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黄兆信(1971-),男,浙江平阳人,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教育学博士,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摘要:大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创新实体,其创新人才及创新成果的出现乃至涌现,首先受制于它是否建立起相适应的创新体系。大学要建构自己的创新体系,需要从认知创新体系的复杂性入手。由于行动者的介入,大学创新体系存在着两种活动逻辑,相应产生了显性秩序和隐性秩序,从而表现出随时空变化而变动的动态复杂性。大学要掌控创新体系的复杂性,必须利用复杂性,对其进行“复杂治理”,以实现大学创新体系的体系化。体系化的建构,需要大学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对创新体系进行模拟仿真,再将其细化为三个维度的实践改革行动。
关键词:大学创新体系;行动者;复杂治理
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发展战略背景下,作为在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中起龙头和基础支撑作用的大学,如何建构适合自身特点的运行有序、自主自强、开放融合、富有活力的创新体系,既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前沿性和亟待解决的改革实践问题。大学创新体系虽不如“国家创新体系”概念宏大,但也是体系性的,既涉及教育、科研、人才等诸多方面,也关系到校内外多个主体,所以必定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对此,笔者以大学创新体系为研究主题和研究对象,在阐述大学创新体系内外部条件变化及需求的基础上,认识并把握其复杂性,以图为当前大学创新体系的研究与建设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和镜鉴。
一、问题提出:大学需要与自身
相适应的创新体系
创新就是生产力[1],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对我国来说,“创新不仅是发展问题,更是生存问题”[2]。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国家战略层面将创新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学在基础研究、多学科门类、人才聚集、科研平台、自由环境等方面的优势以及知识生产的长期经济效应,决定了大学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近年来,围绕大学定位所产生的“创新高地”、“创新引擎”、“创新第一动力”、“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人才第一资源和科技第一生产力的关键结合点”[3]、“企业创新的外部发源地”[4]等表述,无不表达出国家对发挥大学创新效能的期望。与此同时,我国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也希望借助这些定位,重新思考自己的角色、特色和优势,确立能更好发挥大学社会功能的新方向,寻找拓展资源和壮大自己的新途径。
大学要不负这一期望,就必须结合自身条件建构大学创新体系。创新只有在体系化的环境中才能生产和再生产出来,这是因为创新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其要素和所需条件多种多样,且是一个有机联动的共同体,而非随意排列或组合的。同时,大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区间和组织单位,其创新具有综合性和基础性特点,其基础性表现为大学通过教学和研究创造新知识,培养有创新能力的个体或团队;其综合性表现为创新既有思想、文化的创新,又有概念、范畴的创新,还有工艺、流程、手段的创新。在考虑大学的创新问题时,必须将其纳入创新体系的思维框架,大学的创新实践也必须嵌入大学创新体系的整体设计中。大学要实现创新即知识的创造和溢出,首先受制于它是否建立起相适应的创新体系。近年来,有一个观点在教育界引起共鸣,那就是创新人才或拔尖创新人才不是培养出来的,更不是“拔”出来的,而是自己“长”出来的。笔者不仅认同这一观点,还认为物化的创新成果也不是培育出来的,而是在创新体系中自然而然地“长”出来的。换句话说,如果大学建设了创新体系,那么,创新成果不仅会自己“长”出来,而且还会在某个时间点成批量涌现出来。如果没有建立创新体系,不仅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难以出现,而且自下而上的自由探索式科研与自上而下的有组织科研就难以结合,科与教、产与教就难以融合,大教育、大科学就难以对接,教育、科技、人才也就难以实现一体化发展。
