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地方招商变了,反而是科创企业落地的好时机

文化   2024-08-02 00:14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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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今天起,地方招商变了》引爆了创业者、投资人和地方政府的朋友圈。

税收优惠,作为招商引资重要手段,将在今天(8月1日)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正式施行,而落下帷幕。

政策有利于科创企业

科创企业大量处于未盈利状态,本没有太多税收贡献,不必为这个政策而过分焦虑。
以往科创企业落地的竞争对手,往往是已有生产或者销售规模的制造业或者贸易类企业。
因为这些企业才能实打实地给地方带来增值税(销售额较高)、企业所得税(已形成丰厚利润)、个人所得税(员工众多)等。
科创企业在这方面,实在没有什么赢面。
但条例实施以后,因为不能没有了税收补贴,制造业或者贸易类企业迁移落地的决策门槛就相应提高了。
政府的招商引资,自然会把关注点从“纳税大户”转移到“有潜力的”科创企业上。
毕竟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政策请点击文末左下角的“原文链接”):


根据第十二条的“豁免条款”,地方政府可以出台“促进科学进步、增强国家资助创新能力”的相关政策。

这是特别为科创企业留的“后门”。未来地方政府出台政策肯定会有所倾斜。


招商应深入行业,提供“特殊服务”

未来科创企业落地,地方政府的抓手有哪些——

  • 人才补贴(例如,院士、国家科技进步奖、博士就职人员等)。

  • 科技成果补贴(例如,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成果转让等)。

  • 研发平台、实验设备补贴(例如,合成生物中试平台等)。

  • 相关的产品资质取得补贴(例如,临床一期、器械三类证等)。

这么看来,确实没有什么“新颖的”招商引资手段。

我的建议是,科创企业的招商落地,一定要考虑当地独特优势和产业链协同,提供“特殊服务”。

以生物制造企业为例,我曾“劝退”好几个地方政府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基地的“动念”,简单粗暴的理由就是——

没钱、没地、没上下游,别搞生物制造。

为什么这么说?

生物制造的落地需要考虑当地的原料、能源、土地、人才和配套服务等。

生物制造的原料,如果是粮食(例如玉米),就要考虑粮食大省(例如河南);

如果是尾气,就要考虑化工企业聚集地(例如钢铁厂、冶金厂、煤矿厂等);

从原料角度看,东部沿海省份,除了河北、山东之外,基本没有竞争力。

再者是能源,不管是传统能源(例如煤炭等),还是清洁能源(例如光伏、风电、核电等)。

从大规模生产上,还是中西部地区更有成本优势。

那么东部地区就不招商了么?需要提供行业所需的“特殊服务”。

拥有丰厚资金和丰富人才的东部沿海地区,要把土地集约、生产配套做到极致。

东部地区寸土寸金,如果非要算“亩均GDP”,那么就别招生物制造企业,在一段时间,一定不如传统的电子厂、箱包厂。

所以在规划产业园时,就必须非常了解,生物制造企业所需要的面积、层高、承重、电荷载、柱距等特殊配置。

不要奢望电子厂、箱包厂等旧厂房可以招引生物制造企业,也不要建设一堆不适合生物制造企业的厂房,后期改造上还要花大笔资金。

并且,由于生物制造企业涉及到安监、环评等“铁政策”,在建造新厂房和整改旧厂房时,就需要与安监、环评部门深入配合,否则建起来也不能用。

我在各地的招商手册上,很少看到安监、环评的具体案例,很可惜。

倒是越来越多发现了生产方面所需的能源、废水等生产配套,这是进步。

位于上海浦东区的张江基因岛

比如,我在上海浦东区的张江基因岛看到能源中心的配置,包括电(发电机)、蒸汽、天然气以及给排水。


比如,我在深圳光明区的银星合成生物产业园曾看到宣传说明,特别强调了废水处理系统、集中式蒸汽供应,预留排气管井、污水总接口、吊装口等:


位于深圳光明区的银星合成生物产业园

真正能帮助生物制造企业落地的招商团队,应该非常熟悉生物制造所需的生产配套(某种意义上,招商团队需要比初创团队还要了解)。

如果不能给生物制造企业税收等补贴来招商,那么帮助企业降低设计、建造厂房和特殊车间、实验室的成本,也是非有吸引力的服务。

此前我在传化集团考察时,就听负责招商的朋友说,他们曾为科学家节省了近百万的GMP车间设计和验收费。

科学家立刻就把自己产业链上下游的其他创业者引荐给招商团队。

生物制造企业虽然覆盖医药、农业、大宗化工和精细化工等行业,但上下游供应链是比较清晰的。

如果当地没有生物制造企业所需要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资源,这种招商也是无法落地的。

位于天津的华熙生物全新中试成果转化中心

别盯着别人“女儿”,多关注自家“闺女”

我们经常把生女儿,戏称为“招商银行”。

因为按照传统习俗,招引的举措,很像把别人家的女儿娶进门当媳妇。

而如果自己培养的企业被别的城市招引走了,就像是女儿嫁入别人家当媳妇了。

很多重男轻女的家庭,总是盯着别人家的女儿,想着用多少聘礼把她娶进门,而却觉得自己的闺女,迟早是“泼出去的水”,而不注重培养。

有没有觉得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和重男轻女的家庭,简直如出一辙。

明明可以多关注自己的闺女(本地孵化和培育的企业),了解她们发展所需要的资源、遇到的障碍是什么。

培养好自家闺女,也可以吸引外部的优质女婿。

而花了重金聘来的“媳妇”,真的能适应你这个家庭么?

在此,我强烈建议,未来地方政府把留住和壮大本地企业作为重要指标,而不是天天盯着从外地招来多少企业

我在很多地方调研时,地方政府都要建设生物制造的中试平台,然后“幻想”如何盈利——

我常常很直接地问领导们,当地有哪些生物制造上下游企业?她们是否需要中试平台?她们需要中试平台的什么服务?

基本上,很难有人能够清晰地回答出来——对自家闺女真是“欠关心”。

所以,我再次强调,任何招商举措,都应建立在对于本地资源禀赋以及产业链非常了解的基础上。

本地有潜力的企业需要什么配套、需要什么上下游公司,就创造什么样的营商环境、招什么样的商。

这样才能做到自己的孩子“留”得住,别人的孩子“套”得来。

把“招商”变成了“育商”,才是地方政府高级的“财商”。




芳博士
浙大经济学博士。钛资本董事总经理。合成生物、医疗健康领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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