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心!贵州,一女子车祸输血,因24年坚持无偿献血,血站帮其报销五千多元,保险公司:它报销了,没我的事!法院:你全额赔!

文摘   2025-01-18 13:51   重庆  

一名坚持无偿献血24年的女子,在遭遇车祸后因输血费用与保险公司产生了纠纷。虽然血站已报销了部分费用,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

案情回顾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22年5月的一天,贵州的龚女士正骑着电动车前往银行上班。在某个十字路口,一辆闯黄灯的小轿车撞向了她,龚女士被撞飞,迅速被周围的市民送往医院。经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

医院检查后,医生告知龚女士因失血过多,需要立刻输血,费用高达5180元。幸运的是,医生告诉她,凭借她多年来无偿献血的记录,血站可以为她报销这笔费用

原来从1998年开始,龚女士便每年坚持无偿献血。24年的时间里,她累计献血超过40000毫升,早已成为当地血站的常客。

根据相关政策,无偿献血者在发生临床用血时,可以享受免除血液费用的福利。这一政策为龚女士的输血费用提供了帮助。

然而,当她通过血站报销了部分费用后,便开始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肇事方则将责任推给了保险公司,表示自己已经为车主投保,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于是龚女士带着医院的相关材料,前往保险公司寻求赔偿。

让她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她的输血费用已经由血站报销,因此按照保险条款,重复赔偿是不允许的。

龚女士认为,血站的报销和她的交通事故赔偿是两回事,血站的赔偿是因为她作为无偿献血者的贡献,而交通事故的赔偿是由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负责的,二者根本不应混为一谈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龚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全额赔偿她的输血费用。

法律分析

在分析这个案件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来审视。

首先,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在本案中,龚女士在交通事故中是无辜的,且事故责任已由交警认定,肇事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作为肇事方的承保人,理应赔偿龚女士由事故造成的损失。

其次,龚女士的输血费用是否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根据《献血法》及相关政策,无偿献血者在遭遇医疗需求时,可以享受免除血液费用的法定福利。这项政策的目的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献血事业,体现了对无偿献血者的尊重与回馈。因此龚女士的输血费用实际上是国家对她献血行为的奖励,与交通事故赔偿毫无关系。

从法律角度看,血站为龚女士报销输血费用的行为,是基于她多年无偿献血的贡献,属于一种法定的福利行为。而保险公司则是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保险合同对龚女士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血站的报销和保险公司的赔偿属于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不应当混为一谈。

保险公司以“重复赔付”为由拒绝赔偿显然是不成立的。在《保险法》中,关于“重复赔付”的规定是指,同一赔偿对象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多次获得赔偿,如通过两家保险公司同时索赔。然而在本案中,血站的赔偿和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彼此之间并不存在重复赔付的问题。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龚女士的输血费用5180元。

个人看法

网友评论:“保险公司的经典操作了,不是找借口就是找人背锅,想法设法拒保,至于这钱最后去哪了,懂得都得。”

如有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区评论留言,免费法律援助!

【免责声明】文章案例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本文由真实故事改编。

往期精彩回顾↓

黄律师讲法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协议拟定……专注婚姻事务方向业务,为您提供最优质的解决方案,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