有学者曾论及当前我国的创新体系存在“系统失灵”问题,如资源布局和配置不合理、科技部门和产业部门相脱离、人才分类评价机制不完善、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尚未形成等。[5-6]大学创新体系是否也呈现类似状况呢?近年来,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反复强调科教融合、产教融汇和产学研融合,其隐含的政策话语无非表明:“教”与“科”没有融合,“教”与“产”没有融汇,“学”、“研”、“产”也没有实现融合,或形“合”而实未“融”。换言之,创新所需要的“学”“教”“科”还没有实现交汇,与外界的“产”还没有实现对接,从而无法为知识的创造、扩散以及利用提供所需的资源、组织和制度等条件。正如一位教师结合自身科研经历所提及的那样,“过去多年来,大的理念上的问题解决了,但束缚科学家们的‘细绳子’还是不少。办起事来,有些磕磕绊绊”[7]。近年来,为了化解教师在创新过程中存在的“细绳子”,一些高校探索采用学部制以及与产业界联合建立创新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组织模式,这类组织通常拥有专属的物理空间和专门的人员编制、办公设施、研究设备和配套经费,以在物理空间上打通学、教、科、产的结构壁垒,增加融合、交汇、对接的机会,但由于缺乏体系化改革,实际效果并不明显,除了增加成本,还造成机构重叠、重复建设等新的矛盾和问题。
以上表明,当前的大学创新体系要么因存在缺陷而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科研环境,要么根本就没有建立起来。大学也就难以发挥其在创新中的基础性、源头性作用。[8]因此,建构一个富有活力的创新体系,对大学创新人才、创新成果的涌现而言,既必要也很重要。一方面,大学的创新一定是适应创新的内外部条件的,当前决定大学创新的内外部条件正在发生变化,构建创新体系也就成了大学在多重条件约束下求最优解的过程。另一方面,作为与企业不同的公共科研主体,大学也有使命和责任建构一个能实现自身发展目标且能与政府、企业和社会高度对接的创新体系。这一创新体系不仅能克服自身在科教融合、产教融汇等方面存在的短板,还能充分利用我国作为教育大国和人力资源大国的优势,适应我国科技发展从“跟随型战略”向“引领型战略”战略转型的需要,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需要。
二、“线性-要素说”:大学创新体系
复杂性的静态画像
大学虽然是国家创新生态系统中的一环[9],但作为独立的创新实体,大学创新应自成体系,组建自己的创新体系。[10]大学首先要做的是全面深入地把握创新体系的本质,但目前学界对大学创新体系的研究大都停留在对创新体系的静态刻画或描述上。
1.大学创新体系的线性勾勒
创新体系本身的复杂性使得即便给其作一个概念界定也是极其困难的事情。正如有学者所讲到的那样,为创新体系确定一个严谨的概念和理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合作,提供跨学科的见解,并进行扎实的实证调研。[11]或许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困难,相关研究成果不多,且大都集中在21世纪初期,其研究路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创新种类说,如认为大学创新体系是由教育观念创新、组织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等子系统组成[12-13];二是创新结构说,如认为大学创新体系由创新理念和战略、决策系统、管理协调系统、创新平台以及校园文化等部分组成[14-15];三是创新功能说,即从大学的功能切入,认为大学创新体系包括科研体系、教育体系和产业体系[16],或包括创造性教学、原创性科学研究、以培养创造性人才和推广创造性成果为目的的社会服务[17];四是创新关系说,如认为大学创新体系就是高校之间、校企之间、高校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关系[18]。以上对大学创新体系的解读,要么以国家创新体系框架为参照,仅对大学创新体系的轮廓或结构做一个线性勾勒;要么用体系或与体系等同的系统来解释体系,将体系或系统作为体系实现的条件,从而陷入循环论证的陷阱;要么将体系划分为几个要素,但未认识到也未分析要素的主动、从动关系。此外,现有文献还存在一个研究缺失,即大学创新体系不能仅仅通过对其内部构造的简单分解或加总来理解,而必须以不可分割的整体观、相互联系的有机观来解读。
近年来,或许意识到创新体系的复杂性,学界开始有意识地回避这一话题,而是转向其中的某一面向,如创新人才培养[19-21]、有组织科研[22-23]、科研成果转化[24-25]等。这种对创新体系持简化认知的研究路径虽然能对某一具体方面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但却无法关照整个体系,对大学创新体系的“整体性”及其所展现的整体效能认识不足。比如,创新人才培养不仅离不开大学的教育教学,也离不开科研活动以及人事管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在大学创新体系研究中存在着一种错误看法,这种错误看法要么受西方创新理论误导,忽视其他方面对创新活动的推动,要么片面地认为创新完全等同于科技创新。[26]
