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变得更方便,全省将推动探索相邻小区充电设施区域共建共享,积极推广居民共享充电柜。10月14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我省一直在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既有住宅小区已新建停车位76万个,充电端口50万个。
针对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不满足现实需求等问题,省住建厅组织开展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行动,从源头破解群众停车难、充电难问题。
根据《全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全省各地原则上按照既有住宅小区现有电动自行车数量100%设置停车位、不少于30%加装充电设施的标准。
与此同时,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制定并公布《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设计导则》《电动自行车库防火设计导则》,对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总平面布局、选址功能、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等防火技术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和危害。
在具体实施方面,各地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统筹运用政府统一建设、专业公司建设运营以及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建设等方式,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既有住宅小区已新建停车位76万个,充电端口50万个。
同时,我省还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基础设施改造、消防安防改造优化以及实施验收等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老旧小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已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系统进行检测,不满足要求的应更换损坏设备、改造升级安防监控系统;
智慧安防改造宜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小区服务平台建设。
资料图 图文无关
针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部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规范胡同口停车”等建议。省住建厅近日给予答复,将重点做好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的既有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按照“先立后破、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小区内零星场地和空闲地块,统筹规划部署、满足安全规范、加快建设交付。对现有地面地下、建筑架空层、停车棚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进行安全状况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改造升级,盘活停车和充电资源。
探索相邻小区充电设施区域共建共享,积极推广居民共享充电柜。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
对完成建设改造后的既有住宅小区,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授权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日常维护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巡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着力提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有效衔接,加快建成安徽省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另外,加强日常巡查,依照职责及时查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强化联合执法,切实维护和保障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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