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盈余分配的三个步骤,你了解吗?监管部门又是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 每天进步一点点

文摘   财经   2024-12-04 09:02   广东  
「每天进步一点点」系列 #244

关于分红险,你的内心是否也会有这样的疑惑——分红险的运作就像是一个“黑匣子”,似乎红利分配的主导权都掌握在保险公司,那是不是保险公司想分我多少,就分我多少?我如何确保自己能够拿到合理的分红

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分红险盈余分配的三个步骤,以及监管部门在盈余分配的关键节点都设置了怎样的规则要求,来确保保单持有人能够拿到合理的分红吧。

所谓分红险的盈余,就是分红险在经营过程当中产生的优于预期的、可以拿出来与保单持有人进行分享的经营利润

用一套比较简化的模型去理解,分红险的盈余分配主要分为三个步骤,接下来我们就一步一步来进行拆解。

第一步,是当年盈余的确定。所谓当年盈余的确定,就是指保险公司把当年分红险产生的利润拆分为不同的红利来源,然后再根据这个分红险产品说明书中明确的红利来源来确定当年的盈余。

一般来说,分红险的红利来源可以被分为利差、死差、费差、退保差等,而不同分红险盈余所包含的红利来源也有所不同,有的产品是利差分红,有的是“利差+死差”的两差分红,有的是“利差+死差+费差”的三差分红,有的则是不区分利润来源的全差分红

根据保险公司精算部门的拆分,只有包含在红利来源中的利润,才会被计入到当年的盈余确认。在一款以投资属性为主的分红险当中,利差当然是分红险盈余最主要的来源

第二步,是当年盈余的分配

所谓当年盈余的分配,就是把已经确认的盈余分配为当年可以派发红利的“可分配盈余”,以及放在分红特别储备中的“未分配盈余”。这一步骤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就是我们熟知的“分红平滑”

保险公司通过对当年盈余分配的平滑,可以令分红险红利的派发更加稳定、更加符合客户的心理预期

为了避免保险公司把分红险的利润长期“藏”在分红特别储备当中,监管部门下发的《分红保险精算规定》要求,当分红特别储备中累积的金额连续2年超过该账户准备金的15%的时候,超出的部分必须作为可分配盈余进行释放

第三步,是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当确定好了当年的可分配盈余的时候,保险公司就要把可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和保险公司的股东(即保单当年派发的红利和保险公司当年的利润)。

按照监管部门《分红保险精算规定》要求,在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当中,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而保险公司股东可以享受的利润最多不会超过可分配盈余的30%,而这一要求也从本质上保障了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因为,保险公司经营一款分红险,最重要的是希望获得分红险的利润。而想要扩大保险公司的利润,保险公司就必须在分红险的盈余分配过程中创造更高的“可分配盈余”,而可分配盈余的70%必须要分配给保单持有人作为红利派发,这也就间接保障了客户的利益。

所以,分红险保单盈余分配的三个步骤,以及监管部门通过规则设置的方式来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方法,你学会了吗?如果感觉本篇内容有帮助,欢迎大家点赞转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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