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专栏|许可 钱翔|建造行为对乡土建成遗产保护与再生的有效回应——以意大利南蒂罗尔省马宁科葡萄酒庄为例

学术   文化   2024-09-18 19:00   湖北  

文章摘要


作为乡土环境的重要构成部分,乡土建成遗产具有独特的价值。基于科学原则引入建造行为既能促进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又能盘活乡土文化资源,为我国乡村振兴赋能。文章以乡土建成遗产实践的建造行为与原则为基础,以保护乡土建成遗产的三重价值属性为核心,围绕原生性保护和适应性再生两个维度探讨建造行为中设计和生产的互动关系,并聚焦欧洲传统葡萄酒庄这一代表性的乡土遗产类型,对意大利南蒂罗尔马宁科葡萄酒庄的保护与再生项目展开解析,识别其在遗产保护中的建造引入措施,以期为我国的乡土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实践提供一定的经验参考。





许可/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钱翔(通讯作者)/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建筑理论与设计研究所智能营建实验室




自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在《乡土建成遗产宪章》(Charter on the Built Vernacular Heritage)中首次提出“乡土建成遗产”概念以来,乡村地区具有原生特质的建成遗产保护就开始备受关注,乡土建成遗产的保护与再生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也得到广泛认同。作为维系乡土情怀与社会表征的特殊纽带,乡土建成遗产具有融合环境性与文化性的特征属性,因此针对其保护与再生的建筑生产活动须强调兼顾物质与非物质形态内容的全局思维。然而,现代社会生产的细化分工使学科分野日趋细密、学科边界愈加清晰,遗产实践中出现了建筑师、结构师、技术工人等不同主体间的专业分离,也由此或多或少产生利益冲突,导致对乡土建成遗产价值“建设性破坏”与“保护性破坏”的现象层出不穷。

在此背景下,学者们一直尝试在不同专业视野下展开探索,其中对建造理论的引入是一个较为深入的研究方向,并由此形成了对建造广义内涵的深度理解,提出建造是要求不同主体在全局思维下融合差异化专业生产活动的一种综合性行为。就本质而言,这种全局思维与乡土建成遗产保护及再生实践的现实需求一脉相承。由此,如何合理地将建造行为引入乡土建成遗产实践,使建造行为对遗产保护与再生产生积极影响,成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将研究对象确定为欧洲传统葡萄酒庄这一代表性乡土建成遗产,以意大利南蒂罗尔的马宁科(Manincor)葡萄酒庄保护与再生项目的建造实践为例,梳理总结其经验和策略,以期为我国提供借鉴和启示。

1 建造行为与乡土建成遗产的内生关联

1.1 三重价值特征导向下的实践需求

基于《乡土建成遗产宪章》,乡土建成遗产可被定义为依托特定风俗在原生乡村环境上形成的文化遗产。它既是乡土社会文化身份的见证,也是乡愁和乡土文化记忆的载体,能够为人们提供重要的文化导向,具有身份认同的深刻属性。同时,建筑的生命源于其生发的环境,乡村环境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化与发展也使得乡土建成遗产应时而变,赋予了其历史维度下的美学、文化、艺术价值。因此,较其他类型遗产而言,乡土建成遗产不仅具有普适性的价值,更具有乡土社会情境下自然形成的独特价值。

就其本质而言,乡土建成遗产由物质形态的建成环境因素和非物质形态的生产生活方式共同组成。20世纪60年代,建筑人类学家拉普卜特(Amos Rapoport)曾在建成环境视域下对建筑属性展开深入解读,提出建成环境具有表达文化图式及哲学体系等的高层次涵义,表达社会身份及地位权利等的中层次涵义,以及表达日常实效性活动的低层次涵义。针对建成环境的分层级内涵划分,能有效识别乡土建成遗产的多元价值属性,将其与其他类型遗产进行最大程度的特质区分。也正是在这一概念影响下,学者们在识别乡土建成遗产的价值属性时会同时关注物质与非物质形态两个方面。如张松和谭刚毅等学者所言,乡土建成遗产兼具“历史文化遗产地”与“乡村文化承载地”的双重价值特征。