大学创新体系从未像现在这样变得如此复杂。一方面,创新体系随科研规模的扩大而变得庞大。诸如集团化、举国体制、跨国科技组织、全球合作计划渐成趋势,而科研“大项目”、“大团队”、“大平台”的构建,更是打开了传统科研组织的封闭空间,为更多主体参与科研活动提供了载体。[27]与此同时,由于大学创新体系与国家、社会的需求联系在一起,与现代社会的经济和文化结构联系在一起,从而越发具有社会公共问题的属性。另一方面, 科学研究开始需要在复杂的多领域中进行。大学已由以往的知识生产垄断者转变为与外部机构的合作者、社会知识弥散系统的参与者,创新也由此在类型特征上从注重“节点式创新”向更注重“全链式创新”转变。[28]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大学创新体系,前述简单的线性认知方法已经失效,需要在寻找其复杂性根源的基础上选择新的研究视角。
2.大学创新体系的“要素说”
认识到大学创新体系是一个复杂体系只是起点。目前,大学组织环境中的创新在政府等外力的推动下已由过去简单孤立的点、线拓展到各环节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复杂网络,呈现出目标需求带动、创新实践作用、环境支撑保障、交流合作融合、反馈调节演化的结构特征。[29]一是目标需求,这一方面是基于研究者个人兴趣的目标需求,另一方面是政府、社会、学校基于国家经济、社会、民生、国防等方面的发展需要而提出的目标需求。二是创新实践,这一环节是指各相关主体在目标需求的牵引和驱动下从事创新实践活动,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商业化等。三是环境支撑,主要是指为师生的创新实践活动提供基础条件和制度保障,如管理机构、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经费及人员配备、科研评价制度、科研伦理规则、成果转化支持等。四是交流合作,主要是指各相关主体围绕创新实践进行的校内外学术交流和成果转化,以在创新体系的内外互联互通中推动各方实现互利共赢。五是反馈调节,主要是指对创新活动结果的反馈和调节,强调通过效能评估及时解决创新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以利于创新的可持续演化和迭代升级。
包括上述五个环节的宏观整体架构,基本反映了大学创新体系内部不同主体、活动、环境的相互作用。若把这种分析进一步纳入相对微观的层面就会发现,大学创新体系其实是一个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系统。这些要素有显性和隐性之分,显性的有科研基地、实验室、科研设施、经费、人员、政策、信息等,隐性的有科学精神、认知、知识、意识、氛围、情感、关系、权威、荣誉、声誉等;有主观设计和自然存在之分,前者有制度、规范、机制、工作流程、荣誉称号、专利等,后者有区域方位、自然环境等;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前者如政策、制度、合作关系,后者如私人关系等;有内外之分,内部的主要是指校内可以使用的人员编制、设施等,外部的主要是指可以借助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科技扶持政策、社会舆情、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国际环境等。无论目标需求还是创新实践、环境支撑、交流合作或者反馈调节,大学创新体系实际上都是某一或某些要素在某一层面的组合及其体现,亦即各种要素组合或交织在一起,共同型构了大学创新体系。
因此,大学创新体系可以被视为一个由多要素组合成的复杂网络系统。大学需要以“体系”的形式将凡是有利于创新涌现的要素组合起来,从而形成创新体系。将大学创新体系理解成不同要素组合成的复杂网络系统,其实也是系统论思想的一种体现。无论是工程控制论创始人贝尔所言的“系统就是具有动态学联系的元素之内聚统一体”[30],还是一般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所讲的“系统可以定义为相互联系的元素的集合”[31],系统论的核心思想就是把研究和处理的对象看成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由相互联系的要素组合而成。系统论突破了以往学界在分析问题时所采取的单项因果决定论,并挣脱了还原论的束缚[32],使人类的思维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很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哲学原理[33]。至于系统论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则是如何根据体系的特点和规律,协调好体系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最优目标。
