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看到有一些伊教徒常把回族中那些男性不戴白帽者、女性不戴头巾者、喝酒吃猪肉者、女性穿短裙者,称之为汉化,但这种说法在概念上是错误的。
因为在现代社会里,回族人也是中国公民,而在公民的基本权利里,一个男人若不戴白帽、喝酒吃猪肉都是属于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而一个女人不戴头巾、喝酒吃猪肉、穿短裙亦都是属于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这些其实都跟所谓的汉化并无关系。
不然请试想,如果一个回族人喝酒吃猪肉,男人不戴白帽,女人不戴头巾、穿短裙就是等于汉化,那今天同样的包括所有欧美人、日本人也都是如此生活习惯,那岂不是说今天所有欧美人、日本人也都是在汉化了?可见荒谬!
并且我们也可见,那些把公民的正常穿着或基本日常生活权利,给说成是汉化了,在心态上其实还是想以此来加强不同民族间的区隔,那么持这种态度的人,在心态上可说是很负面的了。
再者退一万步来说,如果回归公民基本自由权利就说是等于所谓汉化,那又有何不好?因为如果是这样,那么“汉化”这词反而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褒义词了。
另外,或许有人还会问起另一个话题,即如果一个外国人在国内生活久了,他也就可能会越来越中国化,那对他而言,是否也可以称之为汉化了呢?对此一般来说只能称之为中国化,而非汉化。这正如一个人在美国生活久了,虽然他在生活方式上可能会越来越像美国人,但我们一般也只会称之为西化或美国化,而并不会称之为美利坚民族化。
这是因为无论是中国化还是美国化,都包含了在该国公共法律和公共多元文化之影响下,而不是单单指向某个民族化。当然,若是一个人会因为喜爱某个民族文化而自称是某个民族化,亦无不可,但从公共性的公民权利角度来说,对其称之为某国化才是更合适的说法。
当然,或许有人会提起在过去旧时代是有少数民族汉化之说的,事实也确是如此。但那是因为在过去旧社会,由于信息、交通等各种落后条件所阻隔和闭塞,而导致了那时各个不同民族之间都差异巨大,不同民族在穿着、生活习惯、文化上都有着许多根本性的区别,所以那时的少数民族在其穿着、文化等融入了差异巨大的汉文化后,才会有汉化之说。
但在现代社会,已是公民社会,少数民族除了仍然拥有自己的一些特点以外,个人在自由吃喝、自由穿着、公共文化等公民基本权利上,都跟所有国人,甚至跟美日韩等国一样,在本质上都并无根本区别。
所以对于现今国内少数民族所拥有的基本公民权利方面,不应该因此称之为汉化,而应该是称之为个人走向公民化。至于除了基本公民权利方面,其它的方面,比如节假日着民族盛装、地方各种特色歌舞、旅游节目等,才是其民族特色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