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法考主观民商法模拟题003解析(瑞达版)

文摘   2024-09-28 14:49   重庆  
1. 洪山公司对大北厂已出售的拖拉机主张抵押权,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2. 大北厂未依约支付价款时,洪山公司应如何主张担保责任?为什么?
3.洪山公司主张取回该生产设备,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4.齐向前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5. 若齐向前主动承担120万元的责任,其能否向大北厂追偿120万元?其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6. (1) 若2021年7月10日,法院受理了大北厂的破产清算申请,洪山公司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能否得到支持?
(2)若此时大北厂未将设定抵押权的100辆拖拉机出售,洪山公司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权,能否得到支持?
7. 就拖拉机造成的损害,孔维新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
8. 就拖拉机造成的损害,孔维新应当向哪个(些)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9.医院未能提交病历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为什么?
10. 孔维新可提出哪些证据来证明自己支付了医疗费5000元?
11.就孔维新小腿骨折的损害,李元吴是否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大北厂是否须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12. 在发现大北厂欺诈后,孔维新有何救济途径?
13. 法院是否可以执行大北厂购买的生产设备?于得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1、能。理由:因为大北厂就拖拉机为洪山公司设立的抵押权已经办理登记,即使抵押标的物已经被卖给其他人的,洪山公司仍有权主张抵押权,即洪山公司对大北厂已出售的拖拉机有权主张抵押权。

不能。因为大北厂出售拖拉机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各买受人均已经支付了合理价款且已经完成了交付,因而动产抵押权人洪山公司不得对抗拖拉机的买受人而对已出售的拖拉机主张抵押权。

2、洪山公司应当先就债务人大北厂的动产抵押实现债权;之后,对于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可以就赵多福提供的抵押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齐向前承担保证责任。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392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对于履行顺序也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先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对于不能清偿的部分,债权人可以就该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混合担保;没有顺序限制;由于洪山公司无法对大北厂已经出售的拖拉机主张抵押权,因而其可以选择由抵押人赵多福承担抵押责任,也可以选择由保证人齐向前承担保证责任。

3、不能。大北厂已经支付了400万元货款,超过了总款额的75%,因而洪山公司丧失对该生产设备的取回权。进而,洪山公司主张取回该设备的,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4、应当。齐向前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若大北厂未按期支付价款的,齐向前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齐向前承担的系连带责任保证。故而,在大北厂未按期支付价款时,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不应当。理由:本案中,债务人大北厂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其对转让人洪山公司享有100万元的债权,且该债权先于被转让的债权到期,因而大北厂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于得水主张抵销该100万元债务。相应地,保证人齐向前在100万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而主债务仅剩100万元,故而齐向前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5、能。根据相关规定,齐向前作为保证人承担了相关的保证责任后,其有权向债务人大北厂追偿相应款项。

若大北厂不支付的,其可以以大北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不能。保证责任中约定的20万元的违约金因违反了担保在范围上的从属性而无效。故而在齐向前承担责任后,对于超出主债务范围的部分,不能向债务人大北厂追偿。对于多出的20万元,齐向前可以请求债权人返还。

6、(1)不能。相关法条:《破产法》第40条。

(2)能。洪山公司行使抵押权不会产生不公平受偿的效果,其行使抵销权能够得到支持。相关法条:《破产法解释二》第45条。

7、可以选择以大北厂或者世纪农贸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大北厂和世纪农贸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而一并提起诉讼。

理由:根据相关规定,由于产品不合格侵权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选择请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因拖拉机存在故障而致使孔维新受伤害,故而其可以选择以大北厂或者世纪农贸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大北厂和世纪农贸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而一并提起诉讼。

主张违约责任的,应当以相对人世纪农贸公司为被告。

主张侵权责任的,可以选择起诉世纪农贸公司或大北厂。

8、可以向雁塔区、莲湖区、汉口区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孔维新与世纪农贸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合法有效的管辖协议,依据该协议的规定,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孔维新可以向雁塔区、莲湖区、汉口区的法院提起诉讼。

主张违约责任的,根据管辖协议确定;主张侵权责任的,根据法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9、法院将依法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院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因而,医院将会承担由于相关资料遗失而给其带来的不利后果,法院将依法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推定孔维新主张的“虚开药品”的事实成立。

10、银行卡、存折等的消费与转账记录。

11、(1)不需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无偿搭乘人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案中,路人李元昊为救助孔维新而无偿将其送往医院,不存在过错,故而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2)不须。孔维新的小腿骨折系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与拖拉机存在故障不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因而大北厂无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12、孔维新可以起诉撤销和解协议,之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13、(1)可以执行。因为权利义务主体明确、内容确定,因而法院可以执行大北厂购买的生产设备。法条:《查、扣、冻规定》第16条

(2)于得水可以要求就该生产设备的变价款优先支付自己的债权。

注:红字为订正,黑字为原答。

学法的小名同学
作为一名法律小白分享自己的学习感悟、理论研究、实践经验,希望能帮到大家,也期待与大家的更多交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