三、行动者介入:大学创新体系
复杂性的动态解析
大学创新体系具有结构复杂、行为复杂、功能复杂、治理复杂等特征,无论是对大学创新体系进行线性勾勒还是基于系统论思想将其视为诸多要素的组合,都只从静态角度反映大学创新体系的复杂性,无法对大学创新体系的开放和非均衡特质作出恰当解释,也无法揭示创新体系的演化历程和动力机制,更难以预测和捕捉大学创新体系中一些不确定的、动态演化的、影响创新活动进程和绩效的风险因素。因此,我们需要从寻找大学创新体系复杂性背后的根由入手,将其“复杂”纳入动态解析层面来研究。但要对大学创新体系的“复杂”进行动态分析,就无法回避大学创新体系中的“人”。系统论虽然能描述大学创新体系的复杂结构和复杂功能,但却对行为复杂、治理复杂等缺乏解释力,原因在于系统论思想忽略了人的因素,特别是忽视了人的能动性,或者简化了创新体系中的人为因素。即便考虑到了人的因素,也是将人物化为经费、设备等要素,将人作为一个可以按照既定程序取舍和组合的要素。其实,大学创新体系绝不是将不同要素组合在一起那么简单,创新活动源于人、始于人、系于人,往往因人而变。正是由于存在无时不在的作为行动者的人,大学创新体系才呈现出动态的复杂性。
1.行动者介入使体系趋于复杂
各种行动者活跃在大学的日常运行中。行动者的活动不仅在现实层面将创新要素以某种方式串联起来,而且将行动者形塑为两种基本形态——“制度人”和“生活人”。在大学创新活动中,“制度人”是按照组织制度规范和规则行事的代理人,如大学校长、学术委员会主席、研究院院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制度人”具有明显的科层制特征,有着相应的职责与权力范围,以非人格的就事论事作为自己的行为导向。[34]“生活人”则是以校园为主要活动空间的、日常生活中的人,他们虽然隶属于某些组织如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等,但却相对分散且独立。“生活人”是具体创新活动的承载者,不仅对自己的活动方式拥有特定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也具有依情势而产生相应行动的能力。虽然“制度人”和“生活人”都有各自的活动逻辑,但二者在现实的大学创新活动中是相互勾连的。作为具体的行动者,“制度人”同时也是“生活人”,产生并生活于具体的生活规则中,很可能不经意地用两套活动逻辑和方式或者错位使用它们。同样,“生活人”也对各种正式制度有或多或少的认知,具有一定的因情势和需求援引某些正式制度或对两类逻辑和方式进行相互解释的能力。[35]也就是说,有了行动者这个因素,正式制度与生活规则之间虽然可能产生各种正面冲突,但更多的情况下,无论是“制度人”还是“生活人”,都不是简单地拒绝制度或生活逻辑,而是依情势选择性地接受甚至再生产正式制度和生活规则的某些部分并拒绝或者否定另一些部分,从而为自身利益、权力或者权利诉求服务。[36]
行动者的两种活动逻辑和方式自然会产生两种秩序。一种是显性的,即有着明确价值导向和工作目标的各种规定和措施,如基于科研生产而出台的教师科研绩效奖励办法等,简明化和清晰性是其特点,也最符合行政管理的效率逻辑;另一种则是隐性的,即伴随日常生活习惯、风俗而日久生成的日常生活规则(如民情、校情或惯习),模糊性和某种程度的合理性是其特点。[37]在大学创新体系中,前者由于具有一定的组织操作规程,因而是可视的、有预见性的,是基于理性主义的显性秩序,而后者往往是难以察觉的,是基于自然主义的隐性秩序。
具有两种活动逻辑和方式的行动者的介入,使显性秩序和隐性秩序交织在一起。前者虽以改造后者为谋,但却被置入后者构成的环境中。换言之,虽然正式制度有时不承认生活规则的合法性,但其实践过程又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依赖于后者所构成的社会和文化心理情境。[38]即便是正式制度以程序正义的形式完全否定了日常生活逻辑的“合法性”,但各种衍生于日常生活中的搭人情、变通、潜规则以及其他日常形式的抵抗或抗争等非正式运作策略,仍会在私下、半公开乃至公开的场合大量存在。这些策略通过在校园内外的反复实践,会再生产出相应的新的日常生活规则。它们虽然可能改变甚至替代某些旧的日常生活规则,但其生活逻辑能否切合正式制度的逻辑,却是难以确定的。相反,它们可能产生消解正式制度效力的力量,如无视正式制度存在的“制度破坏”、以正式制度为局部利益乃至私人利益的牟利工具的“制度转换”等。[39]当然,显性秩序为了避免自身可能“名存实亡”的风险,也可能以某种手段如出台新的管控措施来应对,要么坚定捍卫自身作为科层组织的权威的权力,维持制度不变或增加制度供给,要么汲取日常生活中的知识进行自我更新和变革,或干脆采用日常生活中的某些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40]
2.由行动者活动带来的体系复杂变化
