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谈常态化,尚缺国家级评审机构/
官方HTA评估指南
原标题
卫生技术评估助力
中国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作者
张晓路 李睿 郭武栋 李雪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
《健康发展与政策研究》
2024年 第2期
关键词
卫生技术评估
循证决策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摘要
卫生技术评估(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 HTA)作为一种支持医疗卫生循证决策的技术手段,较为突出的应用场景是支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文章剖析HTA在国内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应用现状和挑战,并基于国际经验展望国内HTA的未来应用,认为HTA可助力中国医药行业发布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但其进一步发展还需多方共同的支持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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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随着科技引发的生产力浪潮不断推动着医药健康产业高速发展,全球范围内各种创新型卫生技术层出不穷。
然而,各个国家客观有限的医疗资源,与本国人民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的无限追求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却从未消失。
因此,如何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最大程度上满足一般人群,并适当照顾特殊人群,成为世界各国卫生决策者所面临的现实挑战。
放眼全球,越来越多国家开始探索使用卫生技术评估(health technology assessment,HTA)来为相关医药决策提供循证技术支持。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应用场景就是助力建设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杠杆。
2020年2月,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对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内涵进行了规范和诠释,并提出了明确的发展要求。
现阶段,我国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整体较为复杂,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其他保障体系构建尚不够完善。
因此,本文聚焦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探讨HTA在其中发挥的具体作用,反映HTA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应用,阐述和发掘HTA助力我国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实践经历和现有挑战,并通过对国际经验的借鉴与学习,提出对HTA在我国未来发展的思考与展望。
一、国内HTA参与构建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现状
HTA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
的宏观应用
2018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全面负责国内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协调与监督,推动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调整工作也得到正式落实。
截至2024年初,国内已连续6年开展年度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医保目录范围,历年医保药品准入情况见图1。
总体而言,在历年医保药品准入中,创新药进入医保速度明显加快,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积极改善,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
但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障整体主要立足于“保基本”原则,着力更好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补齐短板、优化结构”的调整思路,发挥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努力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对重特大疾病和部分高标准医药健康需求,国家也在积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互补衔接,增强基础性、兜底性保障功能,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对近些年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进行回顾,HTA在其中发挥的总体作用大致可概括为4个部分:
通过引入HTA循证理念,以“价值评估”为基础,依托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和公平性等维度进行综合价值评估,不断将具有综合价值优势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将不具有优势的药品调出,持续对药品保障水平升级换代;
