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的事,四川内江的城管“闯祸”了,因与两名流动摊贩就占道经营问题发生肢体冲突,引发了周边人民群众不满,大家把城管的执法车辆围住不让走,城管队员们躲在车上瑟瑟发抖。公安局长亲自到现场喊话,请大家相信公安部门,一定会秉公处理,这才解了围。后来也没再听说咋处理了,说明群体的激情是瞬间的,这种瞬间激情也使得一个地方不可能两次迈入同一条河流,至少短期以内不可能,假如十天以后再有同类事件,那可能瞬间激情就爆炸了,有了这种警戒作用,也就够了。
群体事件背后的本质万变不离其宗,就是群体利益问题。大家为啥要对素不相识的两名流动摊贩出手相助呢?一方面是苦城管久矣,城管的名声真的不好,前不久燕郊城管抽打面包车司机,边打边训,司机啥话也不敢说。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每个城市都在上演。另一方面是大家看到这样的景象日积月累,再能忍的人也有忍不下去的一天,普通人的共情投射在自己身上,总会引发对自身处境的联想,生活本已不易,再叠加各种不公,自己作为普通人的安全感、作为公民的生存权益每时每刻都在受损,爆发的导火索随处可见。
在利益的背后,如果再细分,我认为可能还是全社会上下在共识上存在偏差,这件事里我至少看到有三个共识,其实是可以去解决的。
第一,执法边界的共识问题。
城管这个职能部门的历史并不长,再往前数可能不叫城管,叫“联防队”或者别的什么吧,它的出现是有原因的,那就是城市化的加速、市场化的推行,市场化行为在理论上应该是尽量自由的,市场行为嘛,但是在实践中也是需要秩序的,也需要有人来维持秩序。其实就是常说的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
共识在于,这只看得见的手,到底应该伸到哪里为止,它不是无度扩张的一只手,应该有边界,也就是执法边界的共识。
普通人其实也想不清这个问题,但是如果你明显越界了,大家是能看见的。比如城管打人,并且通常是很多个城管打一个人,也就是“你自己选,单挑,我们单挑你一个;群架,我们一群和你打架。”
那执法边界到底应该在哪里呢?需要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界定。其实有人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城管在执法实践中的底线就是不动手,你没有动手的权力,你不是暴力机关,你只是“取证”“讲道理”,实在要动手,也轮不到你,谁来动手啊?“请城管学会拨打110”。大部分城管为啥不这么做呢?他们也知道:踢皮球与和稀泥的威力,哈哈。另外就是在领导的视角内:如果城管有事了就打110,那是不是说明城管这一块子没啥必要了呢……城管平不了事,那还要城管干啥,那领导肯定不能干。
第二,城市文明的共识问题。
咱们国家的每一座城市,每隔几年都要创一次文明城市,甭管您是一线二线还是三四五线,毫无例外,低线城市创的是省一级文明,高线城市创的是全国一级文明。
可见,文明城市是一个大家都想要的title,但共识的缺失不在文明城市,而在城市文明。有的城市有title,但你敢让普通市民来评价一下它到底文明不文明吗?
这个文明的标准,到底应该谁说了算?我认为当然是长期生活工作在这个城市的人民群众说了算。
城管认为占道经营违规了,是不文明的行为,人民群众是不是这么认为的呢?退一万步讲,就算市民也觉得占道经营是有碍观瞻的,应该管理管理,那到底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管理,由谁来管理呢?
淄博那么红火、那么拥挤、那么人山人海,也没人觉得它不文明吧?也有各种找茬闹事的,淄博是怎么管的呢?是谁出面去管的呢?当然不可能要求每个城市都变成淄博,但路径这个东西,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可以互通有无的嘛。这不正是“文明城市”的意义所在吗?这个title的本质是让大家向榜样看齐,而不是形式主义大PK。——好像又不小心说到什么根儿上了……
第三,为人民服务的共识问题。
归根结底,还是在为人民服务这个共识上有罅隙。总说要大局为重,当前形势啥是大局呀?鼓励消费、恢复人间烟火气、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尽量便捷顺气,怎么还能用过去一些年的旧手段、旧的路径依赖去僵化地对待人民群众啊?
更何况,这些年来很多地方已经在大力推行“文明执法”“柔性执法”,咋着,都觉得人家是在拍宣传片啊?是在演戏啊?到了自己城市里,自己的执法队伍就还是老一套,也不好言相劝,上来就是色厉内荏、凶神恶煞,有话也不好好说,都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谁也没权利欺负别人、霸凌别人。
总而言之一句话,现在的形势下,最需要的不是谁压倒谁,而是互相服务、互相达成共识,总说老百姓戾气重,一个社会不可能人人天生就是坏脾气、遇事就想一拳打出去,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我觉得每个人都需要深刻反思,尤其是那些手里有一点权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