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架工程车事件不是“斗气”“路怒”

文摘   社会   2024-12-20 13:53   北京  

话不多说,直入主题。

第一个矛盾:“斗气”这种模糊是非的说法与人民群众明辨是非之间的矛盾。

首先感谢后车司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完整地还原了事实。

不知道上海交警是不是没看到这个视频,所以仓促地发布了一则通告,通告中说工程车与奥迪开斗气车,奉劝大家不要“路怒”。

但看过视频的网友们显然对“斗气”“路怒”这样的说法感到不满。

因为事实很清楚,不瞎的人都看得出谁是谁非。在这个路口明确树立着“交替通行”指示牌的前提下,黄色工程车没有遵守“交替通行”而是紧贴着前方直行车的屁股,不让蓝色奥迪从匝道并入主道。

事情的起因,就是这辆黄色工程车违反了交通规则,这是第一个错;并且被蓝色奥迪“矫正”错误之后再次别车,将对方别在了右侧护栏上拖行了一段,这是第二个错;之后两车都不动了,结果黄色工程车又加速想要逃离肇事现场,这是第三个错。

三个错的主体,都是黄色工程车。在其逃离过程中,蓝色奥迪追上去,成功将其截停。而黄色工程车仍保持逃离的速度,以至于被拦截之后由于惯性脱离了主路,骑在了高架桥护栏上,借助路灯杆才停下来。

“气”是有的,“怒”也是有的,但这不是斗气,也不是路怒,而是合法权利被侵犯之后的正当反应。在事实面前,将“侵犯”与“回应”说成“斗气”“路怒”,潜台词是两方都有过错,责任五五开。显然,这样的结论与事实不符。

第二个矛盾:老百姓是有血有肉的人,但管理者视之为冷血机器之间的矛盾。

为啥把人之常情定义为“斗气”“路怒”呢?体现的就是老百姓、普通人和管理者之间对于“规则”与“违规处理”的看法不同。

普通人的看法是,谁违反了规则,那我有义务去纠正他,因为他违反规则侵害的是我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理解之下,那我制止对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制止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后果,错都不在我,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我当然不该承担责罚。

而管理者的看法是,即便有人先违反了规则,但如果你能做到心平气和,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一样,不“发怒”、没“脾气”、“忍了”的话,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啦,大家都相安无事。

当然,你自己心里不舒服,越想越气,但那是你一个人的问题。你一个人承受了别人犯错带来的后果,比全社会义愤填膺的后果,显然能让管理者更省事。

从结果来讲,这样是“务实”的,但它不符合基本人性。人不是机器,人之为人,正因为有血有肉,所以是非分明的公共事件,请一定要尊重基本人性。讲人性,就要说人话,不要说“斗气”“路怒”这样的屁话。

第三个矛盾:汽车产业大发展与道路规则不明确之间的矛盾。

如果说有一个产业能够接过房地产的大旗,继续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那这个产业目前来看就是汽车产业。

我们拥有完整的汽车制造产业链,有巨大的消费市场,有先进的电车技术,有发达的路网基建,这些都是我们的优势。

但我们的许多重要的道路规则,并不完善,也不合理,最关键的是,不明确。就拿此事中的“交替通行”来说,这个规则在纸面上是明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不遵守,从而引发了路权纠纷。

这种现实矛盾将随着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开车的人进一步暴增而变得更加尖锐。

而这种矛盾的根源,又不仅仅存在于道路交通这一个领域,实际上是全社会公共事务的各个领域都普遍存在。

如何改变?一点一点改变,先从明辨是非做起吧,发生交通事故,先别急着给人扣上“斗气”“路怒”这样的帽子。

我一直坚信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斗气,也没有什么路怒,只有做了错事没人管、或者管的不到位,管理思维总是想着“息事”而罔顾“宁人”,这样真的不好。

阿亮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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