虽然行动者由于角色、身份及认知、诉求的差异而使大学创新体系存在显性秩序和隐性秩序,并各自暗含着一些相互矛盾的诉求和行为,但正是由于行动者的活动,大学创新体系才有可能演化或进化成为一个开放且有活力的体系。换言之,如果没有行动者,要素即便种类最多,也只是静止的“死的”要素,大学创新体系也只是“死的”体系。当要素与行动者绑定时,就有可能变成大学创新活动所需的资源,大学创新体系才能成为一个“活的”体系,一个被赋予某种精神、取向和目标的体系。比如,资金只有被科研人员纳入使用环节才能成为科研经费。换言之,要素只有通过行动者才能转变成创新活动所需的资源(创新资源)。在大学创新活动中,行动者最为活跃,也是整个创新体系中无时不在的随机要素。也正是由于行动者的自我选择,创新体系才呈现出动态的复杂性。
其一,大学创新体系会因行动者的活动而在整体状态上发生转变。一是,行动者的活动总是与特定时点的要素相联系,使得要素具有时效性。在创新实践中,要素在一个时点可被行动者利用,在另一个时点则可能丧失使用价值,同时,各个要素所占的权重及其关系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发生动态变化。二是,行动者在位置上的移动必然伴随资金、设备等要素的流动。附带在行动者身上的要素在地理位置上不是固定的,在空间分布上也并不总是聚集在一起的,而是常常处于多点散布的状态,需要行动者去聚拢。三是,要素的时空转换又会带来要素在数量上的变化,即某一时空内要素的数量会因为行动者的活动而发生变化。在理想状态下,行动者除了能对自身拥有的要素进行升级和充分利用外,还能不为现有条件所囿,而是善于“无中生有”、“从无到有”,主动寻求新的要素,从而获得要素量的增加。上述三个维度上行动者的活动所带来的要素转换,会使大学创新体系不断呈现新状态,并随时空变化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中。反过来说,大学创新体系的整体状态由不同维度上行动者与要素相互作用的时空参数决定,任何一个维度的变动都将使创新体系的状态发生转变。
其二,大学创新体系会因行动者的集聚而在关系结构上发生变化。大学创新体系实质上是不同行动者集聚的结果。行动者的聚集不仅带来了要素种类的增加,而且带来体系内部关系结构的变化,由此使相关要素在相互影响和渗透的过程中融为一个体系。行动者除了具有生物的自然属性,还具有在相互关联和渗透的集聚后所产生的社会属性,行动者的社会属性及其体现的价值取向、社会地位和专业使大学创新活动呈现出多样性。这不仅决定了大学创新体系的基本样态和发展模式,还会使创新体系呈现为一种纵横交错、相互嵌入的关系结构。在这一关系结构中,每一个关系网络都嵌入较大的关系网络中,较大的关系网络又嵌入更大的关系网络中。同时,每一个小的关系网络又在横向水平上相互嵌套,同一水平上的关系网络相互渗透、相互纠缠,从而形成圈层式关系网络。这一圈层式关系网络会形成既定的关系结构,由此框定行动者的位置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但分布于关系网络中每个结点上的任何一个行动者都不会被动地待在所处的位置,而会试图通过行动产生新的集聚,从而使行动者之间建立新的关系。这一关系网络特征在现代交通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加持下变得更加明显。来自不同圈层的行动者因此有更多机会突破边界,形成一个新的或更大的集聚,从而在某一时空维度上建立新的联系,进而形成一个新的共时性关系结构。
大学创新体系的动态复杂性至少具有两方面的启示意义。一是从个体层面来看,大学创新体系有自适应的一面。行动者对创新活动的感知、认识、理解以及化解方法都会随着个体知觉的变化而变化。换言之,行动者具有自适应性,能够感知信息刺激,通过学习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即行动者总是倾向于选择那些适应自身的策略和方式。美国学者霍兰(J.Holland)于1994年提出的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理论强调,系统中的微观主体能够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并与环境共同演化,系统中的成员都是具有适应性的主体,能够与其他主体进行相互作用,持续地“学习”和“积累经验”,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进而影响系统的进化和演变。[41]这表明大学创新活动都是真实的、具体的,且与行动者的利益、价值和偏好等密切相联,具有因人而异的随机性。因此,大学创新体系必须具有与其相适应的性质,以规避行动者的自适应行为可能带来的变通乃至破坏。二是从整体层面来看,大学创新体系有非线性发展的一面。行动者的介入使大学的创新活动和创新体系更像是一个具有自身生长和调节机制的有机体,这一有机体不仅与社会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其内部要素相互依赖,通过共同进化、共同创造的机制结合在一起,从而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体之间的复杂关系相差无几。[42]行动者的自我选择使各行动者在不同维度上建立了联系,这种联系不是简单的、被动的、单向的因果关系,而是主动的相互适应关系,从而使创新体系处在相互渗透、相互缠绕的非线性时空中。这意味着创新体系中相互作用的各要素既是因也是果,即使其微小变化也会导致全然不同的结果,或产生令人震撼的整体效应。四、利用“复杂性”:大学创新体系
