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安全管理的工作者——你要做哪样的安监员?

百科   2024-10-21 07:08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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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员,你选择了安全监督这个岗位,你想做哪样的安监员呢?有这样三种安监员,你看看你要做哪一种安监员呢?

第一种是这样的安全员——自己领着干活,又因为没穿戴系挂安全带在坠落事故中死亡

应急管理局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7月25日18时25分许,位于辽宁葫芦岛一耐火制品厂在维修制砖车间厂房房顶彩板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一人。

2024年7月25日,安全员张某伟见彩板已运到制砖车间房顶,于是通知了张某、樊某玉、李某华3名作业人员下班先别回家,维修制砖车间房顶彩板(安全员干起了班组长的工作)。16时左右,安全员张某伟带领作业人员张某等3名作业人员顺着制砖车间北面梯子上到房顶,张某等3名作业人员负责由北向南靠近房脊侧运板,安全员张某伟负责打钉固定,当在把第5块彩板运到厂房房顶西面制砖机顶部时,打完钉安全员张某伟便在人字架房脊西侧与张某3名作业人员对向接过彩板,过房脊往东侧顺板,安全员张某伟顺板在过房脊东侧约3米处,穿着雨靴的脚倒退踩到房顶的阳光板上,坠落到制砖车间的地面上。

事故发生原因

1.安全员张某伟没有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高处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在雨停期间,穿戴雨衣雨靴(未穿劳保鞋)在厂房房顶进行顺板作业时踩到已经失去安全性能的阳光板上(无在轻型屋顶板上设置作业板加固),导致阳光板断裂,由阳光板上坠落。

2.安全员干了班组长的工作,安全员是行使安全监督职责的岗位,不是行使施工组织和实施的工作岗位。

你要做这样的安全员吗?

第二种是这样的安全员——他所管理的工人因安全带系挂不规范,导致坠亡!安全员因平时未对这种违规现象进行经济处罚,被认定为管理失责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白云新市棠溪站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标段7项目“10·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10月25日10时许,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辖内的广州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7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某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东某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某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专业分包的形式将全封闭式声屏障工程分包给深圳市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事发时正在进行道路声屏障安装及相关辅助作业。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0月25日,深圳某钢结构公司安排施工人员进行道路声屏障安装及相关辅助作业(打扫卫生、整理路面材料)。现场由景某某负责安排和参与施工作业,左四七负责安全检查,6名普工负责具体施工作业。10时许,吴某某站在道路声屏障顶部亚克力板上,采取边贴边往后退的方式贴防水胶带,由于声屏障顶部的亚克力板不是满铺状态,部分区域仍处于悬空状态,吴某某在作业时未将身上安全带挂钩系挂于声屏障顶部专门用于系挂安全带的钢丝绳,当吴某某后退至钢架悬空位置时从声屏障顶部坠落至路面死亡(坠落高度约7.4米)。

安全帽与人头脱离了,还是 没有系安全帽带或未拉紧安全帽带,大多数事故的受害者是因为自己未正确穿戴使用防护用品用具造成的。这样的伤害事故为什么还在不断地发生呢?

请阅读案例之我见:吸取这个因没有拉紧安全帽带导致受到身体伤害大事故教训——逼迫自己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走好职业平安路!

1、司法机关拟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2人)

1)景某某,深圳某钢结构公司派驻在涉事工程项目的带班组长,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缺失,对作业人员监督检查不力,未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高处作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左某某,深圳某钢结构公司派驻在涉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023年10月9日、9月5日、8月3日均有记录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的问题,针对屡次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问题仅有口头教育,并无采取经济等其他处罚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其行为涉嫌犯罪,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你愿意做这样的安全员吗?

第三种安全员,因平时对工人安全带系挂不规范进行纠正处罚等管理痕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尽职免责的案例。

还是上述这个事故,其安全人员正确履行了职责,未被追究责任!

涉事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中某一局作为涉事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涉事项目设置了项目经理部,组织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对工人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编制了施工方案。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深圳某钢结构公司施工,与深圳某钢结构公司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日常对施工现场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开展了督促隐患整改工作,有对发现深圳某钢结构公司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的情况进行制止并予以经济处罚

你要做哪样的安全员?你选择做哪一种安全员?

应该是第三种的安全员吧!确切的说应该是“安监员”,即安全监察员,是行使对各个体系安全职责执行进行检查验证监督的工作者。到了给安全员正名的时候了!

这是我在干项目安监部负责人时将公司赋予安监部及安监人员四项基本职权做成挂板张挂在现场调度室墙上,时刻提醒各个职能单位,安监部及安监人员是有这四项职权的,也会行使这四项权力的,而且也确实经常行使这四项职权的!

安监人员四项基本职权是:

违章制止权 严重隐患停工权

经济处罚权 安全一票否决权

安监员——永远不要忘了这四项职权!并严肃认真地执行它!

请阅读《与安全负责人聊天(05):还记得安监人员的四项基本权利吗?