显著降低了目录新准入药品的价格,通过引入HTA循证证据,引导药品间相互参照,适度竞争,明确药品价值,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图1);
探索将高价值医用耗材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在解决耗材价格虚高问题的同时,引导机构诊疗趋于规范;
引导部分高价值、高价格,基本医疗保险无法负担的卫生技术,通过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途径进行救助,但该部分的作用目前尚未充分发挥。
因此,通过HTA的价值评价功能,我国初步实现了将不同卫生技术纳入不同层级医疗保障的分级格局。
图1 2017—2023年
国家医保谈判目录药品调整情况
注: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2017—2023年关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公告,其中谈判成功药品数量在2019年以前主要为目录外新增药品,2019年及以后为目录外新增加上续约谈判的药品总数,平均降幅为官方公布的所有谈判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
HTA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
的微观应用
从决策层面上说,HTA证据可用于医保准入、调出和决定共付水平方面的决策。
从评价对象上说,目前HTA主要用于药品、耗材等卫生技术的医保评审,本文主要聚焦于药品。
从工作环节上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程序化步骤从最初的4个阶段(准备阶段、评审阶段、常规目录发布阶段、发布谈判准入目录),近些年已逐渐固定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公布结果等5个阶段。其中,HTA主要被应用于专家评审环节和谈判/竞价阶段中的卫生技术价格测算部分。
1.HTA在专家评审环节的应用
基于多准则决策分析(multi-criteria decisionanalysis,MCDA)理论,结合西药和中成药自身特点,国家医保评审逐步完善了相关指标体系、评分规则、指标释义与数据来源。
在专家评审阶段,基于企业提交的HTA证据(见图2),通过集体讨论和个人打分相结合的方式,由专家集体对每一种评审药品的价值进行定量评分,推动评审工作逐步由定性决策过渡到定量决策,有效提升专家评审的科学性、公平性和规范性。评审指标及其配套规则的制定,秉承循证和多维度价值判断原则,以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适宜性和创新性等维度作为主要评价角度。
图2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企业申报材料
与证据变化
(图参考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pcr1-fpWJLs16u1kYbFmyw中的数据整理)
在西药安全性方面,评审既包括药物上市前严格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结果,也包括药物上市后在真实世界患者人群中使用的不良反应报告、潜在安全风险等。
在有效性方面,对谈判药品及其参比药品/疗法的临床效果进行大人群无偏估计,包括主要和次要临床指标的改善程度。相关数据来源于证据等级较高的RCT和真实世界研究(real world study,RWS),同时考虑临床结局指标或替代指标的应用。
在经济性方面,比较谈判药品与参比药品/疗法的成本、效果、效用、效益以及预算影响等指标,综合研判药物临床应用的经济价值,具体包括:
通过模型分析方法着重评估成本投入与临床收益的“性价比”,即增量成本效果比(incremental cost effectiveness ratio,ICER);
通过预算影响分析模型预测医保目录纳入该药后对医保基金的影响。
在创新性方面,综合药品研发生产及临床应用价值等信息,对药品创新性进行判断,主要依据包括:在治疗机理、作用靶点、化学结构等方面能够改善疗效的创新,或提升临床适用性的情况,如更适合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提高患者依从性等。
在公平性方面,努力与我国医保药品监管体系相契合,着重考虑药品的费用水平是否符合“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是否考虑到大多数参保患者的支付能力,是否能有效填补当前医保药品保障的空白和不足等。
中成药在一级维度方面,与西药基本保持一致,但在二级支撑指标方面,同西药存在细微差异。在评审实操中,指标体系的应用主要涉及赋权、打分和计算结果3个步骤:
赋权时,评审专家首先需通过集体讨论,确定一级维度和二级指标的相应权重,并适用于所有待评审药品,采用直接赋权法,所有维度权重总和与维度下所有二级指标权重总和均为100%;
打分时,每位评审专家结合药品的资料信息,对每个二级指标进行打分,每一指标的所有专家打分均值为该指标的分值;
计算结果时,每个评审药品价值分值等于一级维度权重、二级指标权重和二级指标分数乘积,每一指标汇总分值即为某一评审药品的价值分数。
2.HTA在谈判/竞价阶段的应用
谈判/竞价阶段的价格测算主要包括:药物经济学角度测算和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角度测算。与专家评审阶段的经济性评价类似,既要考虑卫生技术自身的经济性,也要考虑医疗保险基金的现实情况。
在近几年的测算过程中,逐渐开始实行双重“背靠背”机制。
即就同一药品,药物经济学测算组和基金测算组“背靠背”平行测算;
同时在前组中,两位药物经济学专家就同一药品分别独立测算,以降低专家主观偏倚对结果的影响。
在实际测算过程中,遵循统一的工作原则、技术标准、参考因素、计算方法等,不断规范测算方法与路径,促进定量数据最大化、定性数据标准化。从HTA专业角度来说:
强化证据质量,规范证据等级。临床证据是谈判药物临床价值与参保人获益的主要判断依据,其等级决定了证据质量和决策可依赖性。最新版的中国药物经济学指南明确规定了不同证据的等级排序,并推荐优先使用基于我国人群的研究数据。
