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公交司机好心让一个不会说话的老人免费乘车,没想到这份善意却换来一场官司。老人下车后独自走到9公里外溺亡,家属怒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5万元。到底是司机的疏忽大意,还是一场无法避免的意外?公交司机的安全保障义务究竟该延伸到何处?这起发生在上海的案件引发了广泛讨论。
法律故事
小李是上海一名资深公交司机,开了20年公交车,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乘客,也帮助过不少困难的人。那天,他像往常一样驾驶公交车行驶在线路上。
在一处小区站台,上来一位老人。“阿姨,请买票。”售票员提醒道。老人呆立在原地,眼神空洞,对售票员的话置若罔闻。见老人可能有困难,小李和售票员对视一眼,默契地决定让老人免费乘坐。
“大妈,您要去哪里下车啊?”路上,售票员好心询问了好几次。老人不是沉默以对,就是咕哝着听不清的话语。小李通过后视镜观察到老人的异常,心想她是不是要去医院,便打算到医院站提醒她。
到了医院站,老人仍然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又过了几站,一位热心女乘客扶着老人下了车。小李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服务经历,哪知道这竟成了一场噩梦的开始。
15天后,警方在距离老人下车地点9公里外的一条河里发现了她的遗体。老人的家属找上门来,指责小李没有尽到照看义务。
“你们这叫什么做好事?做好事就得做到底!”老人的儿子气愤地说,“要不是你让我妈上车,她也不会在那么远的地方出事。”
一场官司就此展开。庭审中,老人的女儿情绪激动:“我妈妈明显就是个精神病人,你们看不出来吗?既然让她上车了,就该负责她的安全。”
老人家属还提到,老太太经常独自在公交站台徘徊,公交司机应该提高警惕,禁止她乘车。他们认为,正是因为小李的疏忽大意,才导致这场悲剧发生。
面对指责,小李和售票员感到十分委屈。“公交车上几十号人,我们哪能掌握每个人的精神状况?”小李说,“老人虽然不爱说话,但行为举止都很正常,我们不是专业医生,怎么判断她有精神疾病?”
售票员也表示:“我们每天要服务几百名乘客,很多老人家说话都不太清楚,但都能平安到达目的地。谁能想到这位老人会出这种事?”
客观分析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公交司机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究竟该延伸到什么程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交车属于经营场所,其工作人员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必须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且要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
法院在审理时重点考察了两个要素:一是司机有没有过错,二是老人的死亡与司机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从现有证据看,老人在车上全程表现正常,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司机和售票员按规定接待乘客,也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而老人下车后独自走到9公里外溺亡,这显然超出了公交运营的可控范围。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老人的死亡与公交公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公交司机和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判决既保护了公交司机的善意行为,也厘清了公交运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它告诉我们,做好事不能被绑上沉重的责任枷锁,否则只会助长社会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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