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在深圳的日本儿童遇害事件的看法

文摘   2024-09-22 10:37   福建  

对于这次深圳的日本儿童遇害事件,网上有许多国人在进行反思,但同时也有些人认为反思是否太过了,所以我们在这里聊聊这事。

对于反思的国人来说,主要是因为这次深圳的日本儿童遇害事件,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发生在918日,二是遇害者是儿童学生。也就是说,第一点很可能是因为民族情绪因素特征,第二点则说明了遇害是儿童学生,而非成年人,而表现为非常无辜。

但对于有些认为反思太过的人来说,其中就有人因此列举了一些国人在日本的遭遇,以此说明国内一些人的反思是否过之了。


对此我们可以看看图中所列举事件的特点,来进行对照一下。

图中所列举的中国游客被砍伤和华人女性遇害事件,实际看来,其实都可归为日常的刑事案件。因为即使这些事件中确有因当地反华情绪所影响,但实际上也并不能说明和此类遇害事件直接相关(即最多只是间接因素)。当然,对在日本的此类犯罪事件进行谴责和指责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图中所说16岁女生遇害(属于儿童少年遇害之类)一事,其原因则是因为被抢劫,即属于涉及一般性的劫财刑事案件,和此类民族情绪事件自然还是不同的。

所以对此事件我的看法是:

在此事件中,很多国人对此进行反思,这种反思其实正说明了我们汉文化的反思精神,即我们的民族文化是比较文明的文化。至于对此事件的一些反思是否过之的问题,我认为此事件由于有了前面所说的两个特征,那么这样的反思就是正常的。

另外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在918当日,个人可以对日本人有适当的民族情绪表达吗?我认为个人自由,如果你个人愿意的话。比如你在国内某地遇见日本人(成年人),你若愿意,并且不觉得麻烦,那么你个人也可以对其进行历史指责,这是你的个人情绪表达自由,当然,对方也可进行自由反驳,但两方的边界就是只能动口不能动手。

因为无论身在何地,互相表达个人情绪,互相不动手,其实这也是符合法律原则的。

最后再说一点,因为有人提起日方现在还存在军国主义宣传,所以责任在对方。但我认为这是属于其国家-政府之事,而不是平常老百姓之事,并不能因此就把责任和怨气放在其日常老百姓身上,这个区分还是要的。

安然世界
作者代表作:《信仰自由规则》一书。 原创作品偏向学术类,以阐明逻辑,凝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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