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 | 如何理解《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财富   2024-12-17 15:06   北京  



重要提示:通过本订阅号发布的观点和信息仅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客户中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参考。因本订阅号暂时无法设置访问限制,若您并非中信建投客户中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请您请取消关注,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对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赵然 吴马涵旭 沃昕宇 李梓豪

在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背景下,建立规模充足且增长可持续的养老金体系愈加重要,但当前我国二三支柱规模较小的问题较为突出。此次发布的《通知》将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开启了我国第三支柱发展新阶段。《通知》将国债纳入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产品目录,进一步丰富了参与人的投资选择,而且提出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有助于避免养老金闲置或者选择不合适的投资策略。展望来看,通过针对负债端投顾服务与客户构建长期信任,努力让客户从“因为短期收益而购买”到“因为信任而购买”。

12月12日,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老龄化日益加深背景下,建立规模充足且增长可持续养老金体系愈加重要,当前我国二三支柱规模小的问题仍较突出。

此次发布的《通知》,将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开启了我国第三支柱发展新阶段,本文从负债端的缴费、领取和资产端的产品、渠道对《通知》内容进行解读:

缴费方面,虽然目前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超过7000万,但存在“开户热、缴费冷”的现象,一方面由于居民备老意识仍有待提升,另一方面我国个税覆盖人群较少,可享受税收递延效果的潜在人群较少,而可享受税收递延效果的人群也需要面临产品选择和流动性方面的限制。

领取方面,新增了患重疾、领取失业保险金达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领取情形,个人养老金的流动性进一步改善。

产品方面,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进一步丰富了参与人的投资选择,有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吸引力。

渠道方面,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我们认为这也是此次较为重大的制度优化之一,有助于避免养老金闲置或者选择不合适的投资策略。

