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双11尾款,涨价了没?

文摘   财经   2024-10-31 20:50   安徽  

来源:@天猫

全文共3111字,阅读大约需要5分钟

今年的全民购物狂欢节“双11”,与往年有些不同。


阿里和腾讯赶在双11前结束了长达多年的“相互屏蔽”,完成了淘宝和微信的互联互通,微信用户可以在微信对话框内打开好友分享的淘宝商品链接,直接完成商品选购、下单和支付。京东也正逐步接入支付宝支付,目前仅对部分用户、部分商品开放使用。


此外,物流层面,淘宝天猫还首次接入了京东物流,平台商家将能够选择京东物流作为服务商,而京东快递也接入菜鸟系统。


头部平台互联互通的同时,也将今年的“双11”战线拉得更长,从10月14日晚开启的2024“双11”购物狂欢节,打破历史纪录,成为周期最长的“双11”。


除活动周期延长外,各电商平台也相继亮出“杀手锏”。天猫宣布今年将额外投入300亿消费券及红包促成交,京东则在满300元减50元的跨店满减的同时叠加平台满200元减20元补贴券活动;“后起之秀”拼多多也在今年首次推出了“百亿消费券”活动并升级推出了“超级加倍补”政策。


看似“诚意满满”的大促背后,却藏着“众多猫腻”。



支付定金后 悄无声息地涨价了


每年“双11”来临时,李娜都会习惯性地打开李佳琪直播间,今年当然也不例外。


10月14日“双11”首轮预售活动开启当晚,她通过李佳琪直播间“超级美妆节”下单了欧莱雅面膜,支付了定金。下单后,她截图和闺蜜分享自己的“双11战绩”。但第二天早上她再次查看订单时,却发现尾款悄悄变动了。


前后对比截图



“14号晚上的券后价是309.92元,15号就变成了363.55元。”李娜作为天猫88VIP用户,发现后第一时间便联系了天猫88VIP客服,客服表示:“是商家改了价格,与平台没有关系。”


10月21日支付尾款当天,李娜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只能以上涨后的价格买单。


在京东平台购买预售商品的张奇,遇到了和李娜同样的问题,但幸运的是,他最终得以用最初的价格支付尾款。


张奇于10月12日参与京东平台美的净水器套装预售活动,下单两件商品,预售定金总计为100元,尾款总计为5069.22元。“我在挑选净水器的过程中一直在和爱人通过微信讨论到底买哪一款,所以购物车截图包括下单截图和订单截图都有。”


但当10月14日早上,张奇再次打开京东查看所购买的预售商品订单时,却发现尾款变成了5509.22元,后又变为了6029.22元。“我没做任何操作,尾款怎么就一下涨了一千?”


带着疑问,张奇立即联系了其购买店铺,该商家表示,“我们没有更改权限。”随后,他又联系了京东客服,客服表示显示的预售价格不作为依据,最终按实际付款。

张奇在黑猫投诉上发起的投诉截图


无奈之下,张奇先后向12315及黑猫平台投诉。最后,经过多轮协商,张奇的尾款才终于恢复成最初的价格。


此外,还有消费者向元新闻记者反映称,预售下定金时,商家设置了大额优惠券,然而优惠券有效期仅有几天,在支付尾款时已经过期,导致价格上涨。


针对上述情况,10月31日,元新闻记者先后联系了天猫和京东客服。天猫客服表示,“尾款价格与支付定金时可能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不同的优惠活动和使用情况。请确保查看最新页面上的优惠信息,并检查是否有未使用的红包或优惠券,最终付款情况要以页面显示为准。”京东客服表示,“预售商品的尾款金额是根据商品的最终价格减去定金后的剩余金额,定金膨胀除外。具体的支付金额请以订单页面为准。”


社交平台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未付预售尾款导致定金不退的问题,有用户称,错过付尾款时间后和商家沟通退定金,被告知必须重新下单且确认收货,才能退回此前被扣的定金。也有消费者称,错过尾款时间后,平台既不接受退定金,也不接受补全尾款。


京东定金支付界面截图


元新闻记者检索发现,以天猫为例,该平台支付定金界面仅在最下方标注了两行小字“同意《预售协议》,页面价格暂扣减当前可用优惠,未付尾款定金不退,付尾款后若退款定金可退”,用户下单时只需要勾选该协议,就可直接付款,其间没有其他关于定金不退的弹窗或提醒。而京东支付定金时,只有一个“同意支付定金”的勾选按钮,该文字下方有小字标注“预售商品,定金不退哦”,用户如果不仔细阅读很容易略过该信息。




“双11”来临时 购物车里的商品却悄悄变贵了


“我购物车里的这款珂润保湿滋养乳霜,双11之前价格是193.5元,双11开始之后,22号再看就变成了209.92元。”在“双11”开始之前,消费者林琳已经观望了很久,“从9月开始,有些不是急需的东西,我看到之后就会先加入购物车,想着等到双11的时候肯定优惠大一点,到时候再买。可谁能想到,双11来临后,购物车里的商品竟然更贵了。


消费者王莹莹养了一只猫,每年“双11”,她都会给自家的猫咪采购猫粮、猫砂等宠物用品,下单前,她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79元的猫粮涨到了139元,双11的意义究竟在哪儿?”


小红书截图


元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在社交平台上,“双11”涨价的吐槽随处可见。“双11仿佛在侮辱我的智商”这一话题还登上了微博热搜。以黑猫投诉平台为例,“双十一 涨价”与“双11 涨价”两个搜索词共有近1600多条投诉,涉及淘宝、京东、平多多、快手等多个电商平台。


“之前看的床750,活动价瞬间变成了878,还好有截图,我是冤大头吗?”“相中一双斯凯奇的鞋,加到购物车里时415,前几天涨了好几百,现在降到499了,真是拿人当傻子。”“三百多的东西,今天一看涨到快七百了,不要太离谱。”……甚至有网友表示:“从今以后双十一休想割到我一分钱。”


社交平台网友留言


“‘双11’的可持续增长,必须建立在对市场及其演变的深刻洞察之上。”前腾讯京东战略分析师李成东表示,“双11”这场竞争的核心已超越单纯的价格战,电商平台须将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放在首位,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才能让“双11”保持活力和增长。




律师提醒:
购物时要防范消费陷阱


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伟龙律师表示,支付定金后,尾款上涨的行为或涉嫌价格欺诈。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商家应当增加赔偿消费者遭到的损失,即差额部分的三倍,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商家不作为的情况下可以向交易平台投诉处理,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者以诉讼的方式维权。


关于定金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对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仅以采取了设置勾选、弹窗等方式为由主张其已经履行提示义务或者说明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仅“采取设置勾选、弹窗等方式”不足以证明电商平台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只有在尽到“采用通常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明显标识”义务的前提下才能认定电商平台尽到了合理提示义务。


因此,电商平台仅通过设置勾选的方式提醒消费者“定金不退”“尾款支付时间”,无法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示义务,可以认定其已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消费者可以向电商平台主张合法权利,也可向监管方进行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醒,在双十一购物时,请保留购物凭证、详细商品描述及交易记录,以便在商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发生时,及时与商家沟通或依法维权。同时,谨慎参与预售、满减等活动,仔细阅读活动规则,防范消费陷阱。购物时保持理性,避免冲动消费,确保每一笔消费都物有所值。

(文中消费者均为化名)



撰稿丨元新闻记者 刘晓然

编辑丨刘晓然 美编 | 周继龙

 校对丨胡威坤

审核 | 一审 梁巍  二审 潘艳刚  三审 杨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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