▲ 基于“拉普卜特建成环境层级理论”的乡土建成遗产三重价值划分


乡土建成遗产的保护与活态传承是其生命力延续的重要保证,但遗产保护与再生实践中的建筑生产活动却似乎总是难以摆脱技术与设计二元分离的困境,使得乡土建成遗产的价值在不同程度上遭受破坏,导致其三重价值难以得到完整的保护。若只重视设计,会造成传统建造技艺与生活习俗的流失,破坏中低层次价值;反之,若只沿用传统技术修建仿古建筑,则会干扰历史环境的可识别性,破坏高层次价值。鉴于乡土建成遗产的多元价值特征,其保护与再生实践中的建筑活动必然会更加细密且复杂,这也正是在乡土建成遗产实践中引入建造行为的缘由。

1.2 建造行为的实践原则

建造现已成为学者研究的重要方向,对其概念内涵的探索日渐丰富,从过去将建造视作单一建设行为的狭义阐释,逐渐拓展到将建造置于设计、技艺、施工、管理等多个维度上的广义阐释。其中,学者李海清基于建筑的物质与社会生产双重属性,指出建造是由生产主体与设计主体共同主导的综合性行为:前者是对建筑施工、工程管理等问题进行掌控,后者则是对建筑细部构造、结构选型、建筑材料等问题进行把控与衡量。同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全局思维主导下的建造模式体系,为解决建筑生产活动中出现的二元分离问题提供了理论性指引。

国内建筑学界对建造的积极探索在宏观层面为整体性建造行为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则可以在实践层面对于建造行为的实施提供一些具体的指引。概括而言,在建造工程技术层面提出应从如下方面来保障建筑生产活动的顺利实施:①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protection),即建造工程活动及相关技术设备的使用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②安全性(safety),即建造工程活动应最大程度满足特定的安全标准;③经济性(economy),即建造工程的成本投入应合理控制;④工艺性(craftsmanship),即建造技艺能准确表达与还原设计的本意。在建造设计层面,对建筑的设计构想与其客观生产条件及环境特征的有效融合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实践原则:①适应性(adaptability),即设计不能脱离环境;②创新性(innovation),即在建筑内外部的设计构思中寻求更新机会,以最大程度确保建造与环境的有效融合;③特质性(heterogeneity),即设计应通过形式、材料等方面的有效决策来塑造一种独有的建筑特征,与周围环境及其他建造相互区别;④功能复合性(multi-functionality),即设计应关注不同功能的复合设置或有效整合。

1.3 乡土建成遗产实践的建造引入

1.3.1 建造行为与保护再生的协同性

以遗产价值为导向的遗产保护与再生实践是延续遗产生命力的根基所在,但鉴于遗产类型及种类的多样性,不同遗产的保护与再生实践必然存在差异。作为一种融合设计主体与生产主体的综合性行为,建造在遗产保护与再生实践中的引入必然会涉及这两个主体在各自专业视野下对乡土建成遗产三重价值特征的适应性匹配与更新。一方面,在遗产保护层面,设计主体的行为本质是对运用何种修复方式来维护遗产价值而作出的统筹判断,具有指向性作用,其行为方式的选择是践行遗产保护实践中可识别性原则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维护乡土建成遗产高层次价值的重要基础;生产主体的行为本质上则是对传统构造与技艺的具象再现,具有决定性作用,其行为方式的选择能有效确保与维护乡土建成遗产中低层次价值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在乡土建成遗产的再生实践中,设计主体的行为具有主导且决定性作用,其行为方式不仅是实现功能更新的重要前提,更是维护历史环境整体性、历史建筑真实性、非物质文化技艺传承性的关键所在;而生产主体更多体现的是一种辅助性作用,生产过程、技术及工艺品质的优劣会影响设计意图呈现的完整性。

