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母亲用尽毕生积蓄买下的北京房子,随着她的离世,竟成了几个子女的争夺战场。这是一个关于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利的故事,也是一个揭示人性贪婪与温情的案例。一边是老大、二姐急着分割遗产,另一边是尽心照顾母亲三十年的老三,这场家庭纷争该如何化解?法律又会给出怎样的答案?
法律故事
张奶奶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曾在国企担任会计工作,一辈子节衣缩食。2018年,她用积蓄加上变卖老房子的钱,总共凑了500万买入了海淀区一套120平米的学区房,这也是她晚年最大的投资。张奶奶育有三个子女,大儿子张明、二女儿张蓉,还有小儿子张强。
“妈,这房子地段太好了,以后肯定能升值。”2018年看房时,张强陪在母亲身边,搀扶着她一层层看房子。张明和张蓉都没来,只在家庭群里发了个“支持”的表情。
2023年9月,张奶奶因病去世,享年80岁。老人的骨灰还没入土,张明就带着妹妹张蓉找上门来,要求分割这套如今已经升值到800万的房产。张强一听就急了:“我照顾妈30年,你们俩一年回来看一两次,凭啥分?”
原来,张奶奶60岁那年就患上了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大儿子张明早年通过技术移民去了加拿大,事业有成,一年最多回来一次看看。二女儿张蓉嫁到天津,偶尔节假日回来,平时就打打电话问候。唯独小儿子张强放弃了深圳的工作机会,一直陪在母亲身边,照顾饮食起居,带着老人看病吃药。
“妈每次住院,都是我一个人照顾。她糖尿病严重,每天都要测血糖、打胰岛素,大哥二姐从来没管过。”张强情绪激动地说,“这些年我工资不高,房子也一直没买,就怕妈妈有个急事没人照应。现在你们倒好,人刚走就来分房子!”
张明则反驳道:“我虽然人在国外,但每年都给妈妈打2万块钱。再说了,这房子是妈妈的遗产,我们都是她的孩子,继承权是平等的,你凭什么独占?”
“就是,我们也没少给妈妈钱。”张蓉附和道,“弟弟,你确实付出多一些,但继承是法定权利。要不这样,我们可以给你多分50万补偿你这些年的辛苦。”
“补偿?我照顾妈妈是为了钱吗?”张强气得发抖,“妈妈生病住院时,我天天守在病房,你们连个影子都没见着。妈妈最后那几年,吃喝拉撒都要人伺候,我和我爱人轮流照顾,你们知道有多辛苦吗?”
几番争执无果,张明和张蓉直接把房产证复印件拿去找律师。张强无奈,也只好寻求法律帮助。一场骨肉相残的官司,就此拉开帷幕。
客观分析
这起继承纠纷案件,涉及法定继承和遗产分配的问题。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遗产继承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做出较多贡献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法院审理后查明,张强确实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不仅承担了母亲的医疗费用,还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相比之下,其他子女虽然也尽了部分义务,但贡献明显较少。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赡养义务等情况,**判决张强获得遗产份额的50%,张明和张蓉各得25%**。
这个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人文关怀。法院既肯定了所有子女的继承权,又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张强给予了合理补偿,平衡了继承权与赡养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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