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夜里混着喝的几款酒
不能将多种酒类混在一起喝,这样喝容易醉——这是酒友们都知道的老生常谈;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就把这个原则给忘了,甚至觉得这个原则也未必能成立。我最近一次醉酒“事故”证明——这是一条必须遵守的铁律。
2023年11月24日晚上19点,我在吃晚饭时喝了500毫升唐阙啤酒——是4.5度的。喝完过了一个半小时,完全没有了酒意;开始工作,一直持续到凌晨近2点左右。想睡觉,但头脑还是兴奋,就想喝两杯酒,助一下眠。我看桌上放了很久、朋友送来的一瓶法国干红葡萄酒,还没有品尝,就打开喝了一点。楚乔老师见我喝酒,给我切了几片红肠,还开了一盒奶酪。这瓶法国葡萄酒不错——借着葡萄酒和奶酪,我们聊到了西罗马、拜占庭和欧洲的中世纪。为了进一步感受一下法国酒的特点,我倒了两杯灰雁伏特加——是40度的,约100毫升。喝完后,觉得头上还没有什么感觉,达不到助眠的作用,又倒了一杯53度的酱香型白酒——飞天茅台。总共喝了这些酒之后,觉得头上稍微有些酒意,但似乎一切正常,起来收拾碗盘,还把杯子也全洗净——在这个过程中头上略有酒意,行动基本上是正常的,等到洗漱完毕往床上一躺的时候,突然间感觉天旋地转,马上冲到卫生间呕吐了两次。稍后,感觉晕眩感不强,也就入睡了。六个小时之后醒来,感觉头晕、头疼、胃疼、出虚汗,吃了一点稀饭馒头以及保护胃黏膜的胃药——达喜,继续卧床休息,接着睡觉。从醉酒算起过了15个小时后,头不那么疼了,但还有轻微的晕眩感,胃一直是疼的;30个小时以后,头晕、头重的情况大幅度减轻——只是微微有点头重,胃部仍然不舒服、需要服药,但可以正常进食;大约在48小时以后,基本上就没有任何酒意,但胃仍不舒服,身体虚弱乏力;72个小时之后,各种症状基本消失,但胃肠还是不舒服,预计还需要恢复两到三天。
关于这次醉酒,我得出三点认识:
其一,在同样酒精摄入量的情况下,不同酒种混合着喝,确实更容易醉。当天在8个小时之内,喝了500毫升啤酒、200毫升干红葡萄酒、100毫升伏特加、50毫升白酒。折合一下酒度相当于:50度左右的白酒,喝了不到200毫升——这样程度的酒精摄入量,放在以往纯粹只是喝伏特加或者白酒的话,也就是有一点轻微的醉酒;以我自己一贯的酒量,达不到严重的醉酒状态。我这次醉酒,跟酒品的酒质没有关系。除瓶那瓶法国的葡萄酒之外,其他三种酒是我常喝的酒,都很熟悉,酒质没有问题。法国这款干红葡萄酒也没什么问题,楚乔老师饮用了300毫升——单纯饮用这款酒的量比我这次混着喝酒的饮用量还大,但只是微醺的感觉,没有任何异常反应。
其二,多种酒混合一起喝的醉酒反应和只喝一种酒的醉酒反应是不一样的。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是——刚开始没有反应,头上一点没有反应,这样使人误认为还可以再喝;但它一旦有反应,难受的感觉就特别剧烈,晕眩感和呕吐感都特别强烈,尤其是胃内的反应最强烈。在整个醉酒过程中,我的思维一直是清晰的,没有醉酒时常见的过度兴奋、话多等表现,头脑一直是清醒的,甚至行动也是稳定可控的。只是胃内反应剧烈,好像是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或者在发酵一样,忍不住就要强烈地呕吐。
其三,醉酒后恢复时间比较长。头上完全没有酒意是48个小时之后;胃肠受损比较严重,需要在五天左右才能完全恢复正常。
我把这次醉酒称之为是一种“事故”,因为我是一名有40年酒龄的“老司机”,应该有驾驭酒的能力,不应该失控;我喝酒应该控制在微醺,至多是轻微醉酒的水平。事实上,我已经有十多年没有醉酒吐成这次的样子。之所以发生这次“事故”,主要错误是忽视了“不能混着喝酒”这条铁律;其次,在这次饮酒“事故”中,我始终没有像平时饮用同一种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缓慢上头的微醺或醉酒的感觉,意识一直是非常清楚的,老是觉得酒好像没喝够似的,但这是一种错觉——我第一次喝的那500毫升啤酒,身体上没感觉,但胃里面是存在的,后来再喝进来的酒它们共同混合产生某些反应,可能是后来晕眩和呕吐剧烈的一个原因。
总之,这次醉酒“事故”再次提醒我:一定要遵守“不能混着喝酒”这条铁律。
补记:此文撰于2023年11月下旬,时至今日,即将一年过去。今年我读林莹、毛永年合著的《西餐礼仪》,书中介绍了一道瑞士名菜——“奶酪火锅”。吃这道菜的时候,可以饮用有助于消化的白葡萄酒,但绝对不可以同时饮用碳酸类饮料,如啤酒、汽水等——它们会使奶酪在胃里凝固,情况严重者可能还要急救。
由此我推测,前文所述的这场“醉酒事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在喝了啤酒以后,又吃了比较多的奶酪;啤酒里的二氧化碳和奶酪里的钙发生了反应,在反应的过程中可能形成气体释放,导致胃部的反应剧烈。由此要记住:喝啤酒的时候,不能大量食用奶酪;食用奶酪量大的时候,不能喝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