1.3.2 遗产实践的建造引入原则

目前针对乡土建成遗产实践中的建造行为引入原则并未形成标准性文件。尽管如此,基于上述建造行为与保护再生的协同关系,对不同时期的国际宪章与文件加以概括与提炼,也能大致形成针对乡土建成遗产领域的建造行为原则框架。从1972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第三届科学研讨会上首次对将现代建造手段引入历史保护实践以激发遗产活力再生的可行性认同,到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关于保护历史或传统建筑群及其在现代生活中的作用的建议书》(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afeguarding and Contemporary Role of Historic Areas)中提出现代建筑技术、形式与历史建筑群及其环境之间的协调性维护措施,再从1987年《华盛顿宪章》(Washington Charter)提出新建或改建等建造行为应在维护遗产价值的前提下实现历史环境特征的兼容与适应,到2005年《维也纳备忘录》(Vienna Memorandum)和2013年重新修订的《巴拉宪章》(Burra Charter)再次强调现代建造措施在遗产实践中的引入不仅应遵守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原则,更应充分尊重遗产价值及遗产地的文化重要性。依据这些宪章文件,笔者共提炼了12条针对乡土建成遗产保护与再生的建造引入原则,同时还参考不同建造行为主体在遗产实践中的作用将这些原则进行了合理区分,为乡土建成遗产的保护与再生实践提供了更具针对性的行为指引。其中,适用于保护实践的建造引入原则的关注点在于维护乡土建成遗产的原生特质,而适用于再生实践的原则更关注的是新建建筑与原有环境的匹配与适应,由此形成了围绕“原生性保护”和“适应性再生”两个维度层面的建造引入原则,其能够为乡土建成遗产保护与再生实践提供一套较为完整的建造行为方法体系。

▲ 建造行为与乡土建成遗产的关联性阐释框架


2 意大利乡村环境下的遗产实践

2.1 从“单一价值保护”到“多维价值保护与转化”的演进

20世纪70年代,意大利奉行以遗产价值为核心的保护实践,强调不同利益群体在维护遗产真实性中的作用与影响;80年代,遗产被更进一步地解释为具有文化和自然价值及特性的历史层积,将遗产保护延伸到了遗产地之外的更大区域;进入90年代后,由于欧洲经济萧条现象的逐步显现,意大利政府下拨给主管遗产工作的文化遗产、活动和旅游部(Ministry of Cultural Heritage and Activities and Tourism)的财政预算逐年下调。意大利相关机构开始重视遗产价值的转化与利用,在上述国际性文件所构建的原则体系中重新审视遗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驱动力作用,正式进入了积极寻求创新思维或措施来激发遗产的创造性转化的发展之路。在此背景下,意大利以挖掘遗产多元价值的名义发布了多项调整措施:比如在1994年推出的国家乐透彩票,其收入会直接补贴国家和私人所有性质的遗产保护项目;再如借由2002年财政法改革而推行的遗产私有化举措,将部分国家所有的遗产通过售卖转为私人遗产;等等。这一系列举措对意大利乡土建成遗产的保护与再生实践产生了深刻影响,尤其是对于蕴含丰富遗产资源但经济发展停滞现象较为明显的意大利乡村地区。

2.2 意大利乡土建成遗产的代表——南蒂罗尔传统葡萄酒庄

从古典时期起,葡萄种植及酿酒技术从古希腊、古罗马等地中海沿岸地区逐渐向欧洲北部和西部传播,并在中世纪逐渐成为欧洲贵族的阶级象征,同时也在意大利兴起了发展葡萄酒酿制产业的风潮。其产业集中分布在意大利的小型城镇或乡村地区,不同地区的葡萄酒庄具有各自的文化特征及建筑风格,主要涉及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大区(Friuli-Venezia Giulia)、威内托大区(Veneto)、南蒂罗尔自治省(Trentino-Alto Adige)。意大利传统葡萄酒庄是适应特定风俗与环境而形成的一种人地互动的产物,既包括酿酒地窖等生产建筑,也包括供葡萄种植户与工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同时还涵盖了当地的传统种植技术、酿酒工艺等诸多文化要素,是一种典型的乡土建成遗产。

