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案如何处理?其实法律早有规定,让子弹飞一会儿,也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一种方式
文摘
2024-03-28 22:49
河南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来源:中国人大网浏览字号:大中小 2020年12月26日 16:2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按照2020年刑法修正案,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犯重大刑事案,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看,案件的处理没有什么可质疑的,也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地方。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意味是,死刑可以轻判为死缓,死亡的可以轻判为无期,并不是死刑的可以判为无罪。可见,国家立法并不像网传大众所认识的机械死板,确是非常周密细致严谨的。因为大众认识上的误区,以及不同地方因种种原因造成具体法律判决落实上的种种阻力,就像第20条一样,不能很好地落地执行。其实,这个大众舆论掀起高潮的过程,也是对刑法的再次认识和重新进行心理定位的过程,也是一个民众理解接纳的过程。我们坚信,国家的立法和法律的执行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深入人心、深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