的“复杂治理”
复杂性是大学创新体系的本来面目,这表明其面临的问题,既不是韦伯所设定的标准化、确定性、专业化以及非人格化的问题,也不是新公共管理理论所设想的如何在大学与政府、市场之间或在行政与学术方面重新进行权力划分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地描述成“三螺旋理论”所强调的大学、政府、产业等三者的合作关系,而是一个不同维度下行动者介入的复杂体系。随着不同背景及角色的行动者的介入,体系中的要素及关系结构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结果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会随之增加。也就是说,大学需要对掌控创新体系复杂性以及掌控的目标、路径和方式等进行规划,即进行“复杂治理”。
1.大学需要对创新体系进行“复杂治理”
奥地利管理学家马利克(F.Malik)在《转变:应对复杂新世界的思维方式失控》一书中认为,进化体都有一个变复杂的意愿,复杂提升了它们的生存能力;复杂并不可怕,应对复杂的最高境界是“利用复杂性”。[43]就大学而言,创新活动需要在日渐复杂的情境下运行,恰恰因为这种复杂,大学创新体系才有可能涌现出创新人才和成果。按照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观点,系统虽然有可追寻的隐性秩序,但非线性会不断放大初始位置的偏差,导致系统的变迁方式与演化方向等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因而结果仍然是难以预测的,是不受掌控的。[44]
在笔者看来,这种强调系统内部的自适应并放大系统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以及不受掌控的观点,明显是将系统假定为一种自然或自发状态的、不受任何外力的规范和调节的体系。对处在社会环境中的大学来说,尽管其创新体系具有自组织属性的隐性秩序,但也具有他组织属性的显性规范,因为大学创新体系的效能在于不断进化,从而找到最佳“生态位”并具有能发挥孵化创新功能的形态。由于受个体有限理性的制约,创新体系的进化并不能总是自发地产生,而必须在一个具有掌控作用的“他组织”的体系中才能生成。又由于创新活动越发关涉政府、社会大众以及高校的利益,推动创新活动的主要驱动力逐渐由个体的兴趣驱动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驱动转变,所以,大学创新体系必定需要他组织的引导、规划和设计才能予以掌控。大学创新体系的这一特点类似于法国组织社会学家费埃德伯格(E.Friedberg)所论及的“有组织的无序”或者“松散结合的系统”[45],是自我适应和主动干预的统一。
综上所述,大学创新体系固然复杂,固然在复杂中存在着无序,但亦有可掌控之处,也必须进行掌控,以符合大学自身及各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大学对其创新体系“复杂”的掌控,从组织层面上讲,就是对创新体系“复杂”的治理,即“复杂治理”。所谓“复杂治理”,就是大学运用体制性和组织性力量,将体系中的隐性秩序显性化,并在不同创新资源之间实现整合的过程,也是大学围绕创新活动,在学校内部以及学校与外部建立联系,从而将人事、教育、科研活动整合为一个相互嵌入、逻辑贯通、运行有序的创新体系的过程。
2.大学创新体系“复杂治理”的目标指向
目前,现代科技发展到了一个让世界必须融合为整体的阶段,大学创新也必须被当作一个体系进行运作。无论从事日常的创新活动还是布局重大科研平台、从事重大科研攻关,无不需要在体系化环境中才能达到预期目标。这意味着对大学创新体系的“复杂治理”,其目标指向就在于实现“体系化”。大学创新体系不能仅仅是构成性的,还必须是整体联动性的、生成性的和发展性的。只有通过持续的体系化,才能在行动者与要素的交互式联动中产生向上发展的秩序,进而创设出适合创新涌现的环境氛围。如前所述,大学创新活动表现为行动者和相关要素组成的关系结构,这种关系结构不是随意地简单加总或物理组合而成的,而是倾注着组织者积极的主观意识和整体设计。如果组织者能突破多主体、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带来的联合和协同障碍,将各个条块单元内的行动者和相关要素进行符合创新生产逻辑的组合,使各相关行动者及其关联要素都能互为条件和因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强化,从而实现协调通畅、补位合作、集成联动的一体化状态,那么,大学创新体系就实现了从“体系”到“体系化”的转变。
体系化能给大学创新活动提供稳定与秩序,实现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的涌现。理想状态下,体系化还能使大学内部各行动者之间、校内外行动之间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达到行动者之间的自我适应和激励相容,由此变“协调不畅”为“匹配对接”,变“集成不足”为“集成联动”,变“千条线”为“一张网”。更为重要的是,体系化是在对行动者和相关要素的整体布局和优化组合后产生的,所以,它能产生一种强大的力量,一种不仅高于单体且高于单体和单体简单叠加的能驾驭复杂事务的统合性力量,能实现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涌现的体系化力量。