南蒂罗尔省靠近奥地利西部,地处海拔较高的阿尔卑斯山区,因其发展葡萄种植和酿制产业的环境优势,产生了众多历史悠久的乡村传统葡萄酒庄。据不完全统计,该省约5 000  h㎡的葡萄种植区都集中在山区,沿山坡有序分布,葡萄梯田、酒厂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共同形成了独特的乡土建成环境。南蒂罗尔乡村葡萄酒庄的建筑风格及特征非常相似,建筑多是在中世纪后期由当地工匠采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建造技艺建造而成,且建筑功能及形制大都相似,通常是由酿酒地窖、储存仓库、住宅及其他附属建筑(比如教堂或祈祷室等)组成,并采用传统的拱券结构。

▲ 南蒂罗尔代表性传统葡萄酒庄保护与再生示例


3 马宁科葡萄酒庄的保护与再生

3.1 历史背景与遗产价值

马宁科葡萄酒庄的历史可追溯至17世纪初——南蒂罗尔乡村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1608年,希罗尼穆斯·马宁科(Hieronymus Manincor)建造了这家酒庄。其中的建筑与葡萄种植园分别以围墙环绕形成相互独立的空间,无论是保留了壁画与塔楼的住宅,还是生产用的酒窖,都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与历史价值,是南蒂罗尔地区中世纪后期乡土建筑的代表;尤其是以仰合瓦覆盖且带开敞山口的假四坡屋顶,是该地区珍贵的遗存,对于研究南蒂罗尔乡村地区建筑流变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

自19世纪以来,该酒庄曾被不同家族收购。1977年葡萄酒庄被关闭,持续了近4个世纪的家族式酿酒传统也被迫中断,直到1996年才重新恢复生产。在之后的几年里,因产量不断增加,原地窖逐渐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因此,酒庄于1999年开始进行改造,改造重点是在保护原生建筑及相应的葡萄园景观的基础上,通过建造新的生产建筑实现地窖扩容,并植入管理、展览、销售等新的使用功能。项目由奥地利建筑师瓦尔特·安戈内塞(Walter Angonese)和赖纳·克贝尔(Rainer Köberl)共同设计,于2004年完工,并在2006年获得了阿尔卑斯山区历史建筑保护与设计杰出奖。

3.2 保护与再生的建造具现

根据前述乡土建成遗产实践中的建造原则,马宁科葡萄酒庄的保护再生项目在仔细评估原地窖、酒庄附属建筑、自然景观及历史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后,提出了“适应乡土环境的保护设计”理念,围绕原生性保护和适应性再生两个维度,保护和延续该乡土建成遗产的三重价值。

▲ 马宁科葡萄酒庄

上:酒庄建筑与环境整体风貌

中:施工中的地下扩容建筑

下:总平面 



3.2.1 地景特征层面——环境共生

业主希望通过改造将原酒庄的生产储藏面积大幅扩容,所以设计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妥善处理扩容建筑与地景环境之间的关系,即新的构筑物不破坏乡村的原生环境——维护乡土建成遗产高层次的价值。设计主要采用了将扩容建筑覆土与下沉的建造方式,使新建酒窖几乎完全掩于地下,地上覆盖葡萄种植园,从而使占地面积较大的新建筑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维护了当地传统葡萄园区的原生乡土特质。此外,设计沿用了传统酿造方式:运用重力酿造原理,以延续传统葡萄酒的品质;同时,将生产设施置于地下,使葡萄酒始终处于最佳储藏环境。

▲ 改造建筑平面

上:负一层平面

中:一层平面

下:二层平面


▲ 扩容建筑内部空间


3.2.2 遗产价值层面——活化利用

对于具有重要遗产价值的地面建筑,主要遵循原生性保护的原则进行维护与修复,目的是保留建筑的原始风貌与结构,以及细部特征。如聘请当地工匠运用传统工艺对破损的木构架屋顶、夯土墙面及拱券结构进行修缮,不仅使建筑保持了与中世纪相一致的特色,同时也促进了传统技艺的传承,体现了适宜的建造技艺对乡土建成遗产中低层次价值的保护。此外,为了避免酒庄原建筑闲置,主要通过功能更新的方式进行改造,在维护建筑风格特征的同时,利用原生产建筑的高挑矩形窗户和圆拱所形成的开敞空间,将其改造成员工宿舍,实现从生产功能到居住功能的转化。

