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上发表的《日间抗肿瘤药物治疗病历书写与管理专家共识(2024版)》,里面对日间抗肿瘤药物治疗做出了一些定义,因为平时也在统计“抗肿瘤药物治疗人次”的数据,所以忍不住要叨叨几句。当然这篇文章讲的主要是病历书写的要求和专家共识,其实没有单独提到“抗肿瘤药物治疗人次数“的统计,我只是取了其中一点点来说事,其中若有”断章取义“之嫌,还望见谅。
根据该共识,适用的范围是“疾病诊断码ICD-10为Z51的日间抗肿瘤药物治疗”,当然这个Z51应该是比较粗的一个编码范围,其实像我们真正日常工作中统计的抗肿瘤药物治疗一般采用的是以下这些ICD-10编码[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2022汇总版)]: 在Z51的类目下面,除去上述这些我们常规认为统计到“抗肿瘤药物治疗“的编码之外,还包含了:“Z51.0 放射治疗疗程”、“Z51.3 无诊断报告输血“、”Z51.4 为随后治疗准备医疗“、”Z51.5 姑息性医疗“、”Z51.6 变应原脱敏“、”Z51.9 其他医疗照顾“,而Z51.8里面还包含了一些核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等编码,因此,如果更精确的说法应该明确一下“抗肿瘤药物治疗“主要是恶性肿瘤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的编码。当然还有一些内分泌治疗等等的治疗是否可以算进”抗肿瘤药物治疗“里面去,可能每一家医院或者地区的要求会有一定的区别。而根据文章给出的《日间抗肿瘤药物治疗24小时入出院记录模板》里面”治疗目的“选项里面,”内分泌治疗“应该是算到”抗肿瘤药物治疗“里面的,可能还会有其他的一些药物治疗方式。而《全国医疗质量安全数据填报》里面《日间化疗医疗质量与安全评价指标调查表》中明确的日间化疗是“主要诊断编码为Z51.1 的日间化疗住院患者人次数“,因此该指标统计范围比上面说的”抗肿瘤药物治疗“的范围明显要小很多。所以该处的”日间化疗“范围<”日间抗肿瘤药物治疗“,这也合乎常理,此外此处的”日间化疗“还限定了只限于主诊断疾病的编码为”Z51.1“,而上述的共识里面说的是” 疾病诊断码ICD-10为Z51的日间抗肿瘤药物治疗“,因此可能既包含了主诊断,也包含了其他诊断为”Z51“的一些患者。说到这里,其实只想说:病案统计在整个病案管理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病案统计的数据真实与否,病案统计的结果是否对临床和医院管理具有参考意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期病历质控和病案编码,以及对数据口径的确定。而如果要基于数据对医院之间,或者对区域内的乃至全国的医院进行比较,口径的统一至关重要。
这篇《日间抗肿瘤药物治疗病历书写与管理专家共识(2024版)》的全文下载链接也贴在这里,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拿去看一下,不仅仅是统计,还涉及质控和管理,内容丰富。
链接:https://pan.quark.cn/s/3005303944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