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利暗的故事中,米利暗和亚伦质疑摩西的权威,上|谛惩罚米利暗使其长了大麻风。将此与父亲朝女儿吐唾沫的习俗类比,能表明米利暗的行为如同女儿不承认父亲权威而被惩罚,这符合故事强调摩西权威及正确等级秩序的意图,也有助于理解此故事中 “大麻风”ṣāra‛at的性质并非像利未记13 - 14 章中那样是因不洁净,而是因羞耻。
民数记12 中所描述的习俗首先必须在古代近东的荣誉和羞耻观念的背景下进行理解。在古代,荣誉是极其重要的价值,是社会秩序的基本要素。在古代父权制社会中尤其如此,家庭制度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荣誉和羞耻观念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而民数记12 中的相关习俗与这种社会文化背景紧密相连,例如其中涉及的父亲朝女儿脸上吐唾沫及女儿被隔离的习俗,可能与维护家庭中的等级秩序、强调对长辈权威的尊重等方面有关,因为违背这些可能会带来羞耻,而维护则是荣誉的体现。
在古代社会尤其是父权制社会结构中,父亲作为家庭的核心和主导者,拥有较高的权力和地位。这种权威体现在对家族事务的决策、对子女行为的规范和约束等方面。子女及其他家族成员需要听从父亲的指示和安排,以维持家庭秩序的稳定和家族的正常运转。例如在一些传统的家族中,父亲可能决定子女的婚姻、职业选择等重要事项,子女通常会遵循父亲的意愿,这就是对父亲权威的服从表现。
在古代社会中,荣誉被视为至关重要的因素,它与社会结构相互依存。人们遵循荣誉和羞耻的准则,不仅是出于道德考量,也是因为法律的约束。例如,子女对父母的尊重在圣|径中有明确的规定(出 20:11;利 19:3;申 5:15),这体现了荣誉在家庭关系中的重要性。而对于刑罚的限制,如禁止过度鞭打,也是为了避免给罪犯带来过度的耻辱(申 25:3),进一步说明了荣誉和羞耻在法律层面的体现。
在我们所能确定的范围内,吐唾沫作为一种羞辱行为出现在旧约的另外四处经文。这些经文表明,朝人脸上吐唾沫是一种带有严重社会后果的极度贬低的手势。尽管这些资料没有直接阐明民数记12 中所提及的吐唾沫的具体习俗,但它们确实有助于我们理解吐唾沫行为确切的社会法律影响,这是澄清所讨论习俗的第一步。
1.申25:9-10
在申命记25 章的娶寡嫂制法律规定下,如果一个男子拒绝娶他亡兄的遗孀,就必须经历一场公开仪式,包括被脱掉鞋子、被吐唾沫在脸上以及被命名。对该法律细节及其文学表述的研究表明,其作用是向这位顽固的小叔子施加公众压力。虽然脱鞋这一行为引发了热烈的解释性争论,一些注释者认为其中有羞辱的成分,但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吐唾沫是为了羞辱这位拒绝履行对死者义务的亡兄的兄弟。有趣的是,尽管娶寡嫂制似乎在古代以色列和周边文化中从远古时期就已存在,早于申命记25 章中的相关法律。然而,申命记中对这一法律的呈现方式似乎是独特的。当众吐唾沫这一行为因此是一种羞辱的姿态,目的是促使小叔子不再拒绝(娶寡嫂)。
2.赛 50:6
以赛亚书中四首仆人之歌的第三首(赛 50:4 - 9)。在这里,说话者描述了他的听众的反应以及他在他们手中遭受的虐待和侮辱,包括鞭打、拔他的胡须以及朝他脸上吐唾沫。对说话者所遭受迫害的描述处于这个文学单元的核心,也与前文对他顺服的强调(第 5 节)相呼应。“insult”(侮辱)和 “spittle”(唾沫)的并列 ——“我没有掩面躲避侮辱和唾沫”—— 强化了吐唾沫与羞耻之间的联系。
3.伯30:10
描述了约伯所遭受的困境,他感叹人们朝他脸上吐唾沫等行为,进一步体现了他在社会中地位的急剧下降和所遭受的屈辱,这与前面所讨论的吐唾沫作为一种社会蔑视的表达相呼应,也反映了古代社会中人们通过这种行为来贬低他人的现象。在约伯记的 29 - 30 章中,受苦的主人公描述了自己从荣耀的跌落。第 29 章详述了他往昔的显赫,那时上|谛在他身旁,约伯在他的城中享有荣誉和威望;相比之下,第 30 章呈现出一幅相反的画面,约伯如今受到所有人的羞辱。说话者通过特别指出两类下层嘲讽者来强化他从高位跌落的印象:年轻人的嘲笑。以及8 - 9 节中 愚顽下|贱人的儿女的嘲笑。约伯被愚顽下|贱人的儿女嘲笑的形象标志着他陷入不名誉的谷底 —— 当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不再尊重他时,他就完全被羞辱了,甚至比他们的地位还低。约伯哀叹的屈辱之一就是人们朝他脸上吐唾沫(30:10)。由此可见,在公共场合朝一个人吐唾沫表达了带有阶级意味的轻蔑。