▲ 保留建筑维护与修复后的室内外空间
a-d:原居住建筑  
e-f:原生产建筑与木屋顶结构  
g-h:原拱券结构酒窖

3.2.3 营造设计层面——隐于自然

由于新建生产建筑全部掩于地下,一方面要考虑新的构筑物不破坏乡村地景环境,另一方面也需要满足进出生产运输机械设备等的功能需求,因此建筑与地面的连接方式成为设计的另一个关注点。在该项目中,入口空间根据生产流线布置了多个不同功能的入口,并采用点状与线状结合的空间形式,运用化整为零的方式使建筑融入自然,以此回应场所价值,从而实现对乡土建成遗产及环境的保护与再生。

▲ 隐于自然的新建生产建筑

上:主入口剖面示意

下:与剖面图相同视角下的建筑与自然环境实景


例如坐落在新旧地窖之间的主入口区域,运用“空间折叠”的方式在新旧地窖之间形成过渡空间:展销厅采用较小的建筑体量以避免影响历史建筑的主体地位,在该建筑的侧方从地下延伸出一堵土墙,置入走廊以形成新的连接元素,既创造了新旧地窖之间的有机联系,也突出了其标志性作用,同时也与另一端山坡上的品酒观景室相互呼应;而紧挨销售区的工厂主入口则相反,因需要进出大型生产运输车辆,为避免与环境冲突而采用坡道下沉的方式使入口标高低于地坪面,同时还采用了大跨度的线性空间形式,从而在视觉上使之消隐于地面。其他工作入口则多隐于葡萄种植园中,以避免与环境产生冲突。

▲ 展销厅室内外空间
a-b:展销厅入口
c-d:内部销售陈列室

▲ 品酒观景屋室内外空间

a:由新建工厂区进入观景屋的入口  

b:观景屋室内陈列

c:外部空间与观景台

d:历史环境中的观景屋


▲ 工作区入口空间

a-b:工厂区主入口

c:采摘入口

d:拖拉机专用装卸入口


3.2.4 建筑功能与建造技艺层面——匹配需求

该项目运用了“性能驱动设计”与“建造技艺现代化转译”两种特色思维。前者是指以葡萄酒生产、管理和销售流程等数据为科学依据对新地窖的建筑功能展开设计,使所有房间均各自服务于特定的功能需求;后者不是对传统建造技艺的简单模仿,而是更加强调对传统技艺的深刻理解,并且在现代语境下对其进行创新表达。

新地窖的功能布局遵循了该地区传统葡萄酒酿造工艺流程,房间按照收集、冷浸、发酵、精酿等葡萄酒生产工序进行布置,特别针对发酵和储藏这两个核心环节进行了重点探索和挖掘,通过提取传统酿造工艺中的精髓,并运用现代的结构选型和技术手段,成功复现了在“低技术”语境下的自然酿造环境:为了模拟自然发酵中的微生物生存与繁衍环境,发酵室及其周边走廊特意选用钢材与混凝土为主要材料,并对这些材料表面进行了特殊处理,以促进铜绿的形成和附着,为微生物提供理想的生存环境,确保发酵过程的自然性和传统风味的延续;储藏室的建造则是遵循传统手法,将其设置在地下部分的最底层,以远离外部温度波动,同时为了在养酒过程中更好地进行湿热交换,整个储藏室被环形走廊所围绕,形成一种被“膜”包裹的形态,加上专业仪器设备协同作用,更加精准地调节了温度和湿度。以上做法体现了建筑形式、功能、技艺的统一。

▲ 生产功能空间

a:被空气调节和增湿走廊环绕的发酵室

b-c:环形走廊中附满铜绿的钢材与混凝土墙体

d:环形走廊外侧的技术设备间


4 经验与启示

4.1 基于全过程介入的建造行为

马宁科葡萄酒庄项目是将建造行为引入乡土建成遗产保护与再生实践的完美展现,既有对设计行为与生产行为的全方位干预与监管,同时也体现了“原生性保护”和“适应性再生”的各项原则。在设计行为层面,将具有较高遗产价值的构筑物进行原貌保存,在此基础上通过更新历史建筑功能、扩建生产建筑等方式来满足需求,并未因单一的保护思维而排斥现代建筑语言,也未因新建而破坏遗产价值;在生产行为层面,项目合理选择了匹配传统乡土建筑低技术语境的建造技艺,并且对施工细节进行严格监管,使设计意图得到完美展现。在我国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将建造行为引入乡土遗产的保护与再生实践中,可以避免设计行为与生产行为的脱节,使建造成为乡土遗产保护和再生的创新点与推动力,能有效维护并展现乡土社会的文化特质。

