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发生的一起事故中,司机因不慎碾压到躺在路上的女子,致其死亡,可问题是该女子早已喝下了农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事件发生在两年前的一个晚上,那时天降小雨,路面湿滑,货车司机李先生正在行驶途中,车速保持在平常的范围内。然而在经过某路段时,李先生突然感觉到车辆发生了一阵抖动,似乎碾压了什么东西。
李先生立即停车下车查看,发现地面上竟然躺着一个人。随即他拨打了报警电话,并请求急救车赶来处理情况。交警到达现场后,确认躺在路上的女子名叫张某,经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交警确认张某在李先生的货车经过前已经躺倒在路面上。
一开始大家的推测是张某可能因醉酒倒地。然而经过初步检测后发现张某并没有饮酒。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张某为何会倒地,警方安排了法医进行尸检。尸检报告显示张某体内存在两种农药成分,显然她是服毒自杀。
随后的调查揭示,张某因与家人发生矛盾,情绪极度低落,选择了吞服农药并步行至事发地点。然而张某的死因并不是因为中毒,而是因为货车碾压导致的创伤性休克。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认为张某有过错——她躺在路面上,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然而李先生作为司机,也未能在事发前及时发现路上的人,存在一定的过失。交警最终将责任划分为50%对50%,也就是平责。
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张某的家属认为张某并非故意躺在路上,而是因为服毒昏迷倒地,且法院的尸检结果显示交通事故是致命因素,因此要求李先生承担70%的责任,并索赔78万元。
而货车保险公司则坚称张某的死亡是由她服用农药引起的,不管李先生是否经过这里,张某最终也会死于中毒,因此李先生最多应承担30%的责任。
双方僵持不下,家属最终将李先生与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78万元。
法律分析
首先,法院对张某为何会躺在路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虽然张某体内确实含有两种农药的成分,但其死因并不是直接由中毒引起的,而是由货车碾压所致的创伤性休克。中毒加速了张某的死亡进程,但并未直接导致她的死亡。法院认为张某的昏迷导致她倒地,而货车的碾压则是致命因素,因此最终判定交通事故是张某死亡的主要原因。
接着,法院对双方的过错责任进行了分析。在交通事故中法律规定,机动车的危险性远高于行人,因此驾驶员有更高的避险义务。李先生未能及时发现躺在路上的张某,虽然不全是他的责任,但仍需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法院认定李先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但同时张某因躺在路上存在过错,法院最后裁定李先生和张某的责任各占50%。
至于赔偿问题,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指出,机动车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强制保险的限额进行赔偿,而李先生所投保的保险额度为100万元。在此额度内,保险公司应支付56万元给家属,剩余部分由李先生自行承担。
因此法院判定,家属的经济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56万元,李先生无需支付超出保险额度的部分。
个人看法
网友评论:“司机太倒霉了,谁能想到路上会平白无故躺着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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