展望来看,我们认为个人养老金产品更侧重提供的是长期BETA收益,而非短期ALPHA收益,如何让客户长期持有而不被短期市场波动左右是此类业务推广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之一。个人养老金业务不只是资产端的竞争,而是通过针对负债端的投顾服务与养老服务的共同努力,从而建立投资者的长期信任。为此,金融机构需要在产品销售初期转变思维,努力让客户从“因为短期收益而购买”到“因为信任而购买”。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建立规模充足且增长可持续的养老金体系愈加重要。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养老金整体规模仍然较低,其中二三支柱规模较小的问题尤为突出。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4月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人社部等五部门于2022年11月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我国三支柱养老金政策体系初步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发展迈上新台阶。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两年以来,先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制度总体运行平稳。在此背景下,人社部等五部门于12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拓展至全国,并对制度进行进一步优化,标志着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发展进入新阶段。本文从养老金负债端的缴费、领取环节和资产端的产品、渠道环节对此次《通知》的主要变化进行系统梳理和解读,并对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一、负债端: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新增领取情形
养老金制度的负债端主要指缴费和领取环节,主要关注资金流入流出对养老金规模的影响。
(一)缴费:潜在覆盖人数大幅提升,但“开户热、缴费冷”问题仍需关注
在缴费环节 ,《通知》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由此前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扩大至全国。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额度上限为12000元,缴费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截至2023末,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合计参加人数约10.7亿人,占16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91.8%,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数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数”测算,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数量约7.5亿人,占16到59岁人口比重为86.5%。据新华社12月12日报道,36个先行城市和地区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就已超过7000万。
实施范围的拓展有望带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参与人数、缴费人数和缴费金额的提升,但仍需看到,在此前已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城市(地区),普遍存在开户热、缴费冷的问题。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中缴费人数占比仅为31.4%,有缴费参与人的人均缴费金额仅约2316元,距离每年12000元的缴费上限仍有较大差距。目前居民缴费意愿不高除备老意识不足外还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我国可享受到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的人群较少。一方面,我国目前并未征收资本利得税,个人养老金制度投资收益免税的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我国缴纳个人所得说的人口数量较小,而对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居民来说,在领取时需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递延纳税效果吸引力较为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的缴费意愿。目前,全年工资薪金收入超过60000元的居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对于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的人群来说,12000元的上限较低,发挥的作用较小,但却需要受到较多流动性和投资范围限制。中高收入人群是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缴纳群体,但个人养老金当前12000元/年的税前抵扣上限使得个人养老金缴费给中高收入人群带来的税收优化幅度较为有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高收入人群的缴费意愿。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蚂蚁集团研究院、蚂蚁理财智库联合发布的《2023年中国居民投资理财行为调研报告》,年收入20万以上受访者中,超三成表示税收优惠力度不够大,比例高于全部样本一倍以上。
第三,个人养老金对资金提取设置了比较严格的要求,但当前居民在养老储备场景下对低流动性金融资产的接受度仍偏低。此次《通知》发布后,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整体来看个人养老金的流动性存在较多限制,但这与养老储备的长期投资特征其实是相符合的,但当前我国居民对于此类流动性较差的投资方式接受度仍然不高,在养老储备场景下的长期投资意识仍有待进一步培育。根据麦肯锡发布的《2023年中国养老金调研报告》,仅有8%的受访者偏好退休后取出的养老金融产品,53%的受访者偏好3-5年后取出的中短期养老金融产品。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覆盖面较宽的背景之下,税收优惠是居民选择通过DC养老金和IRA进行养老储备的重要原因。美国实际纳税群体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较高,个人所得税的人群覆盖面比较广泛,这使得绝大多数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到二三支柱养老金缴费带来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有助于提升其缴费积极性。除个人所得税外,由于美国征收资本利得税,而参与二三支柱养老金可减免投资过程中的资本利得税,这也是美国居民参与二三支柱积极性较高的又一因素。EET税收模式下,长达几十年的股息、利息收入等复合递延税收起到了良好的激励作用。雇员在401(k)计划的缴费和投资收益均免税,直到退休后从账户领取养老金时 才对账户总额(包括利息红利附加增值)上缴个人所得税。一般而言,雇员401(k)账户维持的时间越长,实际享受的税收递延收益就越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发挥杠杆作用调动各方力量,提高了雇主和雇员的积极性。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对传统IRA的缴费水平保持在较低水平,低于1986年之前,主要是由于:第一,收入限制的持续存在;第二,雇主养老计划普及度提升;第三,引入罗斯IRA。在20世纪80年代前中期,IRA实施普适原则时,所有70.5岁以下雇员均可向IRA进行抵税缴费,这也使得这一时期对IRA的缴费意愿非常高涨。
(二)领取:新增患重疾、领取失业保险金达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领取情形
