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罚上的分配不当会引起一种越普遍反而越被人忽略的矛盾:刑罚的对象正是它自己造成的犯罪。——切萨雷·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1.他下山报警却被罚款5000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8月,骑行博主“猛蛇过江”穿越陕西秦岭山脉“鳌太线”时,发现了一顶帐篷,里面是一名遇难者。
10月30日,“猛蛇过江”在山西太原尖草坪区崛围山野外行走时,“又”在林中发现一具白骨。在白骨旁边的背包里,有一瓶2020年6月生产的饮料。
两次,发现了荒野遇难者。
普通人看到这里会作何感想?和这位博主的想法是一样的:下山报警。
博主确实也是这么做的。
结果到了12月3日,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消息称,“猛蛇过江”非法穿越,依据自然保护区相关条例,或将对他进行顶格5000元行政处罚。
博主对此表示“震惊”但认罚,同时提醒大家穿越鳌太线是违法行为。
2.赏罚不当引发的争议
两次在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岭发现了死人……并且显而易见是在“有心栽花花不开”的情况下(失踪人员在大规模搜救无果之后不了了之)而这个博主却“无心插柳柳成荫”——他咋就这么“灵”呢?
有人说他不会就是凶手吧,这当然不可能,哪有凶手发视频炫耀自己的罪行的?
但他全都是“无心”“无意”大概也不能让人信服,客观上,他也很显然是发现了这种“天命”或许能给自己带来一些流量……
从他的神秘主义言论来看,确乎是认定了这条人迹罕至的“流量赛道”,他曾表示:视频中只是野外穿越的冰山一角——潜台词不就是他还见过更多不可想象的“内容”嘛。
这是不是一种客观事实?当然是。大家应该都看过贝尔的荒野求生,每次结束拍摄的时候总会说“让我们回到文明世界吧”,那意思也是一样的:这个世界上,人迹罕至的荒野,是不文明的,发生啥都不奇怪。
这个博主面临的关键问题不是“给大家展现了荒野残酷的一面”而是“国家明令禁止去那种地方”……
也就是说,他出发的第一步,就已经违规了。
那么,在违规的过程中发现了遇难者(同样也是违规穿越)应当怎么做?
事实上,在他之前至少已经有三拨人也发现过那顶帐篷,大家都没有声张……
当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不光彩”的事时,已经默认脱离了文明世界的契约,就不应当再用文明世界的规则来对待突发情况了——看见死人,就当没看见。
这个博主并非不知道这个原则,但他还是选择下山报警。
与其说他做了一件“道德上的好事”,不如说他打破了某种“默契”。
这才是他被罚的真正原因。
站在管理者的视角:三番五次明令禁止“普通人”穿越,非要去,死了也就算了……大家心照不宣,结果又来麻烦我……
管理方可能无动于衷吗?不可能。
那怎么做?给这个报警人发一面锦旗吗?还是“按照规定”顶格处罚他五千块?
结果显而易见。可总觉得怪怪的,以普通人的视角来看,赏罚应当分明,更应当一碗水端平——已经被公开的那三拨人不做任何处罚吗?那些违规穿越的人还是不管吗?谁“自投罗网”就罚谁啊?
有人说:这不是选择执法吗?
还有人说:这就是懒政吧?
3.防,是防不住的
尽管有警示牌,有法律法规,但这并不等于“管理”的工作就万事大吉了。
事实证明,如果只有法律法规与警示牌,大家根本就不听话……以前有人穿越,以后还是会有人穿越……
防,是防不住的!!!还不长记性吗?
这句话一定会被写进历史的。
欣慰的是,这件事之所以在经过几次“座谈”之后还是决定要罚,就是表明了态度:要想办法发动更多的力量去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制。
然而我国人口众多,不听话的人也多……防,还是防不住的。
如果我们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想一想:这些“不听话的人”宁死也要穿越,那么除了钦佩他们,大概也只有死亡最符合他们的初心,就像鲁迅说的“我以我血荐轩辕”、谭嗣同说的“死得其所,快哉快哉”、汪XX说的“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这就是前面说到的“荒野”契约。
如果这真的是某种决绝的契约,那就不要报警……
社会是复杂的,比荒野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