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问题,我有办法。请点击关注蓝色“安全易一道来”,可阅读更多原创安全文章。
书写“亲历、亲见、亲闻、亲悟”的文字,最大限度地接近于真实和传播分享有意义的技法,有图有法有故事,听我“安全易一道来”——
早晨散步,看到路边的大卡车上张贴着寻找丢失孩子的广告贴。这位卡车司机一定是一个热心的好心人,他愿意在他的车身上张贴寻找孩子的广告贴,就说明他是一位热心的好心人。我是路人,但只要能够帮一点忙,我也愿意如这位卡车司机一样——助他们一臂之力!
▼这是一辆山东临沂的卡车。
▼在他的卡车车身上张贴着“寻亲义务援助”的广告贴。
▼我把好心卡车司机在车身上张贴着“寻亲义务援助”的广告贴展示一下,希望能够被正好看见15个孩子的人看到这篇文章,并向公安报警,让这些孩子(大的已经35岁了)回家与他们的父母团聚。
▼再看一下视频——
★找回这些丢失的小孩的措施
☞处罚太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作出了明确规定,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没有虐待行为和不阻碍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人是不能买卖的,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基本规则,所以,应当对收买小孩和妇女的人重判,至少应该得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吧!不然,怎么对得起那些被拐卖了孩子和妇女的受害者及其家庭?!判罚的作用在于让不法之人心生畏惧、望而却步才有意义。
在网上只搜到人贩子判刑的案例,没有看到收买人贩子的人被判刑的案例。
没有买卖就没有拐骗!不从源头施以重典处置,也就是从非法卖孩子的家庭进行重处,拐卖儿童妇女的案件怎么会减少呢?
☞每个人从小都会得病或体检,每个人的血液医院里都会有留存,在今天互联网的时代,把散布于大江南北的一家人找出来应该不是很难的,在互联网的时代,在全国联网的时代,找到丢失的人应该不是很难吧。
☞管理的触角已经深入到每家每户,哪一家有几个孩子,孩子是不是亲生的,想必村里的书记和村长、街道社区的负责人应该是一清二楚吧!如果在某一地找到被拐卖的小孩和妇女,就追究当地辖区负责人的失职不报告的责任,如果他们不清楚辖区内小孩的情况,那么他们就违背了要深入群众,了解辖区社情民意的宗旨,那说明其是极不称职的,是不是应该免职呢?!特别是在其辖区内没有上学的小孩一定是有问题的,其他人没有责任报告,辖区负责人员是有职责报告的。
如此一来,是不是拐卖的小孩和妇女就不容易出卖?
让这种被拐卖小孩和妇女的家庭自己到处张贴广告寻找亲人的场景尽快消失吧!
在互联网的大时代,利用互联互通的网络,让被拐卖的孩子尽早回家与他们因为丢失孩子肝肠已断的父母亲重聚,这应该是应尽的责任!
任何事做好了,才算做了!
祝愿这些被拐卖的小孩早日回家与自己的父母亲重聚!
唯有按照程序和规则做事,并养成这样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才能“安安全全的工作,平平安安的生活”!
安全——是知行的结果!
平安——是行为的回报!
我是安全人,相信只要好好做安全,努力来分享,持续做传播,一定有人会因我而安全!
欢迎关注“易一道来”,每篇原创文章都是我四十年来年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实践感悟的经验总结,以及经过实践检验的工作思维和技能,是萃取职业经历经验的精华。仅供参考,分享与您!
(文中部分图片和视频来自网上,只用于培训,如有不妥,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