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北家园宗地分宗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楼市   2024-11-08 13:13   广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A811-0346宗地分宗及分宗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09-30  【字号:大 中 小】

  A811-0346宗地位于新区大道东侧、白松路南侧,已签订深地合字(2022)4003号《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土地合同》及补充协议”),权利人为深圳市广深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铁路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403092023YG0030384(改1)号)。

  A811-0346宗地用地面积14326.87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58916平方米。根据《土地合同》及补充协议,该宗地范围内设置一所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92平方米,产权归政府,由广深铁路公司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分宗。

  现广深铁路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A811-0346宗地的分宗手续,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A811-0346宗地的分宗方案(含分宗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原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1.A811-0346宗地,用地面积14326.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12,规定建筑面积58916平方米,其中住宅54269平方米,幼儿园4492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55平方米。

  2.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建筑高度限高100.00米,且需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绿化覆盖率>40%;建筑间距: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建筑退线:临新区大道、白松路建筑退线≥12米;其余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总体布局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机动车泊位数424辆;自行车泊位数220辆。

  3.备注:本项目配建1所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本项目配建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本项目须优先保障地块配套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且须符合相关建设规范标准,并按规定进行移交;机动车泊位数:≥424辆,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须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本项目户型比例须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本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移交相应住房,具体标准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本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70%;本项目进入6号线一期,4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1824.11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本项目涉及噪声敏感区域,周边有现状轨道线路,用地单位规划功能建筑应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规定,并在建筑设计和建设中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位于深圳北站国际商务区范围内,方案设计需征求龙华区重点区域推进中心意见;本项目须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同时需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本项目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及城市设计要求。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LA202100120。

  二、分宗方案

  将A811-0346宗地分为两个地块,其中:

  (一)01地块(居住小区地块):用地面积约为11520.51平方米,竖向空间范围为黄海高程80米以上;包含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平面投影面积14326.87平方米,竖向空间范围为黄海高程71米-80米(用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2年6月15日起至2092年6月14日止,土地使用权利人为深圳市广深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定建筑面积54424平方米,包括安居型商品房5426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55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允许分割转让;物业服务用房不得转让,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02地块(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约为2806.36平方米,竖向空间范围为黄海高程80米以上(用地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自2022年6月15日起至2092年6月14日止,土地使用权利人为深圳市广深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定建筑面积4492平方米,其中幼儿园(班数为9班)4492平方米。幼儿园不得转让,产权归政府,由用地单位建成后无偿移交。

  三、分宗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一)01地块

  1.用地面积约为11520.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73,规定建筑面积54424平方米,其中住宅5426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55平方米。

  2.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建筑高度限高100.00米,且须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绿化覆盖率>40%;建筑间距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要求;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建筑退线:临新区大道、白松路建筑退线≥12米;本地块与02地块相邻侧零退线;其余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总体布局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机动车泊位数424辆;自行车泊位数220辆。

  3.备注:本宗地由原A811-0346宗地分宗而来。项目均按照原规划设计要点(LA202300119号)进行核定建设,分宗后与相邻02地块共同满足关于停车位、绿化覆盖率、建筑间距、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退线等相关控制要求,本宗地需保障相邻02地块幼儿园的停车需求;本项目配建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机动车泊位数≥424个,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须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本项目户型比例须符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本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移交相应住房,具体标准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本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70%;本项目进入6号线一期、4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共1622.48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本项目涉及噪声敏感区域,周边有现状轨道线路,用地单位规划功能建筑应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规定,并在建筑设计和建设中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位于深圳北站国际商务区范围内,方案设计需征求龙华区重点区域推进中心意见;本地块须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本项目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及城市设计要求。

  (二)02地块

  1.用地面积约为2806.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6,规定建筑面积4492平方米,其中幼儿园4492平方米。

  2.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建筑高度限高24.00米;建筑退线:本地块与01地块相邻侧零退线,其余各侧退线≥6米;总体布局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3.备注:本宗地为幼儿园用地,由原A811-0346宗地分宗而来。项目均按照原规划设计要点(LA202300119号)进行核定建设,分宗后与相邻01地块共同满足关于停车位、绿化覆盖率、建筑间距、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退线等相关控制要求,本宗地由相邻01地块保障幼儿园的停车需求;本项目幼儿园班数不少于9班,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70%;本项目进入6号线一期、4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846.39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本项目涉及噪声敏感区域,周边有现状轨道线路,用地单位规划功能建筑应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规定,并在建筑设计和建设中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地块须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本项目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及城市设计要求。

  四、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一楼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东侧、白松路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五、公示时间

  为期20个自然日,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9日止。

  六、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材料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3335795

  联系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202室


  附件:分宗示意图



解读一下:01地块就是深北家园安居房

02地块就是幼儿园,这篇文章的主要意思是幼儿园无偿移交给zF

安居房产权归开发商,可以分开来卖;另外就是安居房这边的车位也要保障幼儿园,所以唯一的干货可能即使安居房的车位可能更少了。

至于安居房可以卖,但是卖给谁还是没有说,大家多多争取,不到最后一刻都不要放弃,项目介绍详见之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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