突出临床应用,明确指南范围。权威指南推荐度是判断药物临床应用价值的重要指标,包括“国内外临床指南、诊疗规范、经典名方情况”。中成药,还可参考《中成药治疗优势病种临床应用指南》等,以充分考虑中医药特色。
倡导精准测算,统一参数选择。测算过程中,参数选择模式决定了最终的谈判底价。在测算过程中,对慈善赠药折算参数、ICER阈值参数等决定谈判价格形成的关键参数均进行统一规定,以有效控制测算专家的主观偏倚。
二、HTA在我国医疗保障中
的现有挑战
总体而言,HTA为我国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持。
通过对该技术的不断推广,我国医药行业的决策逐步从传统的以专家意见为主导的定性决策,过渡到采用更加丰富的定量技术手段,分析不同来源的证据资料来获得综合性评价证据,从而实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决策方式。
这使得相关卫生技术的真实价值得以深挖,在造福患者的同时,开发新技术的医药企业也获得了公正的价值回报,以鼓励其继续开展医药创新。
然而,任何一项新技术,在新的国家或地区开展应用,都会面临着适应性问题。需经过不断地评估与调整,在确保其满足当地实际需求的同时,可以融入到现有体系。
HTA作为一项关乎医药政策走向的循证技术,在人口基数大、基本国情复杂、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均医疗资源短缺的当代中国推行,也面临着从政策到立法等诸多的现实挑战。
本文基于对HTA的长期研究和对近些年相关文献的分析,提出以下4个关键挑战。
缺乏成体系
的权威HTA专业机构组织
国家级权威HTA机构是建立完善的HTA流程、协调各级HTA单位、规范HTA工作的基础。
由于我国HTA起步较晚,目前主要采取年度专家评审制,即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每年的8—9月组织一批国内专家对企业提交的药品证据进行评审,但始终未建立直接服务于国家决策的常驻独立HTA机构。
年度专家评审制是一种灵活、多变的管理模式,可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评审效率,在国家医保评审初期使用,可谓是一种制度创新。
但随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日趋常态化、专业化和制度化,医保评审已逐渐从以目录外新增药品准入为主,过渡到以目录内药品续约、重新谈判为主。
最近的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评审结果显示,在谈判成功的121个药品中,有超过100个药品为目录内药品续约准入,比例超过82.6%。
因此,未来医保评审的核心,将从目录外药品的初次评审准入,转变到对目录内药品,尤其是临床证据不够完善或扩展适应症药品的再评价。
这种转变集中体现在2023年的医保续约规则中,旨在建立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持续评价,以不断提升药品评价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因此,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国家权威HTA机构将是统筹药品全生命周期评审工作的重要硬件基础,而HTA技术层面的清晰组织架构也是系统开展评价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医疗大数据发展面临巨大考验
缺乏可靠的数据来源是我国HTA支持医保决策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在HTA开展过程中,至少需要3方面数据的支撑:
流行病学数据,用于预测卫生技术所面向患者人群的基数和特征等;
疗效数据,用于评估卫生技术在临床应用中的治疗效果和获益;
成本数据,用于评估卫生技术在临床应用中所产生的各类成本。
在流行病学数据方面,由于我国的流行病学研究较少,且现有研究整体质量较差,根据文献汇报数据计算得到的患者数量,往往与真实情况存在较大差距。
在疗效数据方面——
一方面是缺乏本土的临床疗效数据,尤其是我国本土人群开展的RCT数据,而公开发表的研究通常不会提供数据查询的途径;
另一方面是缺乏患者报告结局(patient reported outcome,PRO)数据和健康效用数据,国内临床对PRO相关健康产出也缺乏足够的重视。
在成本数据方面,医疗机构、医保数据库等常见数据源为保护数据隐私与安全,除行政命令外通常不会提供数据资源,各数据源共享功能的限制也导致患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诊的成本数据难以汇总,成本核算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
HTA评审过程中
利益相关方参与不足
一个有效的HTA系统,基本要素是利益相关者的多点参与。而现阶段,在我国HTA医保决策过程中,仅有医保支付方和药品生产企业2个主要利益相关方参与。
其中,生产企业作为大多数HTA项目的委托方,医疗保险支付方仅在决策阶段对HTA证据进行审查。鲜有患者和消费者组织参与HTA过程,这也导致HTA证据中缺乏患者群体的主观感受和意见,在反映患者实际需求上存在较大争议。
同时,医疗服务提供者在HTA中的参与程度不深,HTA开展过程中常面临缺乏可靠临床证据支持的困境。
另外,评审过程也不够公开透明,易导致医药企业对评审结果产生偏见,患者与消费者无法理解医疗技术价格差异的背后真相,使评估结果缺乏权威性与公平、公正性。
缺乏统一权威
的HTA行业指南标准
指南标准是规范HTA发展的方向标,可最快速、最高效地统一行业内的评审尺度,为高质量HTA的开展奠定理论和方法学基础。
然而,现阶段,我国尚无官方发布的HTA指南,其他HTA相关指南(如临床疾病诊疗指南等)往往存在由不同组织制定的多个版本,容易产生重复、混淆和冲突问题。最新版的药物经济学指南虽可为HTA提供部分指导,但也具有相当的局限性:
现有药经指南由中国药学会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和发布,并未包含官方主体,不具有充分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该指南的服务主体以药物为主,对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预防技术等难以充分适用,无法全面指导HTA;