4.伯 17:6
现代注释者早就确定了 “תֶפֹתּ” 的意思是 “吐唾沫”,并且在这里,和约伯记 30 章一样,约伯在描述自己因在公共场合被人吐唾沫而遭受的贬低。
太26:67
太 27:30
这两段经文讲述了主被犹大出卖,先是被交到犹太人群体手中,然后又被交给罗马人。在以被钉十|架为高潮的描述中,主先是遭到犹太人的虐待,接着又被罗马士兵折磨。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描述犹太人和士兵都朝主吐唾沫并殴打他,从而将这两个施虐群体等同起来。在这里,就像在以赛亚书50 章中一样,我们所面对的不是具有任何正式意义的行为。判决已经做出且即将执行,这里所呈现的是暴民的骚乱行为。
在圣|径以外的来源中,吐痰决定社会政治等级
通过研究古代近东文化(如埃及、乌加里特和亚述)的资料中朝人脸上吐唾沫这一行为的事例,可以确定其更具体的意义。从这些资料中可以明显看出,吐唾沫除了通常是一种羞辱行为外,还具有额外的社会政治分量,尤其在确定社会和正式的等级关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导致被社会放逐。
虽然这些资料涉及的是政治等级制度,而非家庭(像民12:14 中的情况),但不将这两个领域联系起来似乎是错误的。大量证据表明,在古代近东,家庭和政治关系密切相关。只需提及在合同、信件和条约中,通常将国王或一般的上级称为 “父亲”,将下属称为 “儿子” 就足够了。实际上,父亲是 bêt āb(父亲的家庭)的首领,bêt āb 构成了一个小的社会单位;统治者在国家中的卓越地位类似于父亲在其 bêt āb 中的地位。
在查阅支持性资料之前,我们必须回想起从提及唾液的非圣|径文本中得出的一个更为基本的见解,尤其是来自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的文本:在古代,人们认为唾液具有魔力。在一些神话文本中,唾液是创造的核心要素:埃及文本讲述了神|灵是如何由唾液创造出来的,而在美索不达米亚神话中,唾液在人类的创造过程中也占据着显著地位。唾液大多在医学或魔法相关的著作中被提及,并且在巫术及其解药中也有提及。一些学者认为,由于去神话化,在希伯来圣|径中吐唾沫的魔力 “被根除” 了。不管怎样,在非圣|径的资料中,吐唾沫被视为贬低的观念也是清晰可辨的。
经外文献分析(略)
民12:14:父亲朝女儿脸上吐痰
民12:14 中的描述所能提取的信息很有限,因为它并非成文法,只是对现存社会习俗的偶然见证。尽管如此,我们仍可勾勒出如下大致情形:若父亲朝女儿脸上吐唾沫,大概是因为女儿对他做了什么事,按照习俗,女儿会因这一耻辱而被隔离社会七天。亲子关系是一种等级关系,如本文所理解,吐唾沫这一行为旨在恢复父女间正确的等级关系。由此可见,女儿的过错(因被吐唾沫和隔离而受 “惩罚”)必定是破坏了家庭等级秩序。我们无从知晓这一习俗是否是在女儿做出特定行为(如宣称 “你不是我父亲!”)之后实施的,还是因父亲认为任何需要强化其家长权威的不当行为而引发。
这种习俗并非由外部权威机构(如法庭)强制执行,而是一种普遍的习俗。对女儿被隔离的这种修辞性表述 ——“她岂不蒙羞七天吗?!”—— 被理解为女儿会自愿进行隔离。上下文支持这种解读:上|谛没有向摩西明确说明米利暗必须被隔离在营外;相反,鉴于与父亲朝女儿脸上吐唾沫的情况相似,他解释了为什么这样做是正确的。经文中的动词:םֵלָכִּת(“蒙羞”)、רֵגָסִּתּ(“被关在外面”)、ףֵסָאֵתּ(“被重新接纳”)—— 表明这些行为是由女儿 / 米利暗在没有强制的情况下自行实施的。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关系虽然发生在家庭内部,但在这种情况下却关乎社会利益,对家庭关系的违反会导致暂时被社会排斥。
民12:14在米利暗的故事背景下
