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位入籍伊朗的中国女孩求助帖(下图),我便想起了自己曾经写过的这篇文章。如果她以前看过这篇文章,想来在选择上或许会有更多的考虑。
因为在世俗国家的正常生活权利,如呼吸般自然,而往往让人没有感觉和珍惜,却误以为伊斯兰教国家亦都有此权利。
而最自然的,却也是最宝贵的,失去了才会让人感到最为可惜。
希望这篇文章让更多人看到,帮助更多的人。
正文:
有许多女性认为为了爱情可以献上自己的所有,这样的认识按正常来说是可以的,但对此却一定要有个认识,即这里所说的献上所有并不包括献上婚姻的基本原则和自由原则。
一、关于婚姻的基本原则和自由原则
那么婚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即持守一夫一妻原则而反对一夫多妻,这就是持守人格上的平等。
那么又何谓自由原则呢?即持守人格上的自由,这正如有句名言所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也就是说,为了爱情,或许你可以抛弃所有,但唯独自由高于爱情,是不可抛弃的。
也就是说,在追求爱情上你或许可以献上所有,但唯独不能献上人格的平等和人格的自由。
二、应认真考虑中东等伊教地区的婚姻价值观问题:
那么基于以上所说的婚姻基本原则和个人自由原则,面对现今中东等伊教地区在法律上允许一夫多妻和存在宗教教法普遍施行的事实,一个女性若是在自己的婚姻对象上准备选择中东等伊教地区的伊教徒,则就应该开始认真考虑和权衡以下这些所说实际将面临的问题,以对自己的婚姻选择事先做出慎重考虑。
三、中东等伊教地区一夫多妻方面的风险考虑:
1.这方面的硬性风险乃事实存在,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因素:
(1)伊教教义明文支持多妻教义。
(2)伊教创始人穆罕默德曾娶有多位妻子,并且伊教教义都乃现代式而非过去式,那么其多妻做法自然会成为一种类似榜样而影响当地伊教徒的婚姻价值观。
(3)现今在中东等地区的众多伊教国家,因受伊教教义影响,一夫多妻都乃合法化,即常态化。
2.对于以上所说的几个风险因素分析:
对于这几个风险,或许会有女性认为因为爱情的缘故,丈夫仍会选择忠贞于自己,即使是生活在中东国家亦不会有多妻诉求。但未来未可见,基于以上所说的几个风险因素所可能造成的影响,我们就来谈谈中东男性伊教徒是否能做到对婚姻忠贞的问题,或者说是否会受到该地一夫多妻环境的影响而有多妻追求。
我们知道在男女结婚前彼此承诺的忠贞或许是真的,但待将来结婚日子久了之后,忠贞则主要将是靠婚姻的责任来维持。那么这个时候就有个问题,在中东等伊教地区,无论是伊教教义还是该地区的相关国家法律都认同多妻做法,即多妻做法在当地乃是一种正常社会价值观。那么因着这种“正常社会价值观”的存在,前面所说婚姻的忠贞责任就反而可能因此失去价值,让男性伊教徒难以长久持守,而做为女性在当地由于地位低下,恐更难拒绝这种符合当地“正常价值观”的诉求。
也就是说,当你考虑要嫁到中东等伊教地区时,你就必须正视当地多妻教义和多妻合法化环境的事实,而做好允许一夫多妻的准备,否则若男方经济尚可,做为女方却要维持一夫一妻恐将面临周遭极大压力。并且据说在中东伊教国家女性地位极其低下,女性若要离婚亦是很难完成的事。
3.另外,曾经有人说中东有多妻现象,中国亦有包二奶现象,而把这两者相提并论,在这里我也一并把这两者之间的不同厘清一下。
中东等伊教地区的多妻做法因有伊教教义和相关国家法律支持,所以当地对于多妻并不认为是一种道德缺陷,而是正常价值观,并不需要改正。而在中国即使存在包二奶现象,但众人皆知这是一种道德缺陷,而非正常价值观,就会受到众人谴责,而需要改正。由此可见两者性质完全不是一回事。。
四、失去自由方面的考虑
我们知道女性嫁给中东等伊教地区的伊教徒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跟随男方信奉伊斯兰教。宗教乃个人自愿选择,结婚后若愿意跟随夫家信奉本无可厚非,但目前伊教实际存在强迫信仰教义,并不具有自由宗教之特征,也就是说当你嫁给中东等伊教地区的伊教徒时,你自身就开始失去了相关个人自由权利,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再无个人退教和改教自由。
2.对伊教只有颂赞权利,但失去了对伊教自由批判和贬低的个人宗教言论自由权利。
3.失去了穿衣的自由,譬如出行必须戴伊教徒女性头巾和穿戴罩袍。
(联合早报:沙特宗教警察确保女性穿戴罩袍)
4.接受在宗教教法下生活,不再以国家法律为唯一权威,而失去了在国家正常法律下的个人基本自由权利,即受到周遭伊教教法的管辖。
五、关于嫁给非中东国家伊教徒的问题:
1.前面所说的都是指着在中东等伊教地区的婚姻问题,在这里我们再谈谈若是女性嫁给非伊教国家譬如欧洲诸国等其它国家的伊教徒,是否仍要考虑以上所说的风险呢?
对此的答案是,嫁给诸如欧洲等世俗国家风险自然少了许多,因为这些国家在法律上至少是支持一夫一妻的,且并不存在宗教教法整体施行的环境,但仍然应考虑以下这些存在的问题:
(1)伊教教义多妻问题。
即使是在欧洲的一些伊教徒仍然存在一夫多妻现象,且因有多妻教义支撑,并不认为多妻存在道德缺陷问题,对于这样的一些伊教徒,自然应警惕之。
(2)根据伊教教义,即使在欧洲同样仍然存在无退教和改教自由的问题。
(3)虽拥有一定的穿衣自由,其强迫戴头巾乃至穿戴罩袍相比在中东等伊教地区会减弱很多,但仍然可能存在在其群体里的软性强迫穿衣要求。
(4)在一些伊教徒小区亦存在宗教教法要求,但相比中东伊教国家会减弱很多。
2.可以嫁给非伊教国家的伊教徒吗?
就着上面所指出的几点问题来看,是否可以嫁给非伊教国家譬如欧洲诸国的伊教徒呢?答案是这样的,如果你所要嫁的伊教徒具有以下这样的态度,才可给予考虑:
(1)明确反对和批判一夫多妻。
(2)反对无退教和改教自由的伊教教义。
(3)支持自由颂赞和贬低伊教的权利,维护宗教言论自由。
(4)反对宗教教法的施行,支持国家法律为唯一权威。
(5)对中东等伊教地区施行的相关宗教教法给予批判谴责,并与其进行切割。
也就是说,做为一位伊教徒唯有反对伊教的相关强迫信仰教义,要求伊教进行改革,而坚持并持守自己信奉的伊教为个人式的正常宗教,即维持自己信仰自由的自由身,那么你嫁给他,才能保证自己也是自由身,如此,你才可给予考虑。
六、此文为何未提男子娶中东等地区的女性伊教徒的问题:
这是因为据说在中东等地区的女性伊教徒由于地位低下,并没有向外国出嫁的权利,所以在这里也就不需要提及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