对于体系化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上曾指出,我国“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还不高”,“科技创新资源整合还不够”等,这实际上指出了我国创新体系的体系化力量不足。[46]在大学创新活动中,行动者和要素在时空分布上常常处于非均衡且分离的状态,因此,体系化力量的大小可还原为大学对其行动者和要素整体布局和优化组合程度的高低。整体布局和优化组合程度越高,体系化程度就越高,就越能激发体系内部的活力,就越能增强体系的自我调节和纠错能力,就越能促进相关各方的通力合作,就越能在资源相对稀缺的情况下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也就越能实现低投入、高产出的目标,越能在复杂且充满挑战的创新活动中发挥集聚效应,从而实现复合绩效最大化。比如,通过体系化力量,可以打破人事隶属关系等方面的既有樊篱,将来自不同学院和学科的研究者聚集在一起,从而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实现多学科、跨学科、跨部门、跨机构的密切合作。再如,通过体系化力量可以打通学科链、创新链、产业链中的知识生产、扩散以及应用等环节上的边界,从而把科技成果研发和应用所需的知识、信息、资金、技术、市场等来自不同领域的要素组合起来,进而推动问题在多种要素相互嵌入、相互转换的过程中得以解决。如果缺乏体系化力量或体系化力量不强,就会产生要素闲置、要素浪费的现象,从而失去产出创新成果的可能。
3.大学创新体系“复杂治理”的一般路径
大学创新体系“复杂治理”的目标指向是使整个大学创新活动乃至教学、人才培养等做到全局统筹、跨域协同、相互策应、联合一体。实现体系化,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进行体系化构筑。体系化构筑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事关重大,试错成本很高。为稳妥起见,笔者认为可按前后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对创新体系进行模拟仿真。在大学这个复杂组织中,各种看似无关的事件流组件(要素)背后都蕴含着丰富的因果逻辑、递进逻辑等,要把大学创新体系中难以被观察到的隐性秩序理清楚,形成一个显性的、可视的治理界面,是复杂治理绕不过的难题,也是体系化构筑的第一步。而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则为大学呈现和研究创新活动的运行规律、实现创新体系的界面模拟仿真提供了可能。这一阶段具体包括三个步骤:一是借助多源数据的持续采集以及模型算法的数据处理,并结合结构模型的反事实模拟,建立创新体系中行动者与相关要素的因果关系回路,从中观测要素如何动态演化影响创新体系的整体发展,识别和探索肉眼难以捕捉的内在机理,实现现象规律化、规律显示化、规律模型化。二是以行为科学为基础,通过基于真实环境的大规模实验研究,探索不同场景下不同行为偏差对干预策略实施效果的潜在影响,进而针对不同行为偏差设计出多种行为应对策略,并给出在特定目标函数之下最优的政策组合。三是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可视化的虚拟仿真,最终设计出一套符合中国社会情境的能平衡好教育、科研、人才三者关系并实现三者一体化发展的创新体系,从而为大学创新体系“复杂治理”实践提供智能决策支持。
第二阶段是将第一阶段仿真模拟的创新体系变成现实,可细化为三维度的实践改革行动。其一,在时间维度上,大学一要重视动态的反馈-反应回路建设,这一回路不仅意味着闭环,也意味着体系的升级和迭代,不仅会带来解决方案,还会改变行动者的情绪和态度;二要意识到行动与反应之间的可能时间延迟和信息损失,意识到行动者可能出现的各种规避行为,在此逻辑前提下将“学习”功能、调整机制融入大学创新体系中,让体系发挥自身的自适应能力;三要全息式把握、贴近式感知外部需求,保持对外部社会、市场环境的洞察力和敏感度,动态监控体系的不确定性风险,并及时启动调整的反应机制,以做到敏捷响应、快速转换。其二,在空间维度上,大学一要做到主体互配,通过新的组织设计并辅以智能化手段,对内使人员可在不同学科、院系、研究机构中无障碍地流通,有机会在同一个组织、同一活动平台进行合作,以在实现要素共享中获得价值增量,对外主动串联政府、同行院校、研发机构、企业等主体,形成一个更大的发展圈层,以实现多元群体参与、人员协同的“融合共同演进”格局;二要做到要素整合,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使人事、教学、科研等三个功能模块之间互相赋能,从而整合为一个相互嵌入、逻辑贯通、运行有序的体系。此外,要对要素的流向进行监控,引导其合理流动。其三,在数量维度上,大学既要基于每一位行动者的特质配套相应的平台性资源,并建立便捷的沟通机制,以激发其适应发展、破旧立新的愿望和行动,还需在最大程度上保持开放,无论是专业、学科还是教学机构和科研平台,都必须是开放的、可渗透的、可拓展的,以使体系在淘汰和革除、改造和吸纳中得到进化。
