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论是结婚率还是出生率都在急剧下降,很多年轻人对恋爱、婚姻的态度都变得轻蔑,甚至网络上传出了“八离世家”的网络热梗等,无不彰显着现在人们对感情的消极情绪。
然而结婚不能当儿戏,感情更是值得去发现的美好体验。而判断对方是否是自己能够共度一生的人,也是大家最忧心的问题。
聚散终有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走到白头,那当有一方不想再一起过下去的时候,想离就能离婚吗?还真不是这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些情况下,你想离都离不了!
1、军属保护:如果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法律会对非军人的权益进行保护,可能限制军人一方的离婚请求。
2、女方特殊时期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一般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当事人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离婚需要特别程序,可能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者需要经过相关法律程序认定其行为能力,比如精神病人、植物人等。
4、未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子女,且在离婚时未能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先解决这一问题。
5、未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争议,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先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6、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既是对爱人,也是对自己的负责,良好的形象对夫妻关系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指导案例
江西,张某(化名)和其妻子李某(化名)原本是恩爱的夫妻,但是由于张某的职业的特殊性,经常不在家里。
张某是一名军人,常年在相关驻地服役,鲜少回家,与妻子也是聚少离多。
久而久之,李某感受不到丈夫的关爱,面对冷冰冰的家里,李某经常感到寂寞。就这样在某一天,她遇到了王某(化名)。
李某虽然是已婚人士,但是其生活状态和单身人士无异,面对李某的情况,王某也非常喜欢她。
甚至是在明知道李某有老公,且其老公还是军人的情况下,跟李某生活在了一起。
两人不仅开始同居,单身许久的李某和王某更是像干柴烧烈火一般,很快两人就生育了一个孩子。但终究是纸包不住火,不知何时就被其丈夫张某发现了。
2024年1月,张某仍然在服役,但他打电话到家里的警局称自己是军人,而他的妻子跟另外一名男性住在了一起,还共同养育了一个孩子。
警方在对方表明自己是军人后就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并传唤了王某。然而,面对警察的询问,王某并不承认,且各种撒谎企图蒙混过关,还否定了自己与李某的关系。
看到王某死活不松口,警察也不在他这里浪费时间,转头就去搜索证据。
最终,警方通过走访调查取证,找到了王某明知道李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李某同居发生关系的证据,最终以“零口供”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
核心点:蓄意破坏军婚
1.张某与李某是领取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只要在张某在服役期间就受到军婚的保护;
2.王某在认识李某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李某的丈夫是军人,但也正是知道这件事情,才壮着胆子敢与李某同居,因为张某不常回家,除开特殊情况也无法联系到家里;
3.王某和李某在李某和张某未离婚的情况下,长时间同居在一起,还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严重破坏军人及其配偶之间的感情,破坏军婚。
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最终法院两次审理都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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