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高高在上的行业,慢慢沦为不被理解,不被认可的社会底层。可是,它却承担着不亚于公务员的社会责任。
我只能这样回答他们:干的活是事业编的活,承担的社会责任甚至不亚于公务员,工资水平却是妥妥的企业。银行人确实很郁闷,时常搞不清自己的角色和身份定位。书上告诉我们:商业银行是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可你看看银行人现在的工作范围:小到一张银行卡,大到反洗钱、反诈骗这种社会大格局的工作内容,银行人都要负责。
一句“了解你的客户”,就规定了银行只要给客户开了账号,就得保证这个账号以后不能有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经办银行和经办人就得担责。不仅要为开户的合规性负责,还要为客户以后所有的交易记录负责。有人更是调侃,银行人就是全能的,除了本职工作外,还要学刑侦、学法律、学心理学,最好具备一双“火眼金睛”,一眼就能识别出眼前的客户未来是否有违法的动机。可问题是,开户开卡时,人行和上级部门要求银行员工做到应开尽开,不能无故拒绝客户。另一边,监管又要求银行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开出去的银行卡不会涉案,要是涉了案,开户银行和开卡人就要承担审查不尽职的责任。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个体户和企业审批营业执照时,并不需要核实经营者的地址,只要有房产证复印件就可以了,甚至虚拟地址都可以开。可当客户拿着这张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对公账户时,银行不但要核实客户的实际经营地址,还得上门现场核实经营情况,并拍照留档。为什么连商业审查的责任也落到了银行人头上呢?这也太本末倒置了吧?
大家都知道,近几年的反诈骗、反洗钱监管规定非常严格,但凡客户来开户、大额取款,银行员工都要很小心地审核。
可是不理解的客户就会认为银行就是故意刁难:
“办个卡像查户口一样,取个钱像审犯人似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都不查,你们银行查什么查!”
但这都并非银行的本意啊,不开卡,又怕投诉,开了卡,出了事,又要担责。
可就是这样一份“全能”,甚至承担了重要社会职能的工作,到头来,收入却不及公务员的零头。因为银行人做这些工作,不仅不产生效益,而且还特别费时费力。但这是监管的要求,又不得不做。
还记得“长春市某行取10万要求派出所同意”这个事情吗?
明明派出所也承认了“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网上还是一边倒的指责银行、风暴银行。(链接:银行又被风暴了)
难道就因为银行的地位不如机关,就应该承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