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两天开始,存量房贷利率陆续都开始降了,让很多人的还贷压力小小减轻了一波。但也有人反映,降得这点力度根本就不够,即便算到最低的3.3%,和目前首套房贷利率仍然有不小差距!而且真正分摊到每个月的还款上,更是杯水车薪!刚刚转机来了!就在最近短短几天,一下子又有成都、佛山两大城市明确表态,支持“商转公”!这意味着,两地符合条件的买房人可以再进一步减轻偿还住房贷款的负担!此外据相关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近百个城市开展了“商转公”,可见这正逐渐成为大趋势。
现在随着越来越多城市开始执行,不知道是否会迎来新变化呢?10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通知,对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商转公等五项重要支持政策。为有效减轻缴存人偿还住房贷款的负担,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秉持“政策惠民、流程简便、办理零费用”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成都公积金中心即日起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商转公贷款,缴存人应满足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两次等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还应满足在本市只有一套住房,对应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设立其他抵押、居住权等条件。
10月25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第七条“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中提到:
允许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什么越来越多地方推行“商转公”?大家又为何如此呼唤“商转公”?
本质上,商转公一旦启动,带来好处是巨大的:
1、能够减轻还款压力
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于商业贷款来说要优惠一些,客户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后每月的月供压力会减小,整体的利息开支也会随之降低一些。
相比较存量房利率下降,商业转公积金贷款,对于部分贷款人来说更为有利。
2、可以不受开发商银行帐户的限制
借款人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自由选择还款银行。这样一来客户可以选择自己常用的银行卡,不用在还款日还要转账还款,比较省心。
3、转为公积金贷款以后提前还款不会收违约金
在客户提前偿还商业贷款的时候,银行可能会要求客户缴纳一笔违约金,转为公积金贷款以后客户提前还款是不会有违约金这笔费用的。
4、可以改变贷款期限
在办理商转公的时候,本质上就是客户重新办理一次房屋抵押贷款,各项规则不是按商业贷款合同来执行下去,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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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南京支持“商转公”吗?
从事实来讲,南京现在是没有执行商转公的。
不过,今年初南京官方曾明确表示过“商转公”的可能性!
3月份,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文件,文件中明确了2024年南京公积金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共有8项内容。其中一项提到了更大力度支持全市住房消费。
对此相关举措为——结合市场和资金流动性状况,储备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租房提取条件优化、“商转公”等更丰富有效的支持政策,为全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做出更大努力。
当时很多人对此解读,认为南京“商转公”开始松口子了。
目前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率高达80%以上,个贷率仍接近100%。因此,南京暂不具备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
目前资金使用率仍在高位运行(100%以上),所以南京目前不具备探索开展该项业务的条件。能发现,过去一年南京公积金的使用率是在降低的,这其实也是离“可能”更近了一点。话说回来,现在存量房贷利率也降了,“商转公”还有迫切性吗?
尽管目前南京首套房贷利率能做到2.95%,和公积金利率2.85%相差不多。但是,存量房贷利率目前最低也只能降到3.3%,之间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更重要的是,今年10月12日财政部副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配合相关部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这一来一去之间,“商转公”倘若能开展,房贷减负的效果将更为明显。虽然“商转公”南京暂时没来,但今年南京也是出台了不少公积金政策的,进一步放宽,支持买房、租房。今年10月,南京公积金官微发布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东南青年汇”长租公寓,试点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业务!承租该项目的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只需向出租门店提出按月直付房租申请,通过信息录入、系统审核,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将自动转入租赁机构账户。此次试点,共涉及东南青年汇10个项目,覆盖南京7个主要行政区和江北新区,辐射5000多套房源!成功申请该业务的缴存职工,每月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此外还将享受免押金、租金折扣等优惠政策!今年9月,南京公积金突发新政,迎来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及贷款次数认定等多处调整。● 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区分主款人或配偶。● 即自2024年8月27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 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3、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取消首次首限制。● 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自2024年8月27日起取消首次首套限制;此次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已经申请贷款,但没有发放的,根据贷款申请人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今年7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于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职工,参照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即新购房在公积金贷款原基础额度上上浮20%,个人为60万元、家庭为120万元!● 如原旧房曾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购买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名下房产套数情况,仍按购买原旧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的认定结果执行;● 如办理购房和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按照购买原旧房时的提取条件认定结果执行。另外,该政策还注明:该配套措施的实施期限与南京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实施期限保持一致!最后,对于南京公积金政策以及“商转公”的现状,你有什么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