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又开始炒作西安和洛阳到底哪个才是十三朝古都的事情。起因在于微博博主“光辉在郑州”发表了一篇微博,暗指西安的十三朝古都注水严重。
当然,“光辉在郑州”发这篇博文也是事出有因。当天的早些时候,微博凤凰网发布一篇陕西师范大学教授于赓哲的采访,其中极尽春秋笔法,捧一踩一,夹杂了许多私货。
不少西安水军在看到“光辉在郑州”的微博后闻风而动,但他们却不敢去讲历史,讲考古,反倒是如泼妇骂街一般。所以笔者写这篇文章就在于通过解剖麻雀的方法,分析西安和洛阳各自声称的“十三朝”到底哪个才成立。
首先我们要搞明白西安和洛阳各自声称的十三朝分别有哪些。
西安:西周,秦,西汉,新莽,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洛阳:夏,商,西周,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后晋。洛阳的部分没有什么争议,顶多就是西周成周的性质问题和唐代定都洛阳到底多少年的问题。到底是算武周和唐末,高宗至玄宗,太宗至玄宗,还是太宗至唐末?关于前一个问题,我们在《如何应对陕西人恶意曲解“宅兹中国”?》中已经讲得很明白,在此不再赘述。成周是西周“根正苗红”且毫无异议的首都,是“九鼎”之所在。反倒是西安的镐经过考古,近年来疑点重重。
关于后一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唐武宗时期因为一篇《请修缮东都太庙奏》而引发的东都太庙存废大辩论上得到答案。“历代以降,建一都者多,两都者少。今国家崇东西之宅,极严奉之典,而以各庙为疑,合以建都故事,以相质正,即周、汉是也 ...... ...... 详考经旨,古人谋寝必及于庙,未有设寝而不立庙者。国家承隋氏之弊,草创未暇,后虽建于垂拱,而事有所合。其后当干戈宁戢之岁,文物大备之朝,历于十一圣,不议废之。岂不以事虽出于一时,庙有合立之理,而不可一一革也。今洛都之制,上自宫殿楼观,下及百辟之司,与西京无异。銮舆之至也,虽厮役之贱,必归其所理也。岂先帝之主,独无其所安乎?”
这次辩论的结果就是再次确认唐代自建国伊始就实行了两京制,不应当废除东都太庙。据此,唐武宗决定按先祖惯例修缮东都太庙,并制诰《修东都太庙制》。制曰:"自古议礼,皆酌人情。必稷嗣知几,贾生达识,方可发挥大政,润色皇猷,其他管窥,盖不足数。公卿之议,实可施行,德章所陈,最为浅近,岂得苟申独见,妄有异同?事贵酌中,理宜从众。宜令有司择日修崇太庙,以留守李石充使勾当。"
制诰中提到的李石就是皇室宗亲,任检校司徒、东都留守、判东都尚书省事、畿汝都防御使。因此我们可以确认,洛阳把唐代算进建都史一点问题都没有。洛阳的十三朝是实实在在的十三朝,没有丝毫注水。接下来我们讨论西安。首先是秦朝。秦朝的都城真的是西安吗?我们都知道秦始皇陵兵马俑在西安,但那个毕竟只是皇陵。历史上皇陵和都城不在同一处的比比皆是,比如宋陵就在巩义,但是巩义从战国末期有郡县制开始直到清朝灭亡都不曾隶属于开封过。同样,虽然秦始皇陵兵马俑在西安,但是秦咸阳城遗址在咸阳市。当然,咸阳县当年曾经属于西安府。但是既然咸阳早已独立建市,还继承了古咸阳的名字,还坐拥秦咸阳城遗址,那么“古咸阳,今西安”这种说法就不成立了,秦朝的都城就是今咸阳,而非今西安。这就好比假如今天北京市东、西城区(故宫所在地)独立设置为直辖市,仍称为北京市;同时北京市其余部分组成了直辖市幽州市,那么你可以说幽州市是元明清三代的首都吗?当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西安也不是秦朝首都。因此西安的西周都城地位现在也可以用“岌岌可危”四个字来形容。
那么接下来就是新莽。众所周知的是,新莽政权一般纳入西汉历史,就如同武周政权纳入唐代历史。而且《汉书》中把新莽政权纳入了“传”部,且《王莽传》属于“乱臣贼子”篇目。因此新莽政权就是历史上所称的“僭伪证权”。因此新莽政权不应该独立出来列为西安“十三朝”之一。同样,前赵,前秦,后秦三个政权也应当被删除。这三者属于“五胡十六国”的一部分,在二十四史中均收录于《晋书》“载记”部。柴德赓先生在其《史籍举要》 中认为:“载记虽按国别记述,仍是个人列传,共七十八传。” 换句话说就是五胡十六国算不得正统朝代。需要指出的是,二十四中的《北史》起于北魏道武帝拓跋珪的登国元年,也是不包含五胡十六国的。这就是说,即便是后世追溯正统也只追溯到东晋和北魏,完全无视了五胡十六国,甚至唐初诸公更是赤裸裸地宣称:“彼戎狄者,人面兽心,见利则弃君亲,临财则忘仁义者也。”因此西安所谓的十三朝,应该彻底删除秦,新莽,前赵,前秦,后秦五个政权,并谨慎地对待西周史。但凡要点脸,少注一丁点水,西安都凑不够十三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