在领取环节,《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领取条件和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第一,新增了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领取情形。此前,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情形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出国(境)定居。这一变化也与《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完善个人养老金提前支取机制,保障参加人特殊需求”表述相一致。
第二,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提出领取申请,进一步丰富了领取渠道。此前,参与人满足领取条件时主要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申请,此次《通知》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外新增了两个领取渠道。
第三,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受理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的需求,有助于提升个人养老金的制度灵活性和服务体验。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此外,《通知》还提出,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商业银行要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资金账户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整体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灵活性进一步提升,参与人的服务体验有望进一步优化。
二、资产端:产品种类更加丰富,默认投资服务值得关注
养老金制度的资产端主要研究参与人缴费所形成的资金如何开展投资,涉及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其销售渠道。
(一)产品:将国债纳入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产品目录
产品方面,《通知》进一步丰富了个人养老金产品种类,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此前,个人养老金产品类型包括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此次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进一步丰富了参与人的投资选择,有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吸引力,具体来看:
第一,国债有政府信用背书,可以为参与人提供确定性投资收益,并且居民对其信任程度也较高,尤其对于距离退休较近的参与人,可以在守护养老金安全的同时获取一定财富增值。
第二,特定养老储蓄期限较一般定期存款更长,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主要满足参与人的长期稳健收益需求。2022年7月29日,原银保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单家试点银行在试点阶段的特定养老储蓄业务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相比一般定期存款,特定养老储蓄的期限更长,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在2024年1月25日国新办“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尹江鳌先生表示,自2022年11月启动试点至今,存款人数约20万人,余额接近400亿元。
第三,指数基金具有费率低、投资策略稳定且易于理解的优势,是参与人配置权益资产、增厚组合长期收益的有效工具。一般来说,市场定价效率越高,获取超额收益的难度就越大,而在长期持续获取超额收益的难度更大。指数基金虽然跟踪特定指数表现而不主动追求超额收益,但由于其较低的投资成本,长期来看也有助于实现较好的剔除费用后投资表现。其次,指数基金投资策略一般较为稳定,即使在投资期间发生基金经理等投资人员的变动也较少会出现投资风格的大幅漂移,有助于在长期内保持投资策略的稳定性。最后,此前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养老目标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或目标风险策略,这两类投资策略涉及多个资产类别,其中目标日期策略中的下滑曲线等概念对居民来说理解难度也相对较大,而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一般更加易于理解,有利于提升居民的接受度。
《通知》提出,参加人在商业银行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取消“录音录像”,参与人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便捷度进一步提升。
目前,个人养老金产品与非个人养老金产品并未有较多差异性,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吸引力。对此,《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丰富个人养老金账户可投资品类,支持金融机构研发符合参加人养老需求、具有长期限特征且具有一定收益率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支持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发专属个人养老金储蓄产品。截至2024年6月末,理财行业平台共支持6家理财公司发行23只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累计销售金额超过47亿元,19家销售银行已为个人养老金投资者开立理财行业平台个人养老金账户超过50万个。共有53家基金公司发行的192只个人养老金基金Y类份额成立运作,Y类份额总规模约67亿元。
(二)渠道:鼓励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有助于优化产品配置
截至2024年12月15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中保险类、理财类、基金类、储蓄类产品数量分别为165、26、285、466个,其中在售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数量为61个。从数量繁多的产品选出最适合自身需求的产品组合对参与人的投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参与人也可能将个人养老金账户内的资金闲置或选择了不合理的投资策略,不利于养老金的长期保值增值。
为此,《通知》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与参加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我们认为这也是此次《通知》提出的最重要制度优化方向之一。默认投资机制有助于避免养老金闲置或者选择不合适的投资策略,在美国等海外养老金中也有类似设计。美国第二支柱养老金中的401(k)计划在2006年引入了合格默认投资选择(Qualified Default Investment Alternative, QDIA)。在引入QDIA之前,401(k)计划的参与人面对过多的产品可能不会选择而将养老金闲置或者选择了不适当的养老金融产品,而且对于引入自动加入机制的养老金计划,雇主可能处于避免承担责任的考虑,将养老金资产过多配置于低风险资产。为了进一步优化参与人养老金的资产配置,2006年发布的《养老金保护法案》允许雇主为养老金计划参与者提供适当的“默认投资”选择,雇主可以将参与人未作出投资选择的资金免责地投资于默认投资选择,具体来看,美国的合格默认选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产品:
第一,一类投资基金产品或模型投资组合,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应用广泛接受的投资理论,二是多元化以最小化大额损失的风险,三是通过权益和固收敞口的混合根据参与人的年龄、目标退休日期或预期寿命来提供不同程度的长期保值增值。该产品或组合会随着时间调整其资产配置和对应的风险水平,年龄越大,投资目标越趋于保守。这类产品或组合的一个例子是生命周期(life-cycle)或目标退休日期(targeted-retirement-date)基金或账户。
