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符合该司法解释规定条件的被执行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该如何启动法律程序呢?该准备哪些证据呢?
渠道一:向法院执行局提出请求
申请执行人可以将相关线索提交给执行局,并请求执行局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执行判决或裁定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了涉嫌拒执罪的行为,应当将犯罪线索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后,会立案侦查,并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应当退回所有提交的材料。
渠道二: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公安机关在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时,会向申请执行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进一步的法律救济途径,如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
渠道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拒执罪原本属于公诉案件,但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转为刑事自诉案件。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自诉案件的管辖法院通常是执行地的法院。如果是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案件,则由其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刑事责任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证据
搜查令及相关笔录:显示法院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所出具的法律文件。
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文书:包括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查封公告,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物品清单等。
财产查询记录:法院或执行过程中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如车辆、房产等)及动产(如存款、薪资等)的通知书、回执及登记情况记录。
财产报告:被执行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情况报告。
财产收益材料:有关被执行人财产因转让、出租等形式获得收益的相关材料。
2.证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证据
财产转移证据: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证据材料,如银行存款查询记录、转让合同、交易记录、财产过户登记等。
妨害执行行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职权妨害执行的相关调查笔录、职权范围、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强制措施材料:因妨害执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证据材料,如法院出具的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传票等。
暴力阻碍证据:以暴力、威胁、聚众等方式阻碍或抗拒执行的证据材料,如现场工作记录、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
拒绝交付法律文书指定财物的证据: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的证据材料。
虚假诉讼、仲裁、和解等证据: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的证据材料。
3.证明拒不执行导致损失的证据
债权人损失证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证据材料。
具体的证据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案情,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搜集证据,如有疑问可以后台留言或通过电话、微信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