指南的制定发布主体较少参与医保评审,对指南的制定、设计和解释,难以与医保相关制度相匹配;
历年医保评审中出现的HTA相关问题,难以及时总结并更新到新版指南中,指南与政策制度也难以充分衔接。
三、HTA在医疗保障中应用
的国际经验
HTA权威机构建设
的国际经验
国际上,国家层面的HTA机构主要分为2类:以瑞典为代表的政府机构隶属部门和以英国、加拿大、法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独立公共机构。
其中,英国国家卫生与服务优化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NICE)于1999年成立,被英国健康和社会保障法《The Health and Social Care Act 2012》写入并赋予权衡健康服务与社会保障的成本效益、需求程度以及促进创新重要性的职责。
英国现已形成相对成熟、分工明确的医疗保障体系:政府委托NICE进行评估工作,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为NICE提供资金。
HTA流程大体分成: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完整的HTA以及收集现有资料并基于循证证据得出结论。
与英国不同,加拿大建设了包括国家级、省级、学术联盟和基于医院的不同级别的HTA机构组织,由加拿大药物和卫生技术局(Canadian Agency for Drugs and Technologies in Health,CADTH)领导。
CADTH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制订HTA指南、协调各省HTA机构以减少重复评估、开展新兴卫生技术的甄别等。
在医保评审方面,CADTH会对是否将药品列入报销目录给出推荐建议,各省在参考推荐意见的基础上自主制定本省的药品报销目录。
医疗大数据发展
的国际经验
美国作为世界上电子通信、半导体、数字技术发展最前沿的国家,长期致力于探索、开发和使用医疗大数据,并将大数据研究和生产计划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
美国政府认为,大数据应用的最大挑战是保护个人隐私,但其合理应用将给医疗领域带来巨大变革,节省大量医疗资源。因此,美国不断探索通过修改相关政策法规来平衡数据应用与隐私保护,并率先提出将真实世界数据(real world data,RWD)应用于医药决策。
尽管美国的HTA发展受限于自身国情并不尽如人意,但研究认为其对医疗大数据的重视和探索,值得借鉴和学习。
与美国不同,英国NHS可全面提供满足HTA所需的各类数据需求,如:
英国临床研究数据库(Clinical Practice Research Datalink,CPRD)可提供英国各地在全科医生处就诊患者的疗效数据;
患者报告结果测量数据库可提供有关健康效用的数据;
患者级信息和成本核算系统(patient level information and costing system,PLICS)可提供成本相关数据。
此外,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主要发达国家均在积极推动医疗大数据建设,为国内HTA及其他研究提供基础的数据资源。
HTA评审过程中
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国际经验
HTA的研究发现和结果需准确传达给不同的决策者,鉴于HTA结果的受众众多,因此有必要制定出有效的沟通策略和机制,以满足不同利益方的各种需求。德国的HTA制度重视整个评估和决策转化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程度。
德国医疗质量和效率研究所(Institute for Quality and Efficiency in Healthcare,IQWiG)对HTA流程有着明确的指导原则,包括涉及多学科利益相关方的范围界定与参与流程,在评估各阶段邀请各方以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径参与其中,将所有的评论和讨论内容在评估报告的补充部分阐述,使评估过程和决策结果更易被各方接受,促进相关决策的转化和实施。
此外,德国的HTA流程注重采用定性研究的方法收集患者意见。作为HTA研究结果的主要受众,患者和普通群众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往往难以参与HTA。
为此,德国探索向公众发布评估报告的非学术版本,以确保其更好了解科学证据,指导他们的决策和行为。
除德国外,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也在积极探索加强国内HTA决策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提高决策的透明性和公平性的制度设计和方法。
权威行业HTA指南标准
的国际经验
近些年,世界各国均在积极制定适用于本国的HTA指南。
国际药物经济和结果研究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Pharmacoeconomic and Outcomes Research,ISPOR)在2021年对世界主要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价的国家进行了一项指南调查,发现1997—2020年在全球范围内发布的英文卫生经济学指南超过31个,其中有55%属HTA指南,有31%是由国家级单位主导制定,并强制应用于国内卫生经济学的评价过程中,如澳大利亚、比利时、日本、荷兰等;
另有部分指南由国家单位制定,但仅推荐使用,如英国、加拿大等。
其中,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均发布了HTA指南,将评价对象设定为更广泛的卫生技术,可单指个别医疗产品,也可指代管理、服务或某种治疗策略。
如加拿大指南明确提出,CADTH所制定的指南建议适用于包括促进健康、预防和治疗疾病或改善康复和长期护理的各类卫生技术,包括设备、药物、治疗方案、疾病预防技术等。
四、HTA助力医疗保障决策
的未来展望
建立和规范以国家级卫生技术评估机构
为主导的组织架构
HTA作为一种科学技术手段,已成为世界各国医药决策的重要参考,尤其是对于人均医疗资源紧缺的国家和地区。