五、结语:建设富有活力的
大学创新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追赶国外先进水平为主导的科技发展方针,对我国创新体系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也使大学创新体系无论是在发展目标和方向上还是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上都是模仿和借鉴型的。随着创新驱动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为新时代科技发展方针,以及开放创新、数字创新范式的涌现,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正经历新一轮涵盖导向、空间、组织等多维度的剧变和重构。[47]与此同时,随着人类科学探索进程与能力的不断深入,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广度、深度以及所需要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知识生产也越来越快地由传统的学科活动转移到新的社会情境之中。[48]在此背景和情境下,大学作为创新主体,盘点自身拥有的学科、项目、基地等创新资源,突破传统意义上教学、科研、人才三者“平行演进”的三角式发展模式,在三者之间寻找逻辑联结点并建立联系,从而建构起适合自身特点的运行有序、自主自强、开放融合、富有活力的创新体系,以回应党的二十大报告定下的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既符合教育强国建设的历史逻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逻辑,也符合适应知识生产新模式的必然逻辑。
大学要建设这一创新体系,无论是在理论认知上还是在实践应用上,都将面临许多障碍和难题。正因如此,笔者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阶段所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中提炼出“大学创新体系”这一话题,并将其作为一个学术概念,使用相关理论对大学创新体系的“复杂”及其“复杂治理”进行探讨和分析。如图1所示,作为创新主体的大学,围绕行动者将创新所需的知识、信息、资金、技术、市场等要素整合起来,以在不同的时空圈层中形成教学、科研两大板块相接,教师、学生、科研人员与管理人员相联,校内与校外相通,从而在走向体系化的过程中实现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的涌现。研究结论和启示如下:
其一,要重视创新体系及其整体效能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大学要在承认创新体系复杂性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创新体系的认识,将其作为一个有生命力的“活系统”来看待,从中揭示体系复杂性特征背后的隐性秩序,厘清体系中各要素的相互建构关系,并探查要素不同组合所带来的体系结构和整体效能的变化,从而为大学创新体系的“复杂治理”提供决策支持。
其二,要以体系化的思维理解和把握创新体系。不同于线性思维或问题导向思维,体系化思维关注事物之间有形和无形的联系,重在体系的匹配性。因此,大学在治理实践中就要跳出创新体系看创新体系,要认识到创新体系不仅与科研活动直接相关,而且与校园内的人事、教学、社会服务等工作密切相联,需要从教育、科技、人才的关联互动中去理解和把握创新体系。
其三,要从创新体系的复杂性出发进行“复杂治理”。一方面,要以激活人(行动者)积极的自主适应性为核心,强化行动者自我审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主体责任,以在制度规则与生活规则之间实现适应性平衡。另一方面,面对体系中的“不确定性”,要因势利导,以明确的规则和行动调动系统内部的隐性秩序,让体系发挥整体的自适应能力。
概而言之,本文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大学创新体系问题的研究空间,从创新体系的静态画像到动态解析,从创新体系的“体系”到“体系化”,并形成了可供持续研究的议题进程,可为大学治理这一研究领域带来新的知识增长,也可为实践中的大学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带来一些镜鉴。但本研究只是探索性的,一些内容限于篇幅还没有具体展开,还需要学界同仁围绕“大学创新体系”这一概念和领域继续开展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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