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华的杭州城,每天都有无数的故事在上演,而今天要说的这事儿,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消费纠纷,更是对商家诚信的一次严峻考验。
退休老大爷在超市买32块的小酒,最后竟成了3200元的天价白酒,这不仅让人瞠目结舌,更是让大爷大妈们心生寒意,感叹世道险恶。
案件回顾
杭州的李大爷(化名),是个退休工人,养育了一儿一女,但都不在身边。儿女多次表示想接父亲过去一起生活,都被李大爷以不习惯的名义拒绝了。
李大爷的儿子也放心不下,给了李大爷一张信用卡,让他用。
李大爷每个月也有3000多的退休金,也没有什么大开销,一个月3000已经足够要他生活。因此他从未让儿子给自己花钱,都是自己去还的信用卡。
李大爷一个人的生活朴实无华,平日里喜欢喝上两口小酒,解解闷气。那天,李大爷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买菜,步行到小区附近的超市,打算买一瓶白酒。
他挑好一瓶标价32元的酒,拿到收银台,递给收银员小张(化名),心里还盘算着晚上的小菜配这酒肯定不错。
小张接过酒,熟练地扫描条码,李大爷拿出信用卡支付后,没有要小票,因为信用卡不是自己的,因此也没有短信通知,李大爷就这样走了。
可谁知在第二个月还信用卡的日子,李大爷发现账单上竟然比平时多出了3000多块钱的消费。这可把他急坏了,心想自己平时都是正常开销,并没有过度消费什么东西,那这多扣的钱是什么呢?
李大爷赶紧找到银行查流水,想了好久才想起来在超市消费了32元的白酒。但明明是32元,怎么就变成了3200元!这一百倍的差距让李大爷觉得匪夷所思,赶紧又找到了超市。
然而,当李大爷返回超市,要求查看消费记录。收银员却告诉他,李大爷还买了其他很多东西,所以才有那么大的金额。
李大爷坚持自己只买了一瓶白酒,双方僵持不下。直至超市经理出面,经理是个中年男子,听完李大爷的讲述说:“大爷,您当时买的不仅仅是那瓶酒,肯定还有其他东西,要不您拿小票出来看。”
但是李大爷但是并没有要小票,因此无法提供给超市。该经理一看李大爷没有小票,态度也变了说:那就没办法了,是你没要,我们一定不会收错,肯定是大爷记错了。
李大爷不依不饶,要求看监控,经理却推三阻四,最后干脆说监控坏了,无法提供录像。
李大爷感到愤怒和无助,他知道自己被欺骗了,但似乎无法证明。但这是自己一整个月的退休金,李大爷更是铁了心要讨个公道。
最终李大爷将超市告上了法庭,法庭上,超市方还想狡辩,但超市也拿不出证据,且监控也没有,这不符合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超市赔偿李大爷3168元。超市不服气,重新上诉,结果二审的结果同样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
这事儿,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超市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消费者。
第一,超市在收费时,故意多收了李大爷的钱,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对顾客存在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受伤害程度及其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通常情况下,增加赔偿的金额应该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第二,超市在李大爷提出质疑后,不仅不积极解决问题,反而谎称李大爷买了其他东西,并故意删除监控,企图掩盖事实真相。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触犯了《刑法》中关于伪造、毁灭证据的相关规定。
第三,超市作为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在这起事件中,超市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件看法
这事儿一下子在社区里炸了锅,大爷大妈们纷纷表示,以后再也不敢去那家超市买东西了。
还有网友表示:不对这家超市进行惩罚就算是放过他们了!黑心商家尽骗老人的钱!
案件反思
诚信是商家的立身之本。在市场经济中,任何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该提高警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