因此,应着手谋划从国家层面凝心聚力,以医保药品准入等具体工作为抓手,构建国家级HTA专业机构,逐渐孵化专业技术队伍。
具体可效仿英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建立并规范基于循证的评价流程,可分为2个阶段:
初步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具体开展评估。
通过设立部门及专家小组,对不同类型的药物和技术进行分别评价,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提高效率,避免重复无效工作。
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我国医疗保障体制,鼓励各省市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区域权威HTA机构,同时探索组建第三方HTA机构,逐步完善以国家HTA机构为主导,区域HTA机构为基础,第三方HTA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格局,统筹开展医保药品全生命周期评审工作,全面引导各级医保决策者正确认识和应用HTA,形成良好的HTA发展环境。
提高国内数据整合能力,
推动开发和建设相互关联
的数据平台
我国特有的人口及医疗资源优势,可产生海量、丰富的数据资源,为国内HTA的发展提供动力。然而,数据支撑的不足导致HTA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数据资源限制问题。
一方面,需鼓励国内研究学者开展高质量流行病学研究、疾病经济负担研究、荟萃分析等高级别循证研究工作,为国内HTA研究提供可靠的文献数据;
另一方面,需加快推动我国RWD平台的建设工作。
具体而言:
需提高用于国家及地方各级数据库平台建设和数据收集工具开发的财政投入;
倡导建立国家和地方级患者登记数据库;
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的数据收集和管理能力,对成本数据、疗效数据等医保决策参考数据进行重点管理;
在保护患者隐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共享和应用医院数据的技术方法,打破医疗机构“信息孤岛”的现状;
加强RWD管理工作,实现患者登记数据库、医疗索赔数据、电子健康记录等各类数据间的有效链接;
基于中国人群开发患者报告结局测量工具(patient reported outcome measures,PROMs),逐步替代测量结果不敏感、不可靠的国外PROMs,探索效用量表和非效用量表、通用量表和疾病别量表的适用场景与转化;
提高临床对PRO的重视程度,鼓励在RCT和RWS中加载PROMs,为后期HTA研究支持医保决策提供可靠的健康产出数据。
积极构建药政、药企和患者
等各方参与的透明评估机制
理想化的HTA规则应该包含公开透明、问责制、法定诉讼程序、利益相关者参与等。为提高HTA的权威性和公平、公正性,避免任何利益相关方的偏见,应鼓励各方参与HTA全过程。可借鉴德国、日本相关经验:
邀请患者、消费者组织、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保险支付方和生产企业等各利益相关群体代表参加HTA的协商会议;
明确定义不同组织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利;
加强各利益相关方的直接沟通,将不同主体的意见建议纳入到HTA证据的生产和应用过程;
建立专门用于传播HTA结果的网站,最终评估和评审的结果、决策及其考量因素等均应公布在网站上接受公众的监督;
建立申诉机制,允许利益相关方对不满意的HTA结果提起上讼等。
由官方制定或指定符合资质
的机构撰写权威的HTA指南
随着现代生物医药技术的发展,医疗器械、诊疗方案、预防技术等非药物类卫生技术的评价将变得越来越普遍。
着手建立适用于我国医药行业的HTA指南体系是推动国内HTA迈向专业化转型发展的基础建设。我国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现状,打造具有我国特色的HTA指南体系。
在国内已有的药物经济学指南、疫苗经济学指南等基础上,进一步开发HTA管理指南,用于阐述整个指南体系的架构和通用原则,并由官方权威机构主导。
在此基础上,针对HTA常见的各类技术和特征,联合各大专业机构不断开发专门的技术指南,以持续丰富指南体系生态。
通过版本更新,逐步实现不同指南规定的统一和内容的相互衔接,不断优化体系的内在逻辑和外在结构,并持续与我国医药行业的实践工作和政策制度相融合。
五、总结
本文在回顾国内HTA参与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以往研究经验和对近些年HTA相关文献的分析,提出了在宏观层面上可能影响国内HTA发展的四大挑战,并针对性收集了国际经验,提出对应的思考与展望。
HTA在国内发展至今,通过全面评估医疗技术的效果、成本效益和社会影响,已为国内医保决策提供大量科学证据,帮助决策者在有限的医疗资源分配中做出明智选择,提高了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公平性与合理性。
随着HTA的深入推广和应用,其在促进医药行业持续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成本、优化资源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提升患者满意度等方面将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
未来,HTA还有望被用于支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等目录的调整、重特大疾病负担的评估、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价参考、医疗救助资格的认定等多领域,帮助我国逐步实现构建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本文仅代表发言专家的个人观点,与“健康国策2050”学术平台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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