第二,一类投资基金产品或模型投资组合,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应用广泛接受的投资理论,二是多元化以最小化大额损失的风险,三是通过权益和固收敞口的混合根据适合于该计划参与人整体的目标风险水平提供长期保值增值。这类产品或组合的一个例子是平衡基金(balanced fund)。
第三,一类投资管理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受托人应用广泛接受的投资理论,二是多元化以最小化大额损失的风险;三是受托人对该参与人个人账户中的资产进行配置,通过权益和固收敞口的混合来实现不同程度的长期保值增值,通过计划下可用的投资选项(investment alternatives)来提供,且基于参与人的年龄、目标退休日期或预期寿命。该组合会随着时间调整其资产配置和对应的个人账户风险水平,年龄越大,投资目标越趋于保守。这类服务的一个例子是管理账户(managed account)。
第四,一类投资产品或基金,旨在保本并提供与其流动性相一致的合理回报率(无论该回报率是否是保证的),但此类产品或基金只在参与人的首次选择性供款后120天内可作为合格默认投资选择。
第五,一类投资产品或基金,旨在保本,提供与中等投资级别债券相一致的投资收益率,对参与人和受益人的领取可提供流动性,包括转换成其他投资选择,且参与者或受益人发起的提款不收取任何费用;此类投资产品或基金主要投资于由州或联邦监管的金融机构支持的投资产品。2007 年 12 月 24 日之前投资于此类产品或基金的资产才可作为合格默认投资选择。
第六, 在其他方面符合本节要求的投资基金产品或模型投资组合,不得仅因为该产品或投资组合通过可变年金或类似合同或通过共同或集体信托基金或集合投资基金提供(无论该合同或基金是否提供年金购买权、投资保证、死亡利益保证或其他该投资基金产品或模型投资组合所附加的特征)就不构成第一类、第二类所述的产品或投资组合。
QDIA在401(k)计划中的应用推动了目标日期基金的发展,后续建议关注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默认投资机制对应的具体产品类型。此外,为更好支持默认投资服务的良性发展,《通知》还强调了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保护,充分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通知》还强调了风险提示和根据需求特点个性化推荐产品,其核心逻辑还是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与客户构建长期信任来实现业务规模的长期稳健增长。《通知》提出,金融机构要按照规定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和风险等级确定工作;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根据风险等级,分类展示个人养老金产品,强化风险提示;金融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咨询服务,根据个人投资风险偏好和年龄等特点,推荐适当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参考海外养老金发展情况,美国70%的传统IRA参与人表示,他们有一个管理退休时收入和资产的策略,制定这个策略通常需要多个步骤。他们的策略包括预留应急基金、制定退休收入计划、回顾资产配置、回顾保单、测算退休开支以及确定何时领取社会保障福利等步骤。这些居民通常在制定退休收入和资产管理策略时寻求帮助。具体而言,2021年,78%的有策略传统IRA参与人在制定策略时咨询了投资顾问,70%的参与人表示,在制定其策略时咨询的主要来源是投资顾问。通过独立财务规划公司持有传统IRA的参与人比例由1998年的18%提升至2023年的24%。
此外,《通知》还提出,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不断增加销售品种;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商业银行应当与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加强合作,支持其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
三、个人养老金发展展望
在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背景下,个人养老金业务既为财富管理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是金融机构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的重要发力点。但当前财富管理行业仍存在三大矛盾:1)顺人心方式强调短期业绩容易带来短期规模,投资者易高点追高,导致“产品赚钱,投资者未赚钱”;2)强调长期持有和时间复利,投资者未必买账,需要长期投教和持续陪伴,导致短期考核压力大;3)金融机构间竞争激烈,短期规模KPI与长期KPI之间存在博弈。
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展过程也面临类似矛盾,同时更为复杂:
第一,个人养老金产品更侧重提供的是长期BETA收益,而并非短期ALPHA收益。如何让投资者能够接受长期持有而不被短期市场波动左右是个人养老金业务在推广销售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之一。个人养老金业务事关居民退休后的生活水平,长期视角来看需要实现有效保值增值,但这并不意味着短期只能配置低波动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反而由于投资期限较长,个人养老金的投资对短期市场波动有一定容忍度,可以配置一定比例的长期回报更高但短期波动可能较大的产品,这样也能够使投资组合更好地对抗长期通货膨胀带来的购买力损失。虽然让投资者能够理解和践行长期投资逻辑和理念并非易事,但也不能因噎废食,一味追求短期确定性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个人养老产品的设计初衷。由于个人投资者的认知和理解层次不齐,养老教育迫在眉睫。《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增强年轻群体备老意识,积极培育社会公众养老金融理念,切实提高养老金融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二,个人养老金产品的销售不是短期“做新发”的逻辑,而是长期“做保有”。做“新发”和做“保有”的逻辑截然不同。个人养老金账户免税额度部分呈现相对小额(缴费上限12000元/年)、费率低等特点,因此,单客户运营维护成本并不低,做大规模或将是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核心目标,但规模增大会稀释收益,强调收益容易带来短期成交,若收益不及预期,则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复购率会降低。
面对这个悖论,金融机构需要在产品销售初期转变思维:从“因为短期收益而购买”到“因为信任而购买”。短期强调收益率带来的成交会在市场回调时被反噬,只有真正精准匹配需求且理念认同才能带来长期复购,这需要建立长期的信任。建立信任需要前期投教和长期陪伴,这对于金融机构过去重视“新发”的金融机构而言,既是机遇,亦是挑战。
结合上述观点,本文认为个人养老金业务不只是资产端的竞争和通过资产端高 “收益预期”撬动负债端买入的逻辑,而是通过针对负债端的投顾服务与养老服务的共同努力,从而建立投资者的长期信任,实现广大老百姓的保值增值目标。
个人养老产品未来发展的重点在于“养老”而非“产品”。各类个人养老金产品都是服务于投资者养老目标的产品选择,核心目标是“养老”,重点在“服务”,“金融产品”是路径。不同年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的投资者所需要的产品类型是不一样的,匹配最为重要。简单产品销售模式无法满足投资者长期的金融养老需求,需要真正以投资者长期利益为核心,围绕投资者的生命周期和退休规划进行养老产品的创设、划分以及匹配,并予以持续的跟踪和服务。《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精准匹配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阶段、不同人群养老金融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不同阶段、不同特征老龄群体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因此,个人养老业务的发展需要真正从投资者的长期利益出发,协助投资者建立理性的养老理念,深入探索养老场景,建立完善的养老金融体系,最终打造养老服务生态。养老服务是系统工程,涉及养老咨询、医疗康养、养老金融等方方面面,精准实现产品匹配需要深入养老场景,脱离场景的养老金融服务难以做深。养老金融业务呈现一定的混业经营特征,而我国金融监管是谓分业监管的逻辑框架,所以,以投资者为中心的个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多类型机构和部门,需要不同类型的机构之间加强合作,重视各领域间的融合和各主体之间的协同,共同构建养老生态服务体系。

