之用。此以佛理解《易》之例,而非依据经义。以上三类科判与汉学章句之学差异不小,故唐孔颖达《周易正义》批评周弘正、庄氏等诸儒此类的科判,比如《序卦》孔颖达疏虽引周弘正以上六门往摄 之说,但从韩康伯“托象以明义”之说,不用周氏之义。又《义记》云“《上经》明天道,故《乾》《坤》 为首,《下经》明人事,故《咸》《恒》为首”。孔颖达却于《咸》卦疏引韩康伯之说,以为上经不专天道,兼明人事。下经也不专天道。57只从诸儒依经义的科判,比如《系辞上》据周弘正之说分为十章,《系辞下》从周氏、庄氏之说分为九章,即是取二氏依经义分章之说。58以至于宋邢昺疏《论语集解序》云“章句者,训解科段之名”,59以为科判等同章句,只说明各章主旨,而不杂己意,更无层级说明。
四
结语
科判则分三分科判和具体章句科判,章句科判是对经论按类逐级分层解说,三分科判始于道安,也与汉学章句不同。大乘佛经的科判多结合以上二者,并带科判者个人的“宗见”。经书章句科判,或借鉴小 乘的章句科判,或以“义门”方式重分经文,或据佛理层级科判。故后人称之为“儒释混合之经学”。
作者简介:
朱天助(1983-),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学文献整理和研究。
基金项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22 年度共建课题“陈寅恪‘合本子注’说研究”(项目编号:2022GZGJ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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