4.2 基于三重价值存续的建造思维

马宁科葡萄酒庄项目是以乡土建成遗产三重价值的保护与再生为核心的建造行为具现。将新旧建筑置于整体乡土环境下进行审视,通过覆土建筑将新建地窖隐于整片葡萄园之下,保护并加强历史建筑与环境特征的识别度与完整度,以维护乡土建成遗产的高层次价值,同时尽可能采用传统技术和材料对历史建筑进行修复,以维护遗产的中低层次价值。借鉴这种以乡土建成遗产三重价值为导向的创新建造思维,在我国乡土建成遗产传承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实践中,首先应明晰乡土建成遗产与其他遗产的价值差异,避免遗产保护的同质化;其次,应充分认识到其价值的独特性必然伴随着遗产实践的特殊需求,并尝试引入以维护三重价值完整性为导向的建造思维,进而探寻适宜的创新建造策略,以有效实现遗产的价值存续,并激发遗产对乡建的赋能作用。

4.3 基于活态传承的建造技艺

在遗产保护领域的建造工艺应用实践中,传统技艺的沿用体现了对历史的尊重及怀旧情怀,如夯土、木构等传统材料的使用和拱券、榫卯等技术的传承,这些都能让乡土建成环境得到最忠实的再现。而马宁科葡萄酒庄的实践之所以具有可借鉴之处,不仅在于其体现出对传统技艺的尊重与沿用,更是因为其深刻理解了传统技艺的精髓,并巧妙融入了现代建筑语言和技术手段,最终实现了对传统技艺的创新性转译和动态化传承。以此为启发,在我国以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为导向的乡村振兴实践中,不仅要注重对特质化的传统技艺的运用与延续,还应构建具有时代发展性的建造技艺,以此推动遗产的活态传承,让乡土建成遗产的生命力得以延续。

5 结语

建筑的诗意源自其本体价值与周围建成环境元素的协调与并存,乡土建成遗产生命力的延续应基于有序传承的乡村文脉,这一过程要求在保护与再生的实践中秉持全局性思维,这正是合理引入建造行为的意义所在。本文首先在建成环境的理论视野下对乡土建成遗产的三重价值进行了合理划分与界定,以构建技术与设计思维相融合的综合性建造行为为切入点,提取了具有指向性的实践原则;其次,在分析建造行为与保护再生实践的协同性基础上,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中提炼将建造行为引入遗产实践的原则,并根据其不同的侧重点,分类概括为“原生性保护”和“适应性再生”两个维度,对乡土建成遗产领域的建造行为形成了更具象化的原则指引;最后,通过案例分析具体阐释了在乡土建成遗产保护与再生中引入建造行为的方法与策略。

在乡土社会秩序不断演变的背景下,兼具普适性价值与独特价值的乡土建成遗产必然伴随着更复杂且多元的保护与再生需求。在这一过程中,建造行为不能脱离乡土建成遗产不同层级的价值内涵,而应自然地浸润于乡土遗产之中,否则无论再精彩的建造技艺与设计也将是无源之水,从而失去建造的意义;同时,乡土建成遗产建造技艺的延续也并不等同于一味守旧,而应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与现代社会的和谐共生之道,以此寻求建造“活化”的发展思路,借由建造行为的驱动力来保护遗产价值的完整性并激发遗产的活力。 




原文请查阅《新建筑》2024年第4期(总第2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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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许可,钱翔. 建造行为对乡土建成遗产保护与再生的有效回应:以意大利南蒂罗尔省马宁科葡萄酒庄为例[J].  新建筑,2024(4):48-54.


|本期专栏文章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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