政策发生重大变动:近年来养老金融相关政策文件虽然密集发布,但是最终的制度模式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可能导致养老金融相关的业务开展模式存在若干不确定性。

市场剧烈波动:资本市场的波动会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参与人进行相关产品投资的积极性产生影响,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居民群体整体上的投资者教育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的背景之下,如果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可能会降低参与人的投资热情,从而对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赵然:中信建投非银与前瞻研究首席分析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应用统计硕士,base上海。上海交通大学金融科技行研团队成员。曾任中信建投金融工程分析师。目前专注于非银行业及金融科技领域(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保险科技、区块链、智能投顾/投研、金融IT系统、支付科技等)的研究,深度参与诸多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及金融科技课题研究。6年证券研究的工作经验。2018年wind金融分析师(金融工程)第二名2019年。2020年Wind金融分析师(非银金融)第四名和第一名,2020年新浪金麒麟非银金融新锐分析师第一名。

沃昕宇:中信建投证券非银金融&金融科技组。

证券研究报告名称:《如何理解《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

对外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7日 

报告发布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分析师:

赵然 SAC 编号:S1440518100009
SFC 编号:BQQ828
沃昕宇 SAC 编号:S1440524070019


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尽在中信建投证券研究视频号,欢迎关注~

免责声明

本订阅号(微信号:中信建投证券研究)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研究发展部依法设立、独立运营的唯一官方订阅号。

本订阅号所载内容仅面向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机构类专业投资者。中信建投不因任何订阅或接收本订阅号内容的行为而将订阅人视为中信建投的客户。

本订阅号不是中信建投研究报告的发布平台,所载内容均来自于中信建投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或对报告进行的跟踪与解读,订阅者若使用所载资料,有可能会因缺乏对完整报告的了解而对其中关键假设、评级、目标价等内容产生误解。提请订阅者参阅中信建投已发布的完整证券研究报告,仔细阅读其所附各项声明、信息披露事项及风险提示,关注相关的分析、预测能够成立的关键假设条件,关注投资评级和证券目标价格的预测时间周期,并准确理解投资评级的含义。

中信建投对本订阅号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时效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订阅号中资料、意见等仅代表来源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研究观点可依据中信建投后续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在不发布通知的情形下作出更改。中信建投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订阅号中资料意见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观点。

本订阅号发布的内容并非投资决策服务,在任何情形下都不构成对接收本订阅号内容受众的任何投资建议。订阅者应当充分了解各类投资风险,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订阅者根据本订阅号内容做出的任何决策与中信建投或相关作者无关。

本订阅号发布的内容仅为中信建投所有。未经中信建投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发布或引用本订阅号发布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亦不得从未经中信建投书面授权的任何机构、个人或其运营的媒体平台接收、翻版、复制或引用本订阅号发布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中信建投证券研究
发布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研究成果,沟通证券研究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