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听说40平老房子要拆迁,提前去洗浴中心住了1年享受生活,一年后拆迁泡汤了,他竟要求洗浴中心返还2.5万元,法院判了!

文摘   2025-01-05 13:31   山东  

“以为房子要拆迁,花2.5万住洗浴中心一年。消息落空后,他竟然去起诉洗浴中心要求退钱!这件发生在上海的案子,让人不得不感慨,贪图小利的心思往往会让人迷失方向。”

法律故事

小区要拆迁的消息一出,李某就坐不住了。他在上海市某小区拥有一套40平方米的老房子,听说要拆迁的消息后,李某开始盘算起来。

“这房子要是真拆迁了,少说也能拿到几百万赔偿吧?那我不如趁这段时间好好享受享受!”李某心里打着如意算盘。

说干就干。2021年初,李某找到了一家环境不错的洗浴中心,直接办了一张年卡,花费2.5万元。这家洗浴中心环境优雅,配套设施齐全,还提供24小时休息区域。李某打算把这里当成临时住所,等着坐收拆迁补偿。

就这样,李某开始了他的“享受生活”计划。吃喝不愁,按摩、桑拿、洗浴一应俱全。白天在休息区看看电视,晚上找个舒服的位置睡觉。一住就是整整一年。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年过去了,拆迁的消息依然是个传言,小区改造计划也迟迟没有下文。这下李某坐不住了,他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要不是听说要拆迁,我怎么可能花这么多钱住洗浴中心?这钱得要回来!”李某认定是小区传出的拆迁谣言害了自己。

李某先是找到小区居委会讨说法,可居委会表示从未发布过任何拆迁信息。气急败坏的李某把目标转向了洗浴中心,他认为洗浴中心应该退还他的2.5万元年卡费用。

“我是因为听说拆迁才来你们这住的,现在拆迁没了,这钱你们得退给我!”面对李某的无理要求,洗浴中心自然不同意。一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完全合法有效,二来李某也确实享受了一整年的服务。

双方协商无果,李某一怒之下将洗浴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年卡费用并赔偿损失。

客观分析

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并不以当事人的主观动机为前提。李某与洗浴中心签订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洗浴中心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李某也实际享受了这些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有明确规定。在这个案件中,李某选择办理年卡完全是基于自己对拆迁传言的判断,这属于单方面的错误认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洗浴中心也没有任何虚假宣传或者欺诈行为。

法院最终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法官指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不能把自己主观判断失误的后果转嫁给他人承担。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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