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的时候,大部分人都犯过一个错,说好听点是专一、单纯,说难听就是死脑筋,不够灵活,道德标准太高。
前两天一个求职全程陪跑的同学和我说,她在等几家公司的面试邀约回复。
我说,你根本不用等,直接去看其他公司,等你手里有足够的牌和选择,你自然有绝对的主动权。
01. 养一池子鱼,死了哪条都不知道
祖师爷说:如果你养一条鱼,死了你会很伤心,如果你养一池子鱼,死了哪一条你都不知道。
在找对象的时候是这样的,只要你手里有足够多的选择,你压根不怕别人拒绝你,“不要专一的去找对象,而是找到对象后再专一。”
虽然这是渣男理论,但是在求职场上,是绝对没问题的,因为公司也是这样在选择你,手里也是有很多人选在挑,选择一个性价比最高,稳定性最好的人。
不要单一的去等某个机会,这样很容易错失其他机会。这种事在我刚毕业的时候也做过,那会是真的,眼神清澈又愚蠢。
一家很想去的公司,说内部流程要走两周,我就等了两周,最后说没过,贼郁闷。
实际上,如果那两周,我去看其他机会,我压根不关心那家有没有过。
用徐志胜话说就是:别人都是让我滚,你只是拒绝我,你算什么?hhhhh
02. 毁约,是为了更好机会
很多同学咋说,就是不同院校的人,开窍时间真的不一样,见过名校背景的人,毕业都是手里一堆Offer,然后一个个拒绝。
这时候主动权绝对在自己手里,不用去考虑公司死活,不然公司为什么会有秋招补录、春招补录。
一个HR如果没有遇到Offer跳票,只能说他资历尚浅。
只要违约没有非常大的违约金需要赔偿,一般是5000,都是可以的,即使赔钱了,5000买一个好机会,性价比不高吗?
所以在这时候,你是考虑道德标准,担心公司因为你违约就垮了,还是为了自己的前途和机会?
事实上,公司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离开而垮掉,如果会,那说明公司还不够成熟,因为这样的人存在的话,就必须想办法换掉,否则容易对公司经营产生威胁。
03. 法无禁止即可为
其实想想很多时候,都是公司在做不符合道德,但符合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例如裁员。
裁员这事,只要钱给到位,按法律标准,甚至超过法律标准赔偿,没有人会说一个不字。
毕竟,《教父》说:每个人都有一个无法拒绝的价格。
很多同学在新人阶段都会有一个疑问,合同没到期,能不能提前离职,这个当然可以。
就像你拿一个Offer做保底,接到更好的机会就违约一样,只要你尽可能提早和公司说明即可。
尽可能不耽误公司的运营,不会有任何被拉黑的风险,只要你确定要违约了,就提早说,好让HR做下手的准备。
HR会拉黑的是什么?就是那种,你说一个月后到岗,结果一周后就入职其他公司,有变数也没和对方说,等入职当天HR催你,才说你入职其他公司的,这种是会被整个集团拉黑的。
因为我干过这事,我等了一个月,然后和我说不来了?几个意思?
-End-
道德标准,也是基于利益、法律底线之上。
有时候不要被太多条条框框束缚,才会有更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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