如果我们的理解是正确的,它就解释了这个不为人知的法律惯例在叙事中的必要性。因此,民数记12:1 - 16 的主要目的是强调摩西作为先知的独特性和优越性。通过引入一场针对摩西的 “准叛乱”,叙事为强调他的先知特质提供了文学契机,甚至不惜以牺牲其他先知为代价。在这个叙事中,米利暗和亚伦诋毁摩西非凡的先知能力,进而质疑他的权威。他们抗议说:“难道雅|威只通过摩西说话吗?!他不也通过我们说话吗?!”(第 3 节)。摩西 “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第 4 节),保持沉默;上|谛必须亲自为他出面干预。在上|谛眼中,这是严重的冒犯;接着是一段赞美摩西先知独特性的启示。随后米利暗患上了 “ṣāra‛at”(大麻风)。而亚伦向摩西求情帮助米利暗,这一行为表明他承认了摩西的权威和更优越的先知地位。
对未知法律习俗的提及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米利暗宣称自己与摩西一样优秀,随后就患上了 “ṣāra‛at”。她被比作一个不承认父亲权威的女儿,因此被吐唾沫。这里所涉及的并非仅仅是羞辱,而是一种直接影响社会等级秩序和对权威人物权力认可的行为。
此外,米利暗的 “ṣāra‛at” 与吐唾沫习俗之间的类比有助于阐明我们叙事中 “ ṣāra‛at ” 的本质。在利未记13 - 14 章中详细记载了关于 “ ṣāra‛at ” 的祭司律法,与民数记12 章类似,患有 “ ṣāra‛at ” 的人需要被隔离在营外七天(或多个七天)。在利未记13 - 14 章中我们能看到祭司关于洁净与不洁净的论述:“ ṣāra‛at ” 被视为不洁净的,一个人需通过祭司的调解来洁净它。相反,鉴于与吐唾沫习俗的类比,米利暗的 “ ṣāra‛at ” 的本质以及她被逐出营外的原因似乎不是不洁净而是羞耻,“她岂不蒙羞七天吗?”。因此,隔离七天并非像利未记13 - 14 章中那样具有仪式性。我们可以像推测,将患有 “ ṣāra‛at ” 的人送出营外的习俗 “无疑是古老的”,并且在我们的资料来源中有不同的解释。
在民数记12 章中对 “ṣāra‛at” 的描述与其他圣|径叙事中的描述相符,尤其是撒母耳记下3:29(大卫对约押的诅咒)和列王纪下5 章(乃缦的 “ ṣāra‛at ” 后来传给了基哈西)。在这些叙事中,“ ṣāra‛at ” 被呈现为对否认或破坏权威的一种神罚:在撒母耳记下3 章中,约押谋杀了押尼珥,这是故意违反他的国王大卫的命令的行为,随后大卫用 “ ṣāra‛at ” 诅咒约押和他的家族。在列王纪下5 章中,基哈西因破坏他的主人以利沙的行动而受到 “ ṣāra‛at ” 的惩罚。此外,在列王纪下5 章中,乃缦去找以利沙治愈他的 “ ṣāra‛at ” 并 “知道以色列中有先知”(第 8 节)。同样地,如上文所述,亚伦向摩西祈求,肯定了他的先知独特性。
结论
在这篇文章中,试图解释民12:14 中所瞥见的神秘法律习俗,即如果父亲朝女儿脸上吐唾沫,女儿要被隔离七天。我们试图表明这节经文反映了在圣|径时代的以色列实际存在的法律习俗,至少在作者所处的时代是这样。我们努力概述了提及朝人脸上吐唾沫的各种古代资料来源:来自古代以色列(圣|径及圣|径后时期)、埃及、乌加里特和美索不达米亚(这里涉及的是带有羞辱性的吐唾沫,医学或魔法方面的吐唾沫未包括在内)。即便脱离民数记12:14 的问题本身来看也是有价值的,它让我们得出结论:在古代近东,带有羞辱性的吐唾沫行为是确定社会政治等级的一种手段。这个基本的普遍概念似乎为理解民数记12:14 中所提及的特定习俗奠定了基础,该习俗涉及恢复家庭中的正确等级秩序。
此外,吐唾沫这一方面的含义,尽管具有普遍性,但也解释了叙事中采用这一法律习俗的原因。民数记12 章讲述了米利暗和亚伦对摩西的抱怨,其中隐含着对他卓越先知地位的怀疑。他们这样做破坏了摩西的权威,扰乱了正确的等级秩序。上|谛介入支持摩西:他严厉斥责米利暗和亚伦,使米利暗患上 “ṣāra‛at”,并将这种情况比作父亲朝女儿脸上吐唾沫。这种(表面上多余的)法律类比符合叙事的意图:即解决正确等级秩序的问题并重新确立摩西的优越地位。这种类比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评估这个叙事中 “ṣāra‛at” 的本质。与利未记13 - 14 章不同,这里的身体状况不被视为不洁净,而是被看作是羞耻的,这与其他圣|径叙事中对 “ ṣāra‛at ” 的理解是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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