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装修,楼下遭殃?
7年前,合肥一小区业主魏女士(化名)在楼上邻居装修过程中及装修后,连续遭遇不愉快的事情:卫生间漏水了,而且是多次。严重的时候,卫生间内甚至淋满了粪便!
这成了魏女士与小区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的开端。
因向物业公司索要赔偿遭拒,魏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未果后便长期拒交物业费,声称要以这种方式来补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如今,数年过去,因长期拒交物业费,魏女士反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
连续遭遇卫生间漏水
魏女士的损失应该由谁赔偿?
为什么魏女士状告物业公司没有取得结果?
原来,2018年前后,魏女士家曾连续出现多次卫生间漏水。第一次发生漏水时,恰逢楼上邻居正在装修。
出现问题后,魏女士立即找物业公司寻求解决。物业公司对漏水问题进行维修处理后,初步判断为楼上装修所致。
孰料,楼上邻居装修完成后,魏女士家中又多次出现漏水问题。魏女士认为卫生间漏水系物业公司不作为、主管道未及时疏通所致,向物业公司索要赔偿遭拒后,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
但双方对卫生间漏水的确切原因各执一词,魏女士在本就遭受损失的情况下,不愿意再付费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因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此案主张未获支持。但是魏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却就此结下。
连续多年未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状告业主索要欠款
因为未获得满意的赔偿,魏女士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拒交物业费,直至今年。
如今,近6年过去了,魏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开始出现变化:因长期欠交物业费,魏女士于近日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物业公司要求魏女士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欠交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合计7700多元。
面对物业公司的起诉,魏女士沉寂多年的怒火再度被“点燃”,并坚持:物业公司当年没有赔偿自己家因漏水造成的损失,自己也坚决不会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想要物业费,就得先赔偿自己的损失。
双方矛盾再度激化,并均拒绝调解。
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化
面对物业公司的诉求及魏女士的辩驳,庐阳区法院要求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求提供相应的证据。
于是,“管道漏水原因鉴定”这一关再次摆在了魏女士的面前:数年前管道漏水的原因,如今还能否进行鉴定?如果进行鉴定,主张一方依旧需要先行支付一笔不小的鉴定费用。
一方不想出鉴定费用,一方坚决要讨回物业费,双方互不相让,矛盾出现僵化。
为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庐阳区法院非诉解纷团队的特邀调解员刘应军开始对此案进行调解。
在刘应军看来,此案件在调解过程中主要有两个困难点:
一是物业公司现任项目经理坚决认为,魏女士家一直在享受物业基础服务,这是客观事实,所以不会对物业费让步。并且认为魏女士家卫生间漏水的原因并不能判定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另外该纠纷是前物业经理在职时出现的问题,自己在职期间,管道定期疏通,魏女士家并没有再出现漏水问题,所以赔偿责任不应该由自己来承担。
二是业主魏女士坚持,卫生间漏水给自己家造成损失是客观事实,如果物业公司不将卫生间漏水的损失赔偿到位,自己也不会交物业费。但是面对鉴定结果的未知性,魏女士也不愿意支付大额的鉴定费。
于是刘应军从鉴定的困难性、费用的高昂性等方面出发,首先打开了业主方的心扉;再想方设法联系到物业公司的决策层领导,通过法理与人情的不断说和……终于,经过数十回合的分析、劝导,双方同意坐在一起进行协商调解。
最终,在庐阳区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物业公司同意免除魏女士2019年至2022年共计4年的物业费,合计7000多元,作为对魏女士家卫生间漏水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业主同意在赔偿方案的基础上,将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物业费补交齐,并且自此之后,开始正常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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