这两年,我走访了很多项目工地,在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交流或阅读安全文件时,会询问发现违章违规行为怎么处理?建设单位和建立单位一般会对重复发生的违规违章行为或事件进行处罚,总包单位就少一些,施工单位则大多采取口头制止纠正的措施,有的采取“离岗培训”的方式。有的安全员干了安全管理工作十几年都没有行使过这四项职权,或没有行使过停工权和处罚权。如果说你所管理的单位没有发生过大问题,不代表你的工作好,而是说明你的上级部门替你做了这些工作,比如上述广州这个事故中,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对发现深圳某钢结构公司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的情况进行制止并予以经济处罚

中某公司的安全监督人员正因为行使了对违章经济处罚这个职权,才未因此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依据企业的安全制度和程序履行职权要理直气壮,这是一个岗位,一份职责,谁在这个岗位上都应该这样做,这与得罪人不择罪人有什么关系?想多了!

反之,深圳某钢结构的安全员因为未对多次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的问题采取经济处罚的措施,而被刑事拘留——2023年10月9日、9月5日、8月3日均有记录工人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的问题,针对屡次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问题仅有口头教育,并无采取经济等其他处罚措施

正在从事安全监督职责的安全监督人员,这个教训还不吸取吗?

你不行使对违规违章人员的离岗培训职责

你不行使对违规违章人员的经济处罚职责

你不行使对违规违章规人员的停工纠正处置职责

你好像没有得罪人,其实你得罪了违章违规的人,导致他们最终受到事故的伤害!

你得罪了你的岗位职责和工资!

你得罪了那些遵章守规的人!

最重要的是你得罪了你自己!

安监员——还是重温一下安监工作的最高法——安全生产法

特别是新入职从事安全监督岗位的人员,一定要从一开始就走正确的路,从一开始就安全!

请阅读《与新入职安监人员聊安全——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养成一种把“想法变成做法”的“知行合一”的行动力!

安监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奉公守法 办事公道 作风正派 团结协作

爱岗敬业 学习创新 文明待人 优质服务

遵章守纪是安监人员做事的本分,办事公道是安监人员有效行使职权的生命;学习才能增强能力,创新才能持续改进;做到这个行为规范,以身作则做样子,做事自然具有权威。

十年前,一位安监员问我怎么做才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我告诉他我工作经历的感悟:“讲原则、敢负责、要公道、须自律、能创新”!与安监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一脉相承。

请阅读《怎样才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其实,安监人员的职权还有很多,比如:

发现良好实践立即进行表彰奖励的权力。

依据法规和上级制度程序编制管理制度和办法的权力。

对违章违规人员离岗培训根据培训考核结果决定是否重新上岗的权力。

对没有批准施工方案的施工喊停制止的权力。

对分包单位每次结算审核安全部分是否兑付或兑付比例的权力。

对未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喊停制止的权力。

对未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办法的单位和人员依据制度进行批评、处理的权力。

对包括安全监督体系在内的四个安全责任体系运行进行监督、指导、评价、考核的权力。

根据安全绩效进行奖励和不奖励及处罚和扣款的权力。

对项目部安全制度、程序、办法最终解释的权力。

等等职权和权力,还有很多,只要是在安全法规的范围内,在企业安全制度的框架内,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各种的管理制度、程序、办法都是可行的。有些职权和权利写在制度里,但是,有时还是需要自己去争取的!

安监人员,这些权力你在使用了吗?如果说过去还没有行使过,通过这三个事故案例的结果,是不是应该开始正确准确的履职了呢?!

有时候法规和上级赋予的权力如果长时间不用,慢慢的也就不是自己的职权了;有时候明明是自己的职权,如果不去争取也可能只是纸面上的权利;法定或岗位职权如果履职过程不去使用,一旦有事,追责的时候却是问责的依据。

自主管理,主动管理,如果这四项基本职权不使用,就可能变成文件的传达室或其他单位的传声筒、传递员,所以,包括“四项基本职权”的权利,必须要常用,常用就有用、有效,就会权力变权威。

从事安全监督岗位的朋友们,你选择做哪样的安全监督工作者?!

第一种安全员,即当施工组织者,又当安全员,自己还因未系挂安全带导致高处坠落死亡。

第二种安全员,发现多次未系挂安全带的违章作业行为,但是光想着当老好人,不愿意的罪人,最终他管理的人因为未挂安全带把命丢了,他自己也进了监狱。

第三种安全员,不,应该是安监员,他严格执行落实了各项安全制度和程序,对发现的不系挂安全带的行为,不单是制止纠正,还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经济处罚,因此,因有监督纠正处理不系挂安全带的管理行为,未被追究责任。由于他正确准确的履职,不单保护了自己,还保护了自己的部门和企业。作为安监员应该怎么履职是不是已经有答案了呢!

再次推荐请阅读《怎样才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员——再次看看安监人员四项基本职权,你行使了这四项职权吗?

安监员——你用你的行为“以身作则做样子”了吗?

干安监压力大,才更应该依据法规制度程序,根据事实,严肃认真地兑现奖惩,公正公道处置,才是安全管理的王道!

唯有按照程序和规则做事,并养成这样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才能“安安全全的工作,平平安安的生活”!

安全——是知行的结果!

平安——是行为的回报!

我是安全人,相信只要好好做安全,努力来分享,持续做传播,一定有人会因我而安全!

欢迎关注“易一道来”,每篇原创文章都是我四十年来年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实践感悟的经验总结,以及经过实践检验的工作思维和技能,是萃取职业经历经验的精华。仅供参考,分享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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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易一道来
我是一名安全工程师,一名安全工作者,以“破解事故风险,分享安全技法”为己任,将自己三十多年起重吊装经历经验和安全管理的经历经验,以专业精神进行萃取精华分享于“易一道来”,以逻辑思维探寻实践解析安全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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